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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药配方颗粒稳定性研究

中药配方颗粒的稳定性试验应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四部“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研究。长期稳定性试验一般考察12~18个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不列入标准)。申报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标准时可提供6个月的室温稳定性试验数据。

取三批大生产样品用铝箔复合膜包装,于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第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中药配方颗粒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性状、粒度、水分、溶化性、鉴别、微生物限度、特征图谱、浸出物、含量测定等。 UH6TdNKYS/dTeRAvjcsTkGKKXqtvOjeffxtZ81GPEVoHV4CmqcZ/ToBk9QF/Ib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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