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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 [1]

非利士人自以为非常厉害,给我打发来这个小婊子。假如他们真能确信我根本不会理睬她,假如我认为她会忠心耿耿,我甚至都不会注视她一眼,恐怕他们一定会大惊小怪。他们怎么可能揣测出来,我指望的就是大利拉的出卖呢?这些人给我设置了个陷阱,而且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种目的恰恰与我的目的不谋而合,在这场冒险中,我不是单凭冲动的莽汉,而是有心计地单打独斗。他们并不知道,谁也不知道,我深深陷入孤独的状态。这种孤独,在我的欣赏者,非利士人的喧嚣声中传播已久,如果说他们了如指掌,但是比起我的同胞来,他们同样参不透这其中的含义。可以断定,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超人命运应付的代价。我仅仅看出我叔父西墨伊揣度过,我终生沿边缘行走的渊薮深度。甚言之,或许正是他将惶恐的酵素置于我心中。我想到我八岁那年,他和我父亲在索雷亚那次谈话。他们坐在房后的草地上,我在不远处玩耍,抓住一头公牛,抛向半空大树那么高,落下来时再用双臂接住。叔父西墨伊严厉地注视我,随后,又注视我父亲,神态同样严厉,而我父亲怜爱地微笑着看我嬉戏。不大工夫,他们交谈激烈起来,我猜出是争论我的事儿,就把公牛撂到一旁,倾听谈话。

“这孩子,将来要成为公害。”叔父说道。

“恰恰相反,”父亲淡淡地回答,“神谕示过我。将来正是参孙,能把以色列从非利士人手中解放出来。”

“我知道,也不怀疑神谕,然而,我们的解放,要付出多大代价呢?参孙身上这种超凡的力量,人力无法抗衡,他施展起来,难道只会对付非利士人吗?”

“那又怎么样?除了上帝赋予我们的,我们一无所有,当然,这种天赋,我们往往没有用到正地方。你很赞赏这孩子,跟一头公牛玩耍,如同别的孩子玩小猫那样。如果你计算一下,他出世以来毁坏了多少东西,你对他的力量,就不会这么引以自豪了。想一想,他拔掉多少扇门,击穿多少面隔壁墙,打碎了多少餐具,毁坏并连根拔起多少棵树木,伤残甚至亲手打死多少牲畜。就在昨天,他友好地拍一巴掌,不是拍死了你那头最好的驴吗?他只是玩耍,完全是好意。等到成年,他的心受各种感情冲动的支配,他会干出什么事呢?仇恨非利士人并不是全部生活,参孙还会有别种恩怨,且不说在友谊方面、在爱情方面等待他的考验,也不说自尊心会受到的伤害,或者壮志未酬的失意。这样一种力量,如果仅仅受寻常偶然性的支配。我就已经很担心了,再掌握在一个人手中,那在我看来,是非常恐怖的事。人的意志,时而向善,时而向恶,而且慈善的事业特别脆弱,一旦毁掉,就不可收拾了。”

西墨伊叔父得出结论,要让人剪掉我的头发,我父亲心平气和地拒绝了。他这种淡定的态度让叔父无计可施,很可能又要激烈地争执起来,正巧从房角转出一个人来,马商约阿德,是个富有而受尊敬的人。他的智慧名声很大,于是,父亲和叔父从老远过去,向他请教。他了解情况之后,认为我父亲说得对。

“你的担心不能成立,”他对西墨伊叔父说道,“要明白,任何力量都有益。牛能拉犁,驴能往磨坊驮谷,风推动船只在海上行驶,而参孙能把我们从非利士人统治下解放出来。自不待言,世上有许多力量,我们还很陌生,表面上看是敌对的。暴风雨会折毁航船,吹倒庄稼,拔起树木,而雷电说不准会击到哪里。少安毋躁。”

马商约阿德,垂下厚重的下巴,得意地张着嘴,一副自信的笑容。

“少安毋躁。所有这些我们没有掌握的力量,上帝留待日后给我们,那将是对我们的虔诚和爱心的酬偿。我们赞美上帝吧,祈求上帝吧,那么雷电和暴风雨就将属于我们,成为我们身上的力量。西墨伊,上帝将力量寄寓在参孙的头发里,你难道不感到惊讶吗?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阶段。总要有那么一天,这种力量会久留下来,但不是在我们头发上,而是在我们的头脑里。雷电和暴风雨,将来会在人的额头下组合有序,而人的话语,就宛若爱和智慧的花朵,人就将拥有跟上帝的一根脚趾同样的力量。”

