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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测算步骤与方法

一、资料收集和整理

(一)统筹地区近三年人群参合

收集统筹地区近三年人口情况,分乡镇以村为单位统计应参合人数、实际参合人数、参合人群性别和年龄构成。

表2-1 ____乡(镇)____年新农合参合人口统计

(二)统筹地区近三年基金运行

收集统筹地区近三年各年筹资标准、筹资标准构成(财政补助、集体扶持、个人缴纳)、基金总量、基金总量在门诊和住院的分配比例、门诊补偿基金在各层级(县、乡、村)医疗机构流向占比。

表2-2 ____县____年至____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及构成统计(单位:元)

表2-3 ____县____年至____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统计(单位:万元)

(三)统筹地区近三年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人员卫生服务利用和费用

调查收集乡、村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乡、村医疗机构服务区域内历年参合人口;门诊和住院人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情况;次均门诊费用、门诊总费用、次均住院费用、住院总费用、医疗费用构成、费用可报比率、实际补偿比等。

表2-4 ____县____年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一般情况调查表

表2-5 ____县____年乡村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调查表(单位:元)

表2-6 ____县____年各乡镇卫生院(不含村)新农合门诊费用构成(单位:元)

表2-7 ____县____年各乡镇卫生院辖区内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费用构成(单位:元)

表2-8 ____县____年乡村医疗机构新农合门诊费用补偿情况(单位:元)

表2-9 ____县____年乡村医疗机构一般情况整理表

注:①就诊率=当年就诊人次数/当年参合人数

二、测算确定年度门诊统筹基金及补偿方案

根据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和以收定支的原则,在确定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时,各地需要依据本年度基金筹集总额、住院和门诊政策保障目标要求及乡村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分配新农合门诊与住院统筹基金。

(一)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测算

全县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总额的确定是实行门诊总额付费的基础。

计算公式:

全县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本年度基金累计筹集总额(本年度基金筹集总额+上年度结余基金)-风险金-住院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其他基金(包括住院分娩、按规定的年度预期结余等)。

(二)确定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

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门诊大病以及门诊慢病资金。如果将门诊大病和慢病纳入门诊总额付费改革,便不必减去。

根据全县近三年门诊统筹基金(不含门诊大病及门诊慢病资金)在乡、村二级医疗机构流向占比,测算和确定全县乡、村二级医疗机构年度门诊支付总额。

计算公式:

乡级医疗机构年度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乡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占比;

村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村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占比。

(三)确定全县门诊补偿方案

确定全县门诊补偿方案,包括乡村门诊补偿比,封顶线等。参合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均按统一的补偿规定予以减免补偿。

三、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计算

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计算是指把确定的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分配到乡(镇)卫生院的过程。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计算是门诊总额付费的关键技术。合理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分配方案和严格的监管考核机制是实行门诊总额付费、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自我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保障。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的分配计算方法,当前使用较多的主要有按服务人次、按业务收入和按综合因素等计算方法,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选用。

(一)按服务人次测算方法

1.核定年门诊人次数

(1)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按年度分别统计乡镇卫生院前三年门诊人次;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按年度分别统计村卫生室前三年门诊人次。

(2)剔除不合理门诊人次

1)不合理门诊人次界定及调查。有些医疗机构为了压低次均费用或出于逐利目的,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可能会采取分解处方等不规范行为以“增加”就诊人次,这些非出于医学目的“增加”的门诊人次可视作为不合理门诊人次。

在调查时,可结合当地实际对以下一些情况作重点分析研判:

①同一参合人员在同一医疗机构一天内2次及以上门诊的或1个月内10次以上门诊的;

②一张处方仅配取1个(或无)药品的;

③一次门诊仅发生一般诊疗费用,无其他费用的。

2)调查方法:

①可通过信息系统,筛查各医疗机构同一天2次或一个月内10次以上门诊就诊人员和前述处方所涉及的就诊人员,对这些人员的门诊处方进行检查,对处方上记载的诊断和用药进行分析,研判其中不合理人次占比。

②结合医疗机构处方抽查,计算一张处方仅配取1个药品(或无药品)的和一次门诊仅发生一般诊疗费用(或无其他费用)的处方占比,如该医疗机构上述情况占比明显高于当地同类医院水平,高出平均水平部分可视作不合理。

