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人民健康长寿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健康管理师职业,正是在我国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健康服务业逐步形成以及现代健康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健康服务职业,其形成背景主要有以下几点。
近几十年来,我国经历了深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社会转型,使6亿多人口摆脱了贫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13亿多城乡居民对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维护和促进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变化也带来了各种影响健康危险因素日益增长,如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肥胖、饮食结构不合理、久坐、压力、吸烟、酗酒和其他药物滥用者以及污染、交通事故等越来越多;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负担加重也对健康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SARS以后,国人的健康意识日益提高,国民维护和改善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但仅依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难以满足“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社会发展需求,亟需构建新型的社会健康服务体系、形成新型的健康服务岗位,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业发展迅速,众多以生活服务为目标的职业岗位以及社会机构逐步形成。20世纪80年代,以休闲养生为服务方向的产业形态以及保健按摩师等保健服务岗位逐步形成。到90年代,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人们服务消费方向从“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服务,开始向健康服务领域逐步转移。进入21世纪,我国健康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的上升态势,现代生活方式和保健养生理念逐渐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中,中医养生保健、营养促进、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等以健康促进为服务目标的社会服务业态形成专业化发展的趋势,与之相应的在服务业中逐步形成了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生殖健康咨询等以健康需求为主要服务目标的健康服务职业群。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健康服务的专业性与消费者认知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需要有专业人士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专业规范、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项目的建议;另一方面,由于健康需求的持续性和复杂性,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局限性,需要形成新的健康服务协作形式,以统筹协调专业卫生服务资源与社会健康服务资源。这都需要构建新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岗位来解决。
现代健康管理理念在21世纪初引入我国,并迅速得到了政府、专家及行业高度的关注。健康管理究其实质,就是“以健康为目标,以管理为手段”的健康维护与健康促进的方法。由于我国的制度优势,以健康管理为方法、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国家健康战略,是我国社会健康保障体系构建的优势及特色。《“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我国社会健康保障体系的优越性。国内的众多医学、管理、政策研究领域的专家也对健康管理在中国的推广和应用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健康管理理念在卫生事业、慢性病管理、基层卫生服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和深入实践。
同时,健康管理理念在健康产业中也得到了迅速推广和广泛的应用,健康体检、健康金融、医疗保险、医疗旅游、健康养老、智慧医疗、体育健身等产业也纷纷引入健康管理理念,其服务技术、形式、产品等均呈现多样化发展的新趋势。健康管理理念逐渐成为了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共识。
在这一背景下,原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结合国家新职业申报制度,组织有关专家探讨是否有必要设置一种新职业,能够以健康管理的理念,统筹健康服务资源,协同其他岗位,作为健康服务的“设计师”和“指挥员”,来为顾客提供专业规范、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以符合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趋势。经过专家的论证及实际调研,由原卫生部批准,原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05年5月正式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健康管理师”新职业的申报。
2005年10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第4批包括健康管理师在内的11个新职业。同年11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函复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劳社厅函〔2005〕425号)中指出,“同意将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2个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17号)指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劳社厅函〔2005〕425号),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2个新职业已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卫生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将开展这2个职业的鉴定工作,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为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唯一的国家鉴定考核机构,负责健康管理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根据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以及2019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再次明确了卫生计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实施单位。
为规范和指导健康管理师的队伍建设,2006年2月28日,原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了由19名专家组成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首版培训教材。2007年1月出版了第1版《健康管理师》(陈君石,黄建始主编)职业培训教材。4月25日,由原卫生部办公厅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2007年7月,由原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北京组织了首批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自此,健康管理师职业正式形成。
自2005年健康管理师职业设置以来,已有5万余人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约有50余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健康管理师的职业培训。健康管理师职业岗位在社区基层卫生、健康体检、养老机构、中医养生保健、健康保险、运动健康等健康服务机构中,也得到了健康产业普遍认可和广泛的应用,形成了健康管理师广阔的就业渠道。
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一方面,由于我国健康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起成熟完整的学科体系以及共识,对健康管理等概念的解释、定义也缺乏统一认识,健康管理在产业应用中缺少理论的指导和支撑,大多数健康管理师在具体职业过程中,缺乏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另一方面,健康管理师是在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形成的新职业,社会及产业对本职业定位的认知尚不统一,一些机构和从业者对健康管理师职业定位形成了曲解乃至误读,导致了健康管理师在服务过程中产生了偏差,甚至出现了一些“以健康管理之名、行名不符实之事”的情况,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健康管理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厘清健康管理师的职业本质、明确其职业服务内容、真正发挥设立健康管理师职业作用,才能确保健康管理师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健康管理师从业者个人职业发展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