这场争论,非但没有往我内心播下怀疑的种子,先头还加强我自身重要性的见解,以及战败非利士人的决心。对于西墨伊叔父,我也看出有一种不信任感,后来变得尖刻了。从那年起,他就养成一种习惯,每年送我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把剃刀,我收下时,爱搭不理地挤出一声谢谢,强忍住心头的怒火。这种带有影射的剃刀,周而复始每年送一把,在我父母看来无非是一种有点儿过分的玩笑,却扫了我的兴,破坏了祝福我生日的家庭欢乐气氛。六年共六次,我都控制住了愤怒的情绪,但是到了第七个年头,我接过剃刀,掷到墙上摔坏了,揪住衣裳提起我叔父双脚离地。他并不挣扎,只是带着嘲讽的意味,冷眼注视我,倒让我不知所措了。我父亲也吊在我的胳膊上,而母亲还跪倒在我面前。我放下开始喘不上气来的叔父,逃避到乡野,为了平息盛气,我连根拔起四棵粗壮的树木,用拳击死两头公牛以及十八头奶牛,还不算那些小牛。正是那天,我心中萌生了不安,不久之后,不安的情绪势必将我封闭在忧虑的孤独中。叔父西墨伊讲过的话又浮现在我的记忆中,开始向我表明一种明显的意义。于是,我常去见马商约阿德,听他说说话,消除烦乱的心情。这个杰出的人善于激发我的爱国情怀,至少转移了我的烦恼。

“在以色列的园子里,”他说道,“那些猪猡胆小如鼠。把你的力量施展出来吧,参孙。打开闸门,让湍流荡涤那不洁的敌群。杀吧,开膛破肚,击毙吧,屠戮吧。上帝给了你超凡的力量,你就为所欲为吧。不要听你叔父的话,他是虚假的智者。他不理解力量就是荣誉的原则。他不懂得力量必然忠实于思想。”

有时候他还说,思想忠实于力量,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些言论倒激发他内心的爱国热情,他在本城和整个地区开始宣讲,预告力量将登场,以色列将恢复荣誉,震撼未来和受控制的风暴。有一天,他嘲笑了非利士人信奉的愚蠢的神,被非利士人当场抓获,吊死在乡野。我非常崇敬他,因而他遇害,大大促使我决心从速登场了。我很快制订了一个复杂的,但孩子气十足的计划,实施几周之后,很容易就导致一场大屠杀。我打定主意的当天,非但没有屠杀非利士人,反而感到有必要娶一个他们血统的姑娘,借助这种婚姻,挑起他们争执与事端,进而斗殴与背叛,然而这样折腾徒劳一场。如今看来,这仅仅是我不安的虚荣心的一种谨慎行事。我担心自己成为一种纯粹的杀人机器,想要确信在这件事情上,智慧和力量应该旗鼓相当。