3)通过抽样调查和数据分析,获得各核算单位不合理门诊人次占比,核减不合理门诊人次。

(3)以县为单位按年度汇总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前三年合理门诊人次,计算各乡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前三年门诊人次均值(三年数据取舍权重可有所不同,一般前二年数据权重为30%,前一年数据权重为70%)

(4)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含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参合人员基数,前三年门诊就诊人次数均值考虑一定的增长系数及当年参合人员数变化,核定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年度预计门诊人次。

2.核定每一门诊人次基金支付额

根据已经核定的全县乡级和村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总额和门诊人次,计算核定乡级和村级医疗机构每一门诊人次基金支付额。

计算公式:

乡级医疗机构每一门诊基金支付标准=全县乡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总额/全县乡级医疗机构预计门诊人次;

村级医疗机构每一门诊基金支付标准=全县村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总额/全县村级医疗机构预计门诊人次。

3.核定每一乡(镇)卫生院年度门诊支付总额

乡级医疗机构每诊次门诊基金支付标准乘以各乡(镇)卫生院预计门诊就诊人次数作为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村级医疗机构每诊次门诊基金支付标准乘以村卫生室预计门诊就诊人次数作为村卫生室门诊支付总额。

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村卫生室门诊支付总额以乡(镇)卫生院为一个结算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包干使用。

计算公式:

(1)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额+辖区内各村卫生室门诊支付额。

(2)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额=乡级医疗机构每诊次门诊基金支付标准×该乡(镇)卫生院预计门诊就诊人次数。

(3)村卫生室门诊支付额=村级医疗机构每诊次门诊基金支付标准×该村卫生室预计门诊就诊人次数。

4.验证与调整

在门诊总额付费实施一段时间后,各地还需要根据其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验证。即将各乡(镇)卫生院用于补偿的支付费用与计算出的门诊支付总额进行比较,如果门诊支付总额与其用于参合人员的补偿支出差距在10%以内,可视为正常。如差距过大,则要在比较验证的基础上对支付总额进行调整。

(二)按业务收入测算方法

1.按年度分别统计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门诊费用包括门诊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及其他费用;门诊不合理人次、不合理费用。

2.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按年度分别统计村卫生室门诊人次、门诊费用包括门诊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及其他费用;门诊不合理人次、不合理费用。在数据较大时也可以采取抽样的方法通过估算获取上述门诊不合理费用。

门诊不合理人次判定和计算可参考前述按服务人次方法中叙述。

门诊不合理费用(包括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于数据量比较大,一般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专家,抽取各医疗机构一定量(100~500张,可根据医院规模等实际情况酌定)的门诊处方,判断不合理处方。在对门诊处方合理性判定方面可重点关注比如:用药5种以上处方、同时使用2种及以上口服抗生素或2种及以上注射抗生素处方、抗生素与激素联用处方、输液处方占比、使用激素处方占比、使用抗生素处方占比等。

通过分析后获得该单位不合理费用占比,再按比例,从总费用中核减不合理医疗费用。

3.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按年度汇总乡村两级合理门诊人次,合理门诊费用(包括门诊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4.以县为单位按年度汇总乡村两级合理门诊人次,合理门诊费用(包括门诊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5.计算各乡(镇)卫生院年度合理门诊费用构成比(指乡村两级)。

计算公式:各乡(镇)卫生院年度合理门诊费用构成比=乡(镇)卫生院年度合理门诊费用(乡村两级)/全县乡村两级年度合理门诊费用×100%。

6.用各乡(镇)卫生院合理门诊费用构成比初步分配门诊支付总额至每个乡(镇)卫生院。

计算公式: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初步)=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该乡(镇)卫生院年度合理门诊费用构成比。

7.对初步获得的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进行验算,并结合谈判最终确定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

(三)按服务人头测算方法

1.测算人头基金支付额度

计算公式:人头基金支付额度=全县门诊总额付费预算总额/全县参合人数。

2.登记统计参合户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情况,核定各乡镇(或乡镇卫生院服务区域)参合人数。

3.根据核定的各乡镇(或乡镇卫生院服务区域)参合人数和人头基金支付额度,计算并初步确定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

计算公式:乡(镇)卫生院门诊付费按人头支付总额=乡镇参合人数(或乡镇卫生院服务区域参合人数)×人均门诊基金支出。

4.在初步获得的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基础上,通过谈判最终确定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

