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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的管理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定义

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品种范围

毒性中药品种(只指原药材和饮片)共27种,即砒石(红砒、白砒)、砒霜、生川乌、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红粉(红升丹)、生藤黄、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羊花。

毒性西药品种(仅指原料,不包括制剂)共11种,即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另外有亚砷酸注射剂、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类: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

三、毒性药品的经营和使用

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机构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零售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处方为白色,右上角应标有“毒”字。麻黄素类药品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特殊管理。

(刘世坤 武博) xpbr4mg1FtecLO7yvYhe9B8GP8SqEUhwvaEo+9D7lcL032sZNLpEvZ8dFE80qk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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