最终,不出我的预料,我被手脚捆缚,交给了非利士人。他们有三千多人,押解我前往乡野,那里绳索吊着的约阿德的遗体已经变成干尸。为了给我腾出地方,士兵们解开绳索,这个不幸者摔下去,身首断为两截。令看押我的士兵们吃惊的是,我一下子就挣断了绳索,就好像是头发丝绑缚的。我陶醉在浑身涌动的这种不可战胜的力量中,看到眼前一片血红,然而也心生一念,让约阿德参与我这复仇的冲天怒火。我拾起马商的颌骨,开始击打非利士人,击毙上千人,平民和军人各占半数。这场屠戮持续不到半小时,还应当指出,马商的颌骨是一件很不给力的武器。如果操一截粗树干,我感到一天能屠杀五万人,就跟玩一样,一点儿也累不着。我的同胞围着这场辉煌的战绩呐喊,但是他们似乎从来就没有想一想,反对侵略者的斗争旗开得胜,为什么我没有进行到底呢?把他们赶出我的家园,对我来说是件无比容易的事。只要我想干,用不了一周,就能完全实现了。我没有这种愿望。非利士人都仓皇逃走,这场屠杀之后,我远远抛掉约阿德的下颌骨,坐到尸体中间。非利士人倒在一个狭长的地带,在下颌骨的击打下,脑袋开瓢了。鲜血和脑浆溅到叠摞的尸体上,流遍尚温的肉身。我沮丧地观看这个屠戮场,所有打得稀巴烂的面孔,黏糊糊一片狰狞。死人丝毫也引不起我的怜悯。在我的眼里,这仅仅证实了我的力量,但是这景象既令我恐惧,又让我羞愧。我远非以色列善良的人后来大肆颂扬的超人。我的力量,我视为加到我身上的一个人;一个主人,使用我的四肢、我的双手、我的躯体,不容分说就支配我的意志。我被这个巨人压垮,被他愚蠢的行动所裹挟,完全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丢在自身的一个角落,比个瘫痪的人还不自由。我开始羡慕自由人的生活。从尸堆上我抓起一具尸体,摆坐到我对面凝视,我还从未这样注视过一个人。这是个士兵,已经年老,脖颈被我击穿,个头儿比我高些,肩膀也更宽,精瘦的肌肉表明久经战场,但是天生一副正常的膂力,合乎一个男子汉所需要的比例。他承担起一件重活的时候,必得预计要做出多大努力,战胜劳作中的疲惫。对他而言,打仗始终是个偶然事件,自己了解其中的危险,要战胜与人面对面厮杀的恐惧心理。我赞赏这个人,体魄十分匀称,力量听命于意志,只是一个活人所应具备的能力的一种。而我杀害他,无须害怕,也没有冒险,可见打死一个仅从普通汉子的力量和能力对抗我的士兵,我根本用不着表现勇敢,也不必谨慎。我凭着一股无个性的盲目力量激发的感觉,一味打打杀杀发泄狂怒,犹如脱离山体的一块巨石,从斜坡滚落下去。我面对这个非利士人的尸体,因一种可耻的缺陷而感到自身既渺小又可怜。我将这死者扔回血淋淋的尸堆,双手掩面,久久不动,咀嚼回味对自身的厌恶。猛然间,号角齐鸣,沸反盈天,让我惊跳起来。距我二百米远处,出现一队人兴高采烈、狂热地大吼大叫,径直朝我走来。逃跑的非利士人扩散开他们失败的消息,我的同胞前来庆祝这个事件,祝贺胜利者。眼前这些尸体,十数倍激增他们的陶醉。他们践踏着尸体跳舞,快意蹚过非利士人的血泊,男男女女张开双臂朝我跑来,连声呼喊着:“参孙!以色列的复仇者。”我最初吃惊的反应一过,便感到怒不可遏,于是拔起当作绞刑架的树桩,以威胁的动作举起来,平复了我那些拥趸的狂热,止息了号角之声。我命令他们掉头回去,以免在绞刑架的树桩下粉身碎骨,吓得他们转身,头也不回就逃开了。他们受到我如此接待,万分惊诧,怎么也弄不明白,经过我一顿臭骂,不得不撤离。他们大失所望,默默离开屠场,散开队形走远了。可是到了远处,在胜利的号角与歌声中,他们又重整队列,而那胜利的号角与歌声,永远也不会停下来了。我等到夜幕降临,才回到索雷亚。家里一片喜庆气氛,回荡着父母和朋友们的欢声笑语。我径直走向单独站在一旁的叔父西墨伊,请求他给我剃掉头发。

我惊奇地发现,合乎常人的一种膂力所产生的平衡感觉。我似乎也觉出,我的思维变得更加灵活了。然而,我却不那么快活了,惋惜我那力量和轻而易举的满足感。如果没有叔父西墨伊的护佑,时时提醒我防范自己,我很可能就经不住诱惑,任由我的头发长起来了。这期间,我战胜非利士人的壮举,在以色列引起极大的反响。我成了民族英雄,也成了受神灵启示的人、上帝在世间的代表。

以色列士师 亚伯东去世,有人催促我填补其位,我的心活了,但是叔父西墨伊却劝我拒绝。他说道:“你究竟有什么业绩,证明你机敏、智慧,能领导一个民族呢?相信我,这些蠢货指定你出任,因为他们把你视为残忍的大力士。你摆脱了你的力量,他们若是知道了,就不会想到由你继承亚伯东的职位了。不过,他们还相信你的力量,于是等待你的统治,就像期待一场残酷的娱乐。”

我的统治可以说天下太平。我引起的恐惧,能使得非利士人规规矩矩。我对自己的同胞非常严厉,不让他们认为地位变了,就可以乘机侮辱或者掠夺非利士人。旷日持久的谈判拖延数年,最后数日间就有了结果,看似无法解决的分歧,一时间就搞定了。非利士人的权利有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他们在生活中,习惯了盗窃,巧取豪夺,难以忍受这种新的境况,就逐渐放弃了以色列这个国度,觉得他们不能像从前那样,靠强力夺取利益了。我的统治长达二十年,临终那段时间,他们在我们这里已成唯唯诺诺的少数了,还不断地减少。