5.采用按服务人头测算确定门诊支付总额的统筹地区,参合患者一般门诊就诊原则上应在选择的定点乡镇卫生院(含管理的村卫生室)。

(四)按综合因素测算方法

根据近年各地门诊总额付费实践探索发现,影响各乡镇门诊支付总额的因素,主要有当地人口和参合人口数、医疗服务的利用程度和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单一的使用一个指标都可能造成相应的问题,如在初始阶段仅以参合人口数为分配指标,就会造成服务能力强的卫生院亏损严重,服务能力弱的卫生院反而坐收利益的现象;如单一使用就诊人次为指标,也会引发医疗机构由于利益的驱使而分解处方等不规范行为。为此,介绍按综合因素计算的方法。

综合因素计算常用的是以乡镇参合人口数为基础,以需方的服务利用和医疗机构的服务提供水平等为调整。

1.数据来源及统计工具
(1)样本:

县域内各乡镇。

(2)数据来源:

基线调查结果中各乡镇至少连续3年的数据。

(3)统计工具:

spss统计软件。

(4)统计方法:

逐步回归法。

2.参考公式

根据各乡镇参合人口,剔除了分解处方后的实际就诊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助理执业医师以上人员等历史数据,通过逐步回归法进行测算。

参考公式如下:

(1)公式一:

某乡镇当年度门诊支付总额=当年度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当年度全县参合人数×该乡镇参合人口数×该乡镇的调整系数。

(2)公式二:

某乡镇的调整系数=常数项+权重1×该乡镇就诊率/全县平均就诊率+权重2×该乡镇助理医师与执业医师数之和/全县助理医师与执业医师数之和。

注:公式二为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该县基线调查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得出,各地情况不同,得出的常数项与权重系数也有所差别。以某项目县的数据为例进行分析则得出其常数项为- 0. 011,权重1为0. 893,权重2 为1. 324.

(3)测算举例

1)确定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

如某年某项目县为下年筹得资金总额为1526万元,扣除3%的风险基金后为1480万元,按照门诊与住院基金3∶7的比例分配,得出全县年度门诊支付总额444万元。

2)列出各乡镇相关数据

①前三年平均就诊率(如无前三年就诊率数据可用当年就诊率代替):

剔除分解处方后前三年的真实就诊率,乡镇1为1. 25,乡镇2为2. 38,乡镇3为1. 79,…,全县平均就诊率为2. 16。

②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人员数

乡镇1为8人,乡镇2为30人,乡镇3为18人,…,全县共为141人。

3)计算各乡镇调整系数

乡镇1的调整系数B 1 = -0.011 +0.893×1.25/2.16 +1.324×8/141 =0.58;

乡镇2的调整系数B 2 = -0.011 +0.893×2.38/2.16 +1.324×30/141 =1.26;

乡镇3的调整系数B 3 = - 0. 011 + 0. 893×1. 79/2. 16 + 1. 324× 18/141 =0. 908;

4)计算各乡镇门诊支付总额

乡镇1的门诊支付总额=当年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参合人数×乡镇1的参合人口数×B 1 =443. 97万元/302 260×46 823×0. 58 =40. 01万元;

乡镇2的门诊支付总额=当年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参合人数×乡镇2的参合人口数×B 2 =443. 97万元/302 260×23 133×1. 26 =42. 74万元;

乡镇3的门诊支付总额=当年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全县参合人数×乡镇3的参合人口数×B 3 =443. 97万元/302 260×30 794×0. 90 =40. 72万元;

(五)多种计算方法相互调整

如果第四种方法不宜掌握、应用或测算偏差较大,可以用前三种方法的测算结果调整。在运用按服务人次或按服务量计算方法将全县门诊支付总额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的过程中,可考虑用按人头计算获得的门诊支付总额来适当调整上述其他计算方法获得的门诊支付总额。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运用前述按服务人次或按服务量测算方法,获得各乡镇(卫生院,含管理的村卫生室)初步门诊支付总额。

2.运用前述按服务人头测算方法,获得按人头计算的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

3.用按人头计算获得的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来适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权重)调整按其他计算方法获得的各乡(镇)卫生院获得的门诊支付总额,最终确定各乡(镇)卫生院门诊支付总额。 51IHA/+JuIibYBUPjks37EXiK1CtxXP9fMl4cNvw116AuKVj6SKlgdd9xZ0Oa3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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