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和国家关于血液管理的各项部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围绕政府领导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临床用血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2018年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工作。各地在此基础上,以加强血液核酸检测和采供血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血液管理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有力地保障了血液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一方面不断完善血站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指导各地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强化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高危献血者屏蔽制度等;另一方面,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强化血液安全和责任意识,2018年组织开展了面向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工作,检查内容涵盖血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技术操作规程,分别对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进行了深入的现场检查和指导交流。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会议,通报了全国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血液安全技术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提高血液安全和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借助年度校验对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工作情况、换证期间执业情况进行校验和评审,确保业务工作及运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督检查频次(省1、市2、县4),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血站、医院和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推进采供血系统依法和规范执业,完善采供血机构评价制度,针对血液安全重点环节要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血液安全隐患。将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期限,督促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通过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血液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开展内审和实验室室间质评,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标准和质控体系。北京申请立项制定地方标准《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技术规范》,修改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审核验收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或血库质量控制指标》等质控管理文件。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江苏搭建全省血液行政信息管理平台、全省异地用血联网减免平台、全省献血者屏蔽管理平台、全省血液调剂管理平台,甘肃建立了血液预警信息平台。四是开展培训。围绕采供血的各个环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管理培训班。五是开展血液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安徽和广西每年定期对采供血机构所采集的血液/浆进行抽样,开展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四项输血相关病原体监测评价。六是引入不良记录积分管理。广西和四川分别建立了《广西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监测不良记录记分制度》,《四川省单采血浆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把采供血机构评审周期内的不良记录记分,作为技术评审扣分项目,督促采供血机构更加注重日常执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