我周围的人在颂扬中,将这些业绩归功于我的品德和天赋,然而我却知道,几乎应该完全归功于我的二头肌所享誉的威望,而且我也相信,所有肯动脑筋的人,对此都会有同样的看法。我这个真正的人始终微不足道,一如我留长发的那个时期。确信了这一点,我的性格就变得尖刻了。我活在世上,时时刻刻都感到,我误失了自己的生活,坐到了两个席位中间,受两种欲念的诱引,一个是任由我的头发重新长出来,另一个是丢下我的职务,去国外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变得易怒,动辄发火,随时都可能进入大发雷霆的状态。叔父西墨伊若是在场,总要不失时机地向我指出假如我还留着长发,这样盛怒的后果该有多么可怕。他也同样抓住每次机会,向我重复,我剃光了头发,为我们的人民造福了,有好几回我忍不住回应说,我恨我们的人民这是实情。我的憎恨始自我统治的初期,而且逐年加剧。我鄙视这样的民众,一味赞赏我身上的一种兽性力量。他们的欢呼让我失去冷静,最终我禁唱颂扬我的肌肉力量的爱国歌曲。

叔父西墨伊去世,享年一百零二岁又两个月。他死后,我又留起头发,但是约束自己,无论碰到什么情况,权当自己仍然剃光了头。我还真做到了,三个月下来,在我周围的人眼里,我的举止行为毫无变化。然而,我感到年少那些年的力量,重又逐渐回归我的体内,再次掌握了本我。应当承认,恢复力量给我的乐趣超过愧疚或不安。不过,我也十分谨慎地行事,加了百倍小心去触碰人、牲畜和物品。我的头发已经长成手掌这么长,不料有一天,我一时心烦,稍微使点性子,用臂肘推开一个妻子,却要了她的命。那天是我的生日,大家组织庆祝会,等我去参加。一大群人在房屋前面,吵吵嚷嚷要见我。这种赞美的喧嚣声,一直传到因我失手而生命垂危的女人床前,我觉得太过分了,就走到窗口,力图让他们安静。没承想我一露面,又引起欢呼,喧哗声变本加厉了。我不禁大怒,骂起粗口,大骂起哄的人群,反倒让他们更加兴高采烈了。那些蠢货为了讨好我,抓住一个来看热闹的非利士人,正要虐待他。我看不下去,纵身跳到人群中,冲开一条路,去救那个不幸者。群众纷纷拥向我,亲吻我的袍子,凑近我的鼻子赞扬,宣泄他们的爱国激情。我厌恶这种接触,二十年来我对这个民族的愤恨,顿时全冲上我的头脑。我开始在人群中胡乱击打,非常凶猛,也表现出蛮力终于有机会发泄时的畅快。那天上午,我当场留下四十来具尸体,还胆敢承认,我撤离时还意犹未尽。当天晚上,我秘密离开这座城市,前往加沙,一到那里,就开始找一个能把我出卖给非利士人的美女。我很容易就找到了,我的力量的秘密在我选定的日子泄露出去。

你对我讲述了你的故事。这就是我的故事,也许还没有完结。我双眼剜掉了,头发剃光了,在这座监狱里拉磨,我们放松下来,我找到了寻求一辈子的东西。我丧失了力量和与之俱来的威望,就体会到了上帝一旦撤回赐给个人的特殊恩典,我们就都是寻常人了。我战败了,成了可怜的阶下囚,但是我却默默对自己说,再也不必倚重一个外人附体,也不必倚重他的影子了。我觉得相当幸运,就此可以期待,锁在这种奴隶的劳役中结束自己的余生。然而,我的头发又开始长起来,上帝的恩典再次回到我身上,我也热切地想到我惹下的灾祸,因为,我没了双眼,事情也不算完,在我体内复活的力量,总会找到我发泄的途径。


[1] 参孙:《圣经·旧约》中人物,以色列的第七十五代士师,力大无比的勇士。他曾徒手击杀雄狮、用谜语难客、将火炬绑在狐狸尾上烧毁庄稼等。非利士人收买了他的情妇大利拉,她从参孙口中探出他力大无比的秘密,趁他沉睡时剃光他的头发。于是,他被非利士人捆缚,受尽戏辱。他求告神再给他一次力量,然后双臂各抱一根庭柱,致使神室倾覆,与敌人同归于尽。
《圣经》中的这则神话故事,埃梅从新的角度诠释,别开生面。 6K6L/O7kic5lKalHx7WAsaIALyjzO0LWVFKMBbaqWP3CPzPM/izcR5x/NY/7ZA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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