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家?”软软糯糯的声音缠过来,一个金发小姑娘拉着费雯·丽的裙角,奶声奶气地问。
她俯下身:“走吧,爸爸在家等我们吃晚饭。”
那年,她二十二岁,恰是一生最好的年华,却过早地把自己交付进一段婚姻,茅檐低小,柴米油盐。
看着“小点心”模样的女儿,竟蓦地有些后悔。
那晚,费雯·丽久久无眠。
月夜下,她的双眸盛满星河。
丈夫霍尔曼的鼾声有节奏地起伏,一如既往。
记得结婚初时,她总埋怨他鼾声震天,惊扰睡眠。
三年间,丈夫的顽疾没有医好,她倒是习惯了。
同样习惯的,还有晨起采购三餐食材,修剪花园草木,和隔壁太太喝下午茶,洗净丈夫女儿换下的衣裳。
放弃了山川湖海,面朝厨房与爱。
有时,她也不甘。
擅长钢琴、小提琴,十八岁考入伦敦皇家戏剧艺术学院,曾立志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女演员。
可是后来,遇见年长她十三岁的丈夫。
他出身名门,剑桥毕业,拥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年轻有为。
他对费雯·丽一见钟情,说想和她有一个家。
因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她义无反顾地闯入婚姻的巨浪。
不顾父母亲友百般阻挠,毅然退学,结婚生女。
那时的费雯·丽年轻、倔强,一无所有,唯一腔孤勇而已。
她一直以为自己幸运,也清醒,却在望向奥利弗的一霎,如梦初醒。
寻遍半生春色,他一笑便是。
婚后的时光沉冗,波澜不惊。
她记得烘烤曲奇的工序,记得干洗店的门牌号码,淡忘了肖邦、尼采、莎士比亚。
天赋与才华再无用武之地,她只是一个新手妈妈,一不留神,跌入生活烦琐无趣的轨道,笨拙地适应一切。
少时做过的梦,已疲倦凋谢。
假如那天下午,她一如往常在家做蓝莓酱,没有去看那场《哈姆雷特》,没有遇见那个神采奕奕的男演员,或许费雯·丽的一生,将在时光的车辙下,被碾成千篇一律的模具,印上“好妻子”“好母亲”的刻章。
淡而无味,滚滚向前。
可惜,命运偏偏于此顿笔。
那个闪闪发光的人,才是她想爱的人,也是她想要成为的自己。
谁没辜负过几段宝贵的青春呢?
只是那人轻轻走来,费雯·丽的心兀地苏醒了。
翌日清晨,费雯·丽没做早餐。
“我要去演戏。”她一字一顿。
丈夫错愕了几秒,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有才华,果敢又不驯,不甘平凡,只是我一直在努力,想留住你,想保全这个家。”丈夫叹道。
结婚三载,他确是世上最了解她的人。但他的温文尔雅,无法左右她生命深处不可遏制的激情,他妥帖的宠溺,无法懂得她深藏的渴望、躁动,与野心。
生活如枷锁,她如困兽,所有的才情被囚禁于此。
谁都只有一个一生,怎敢慷慨赠予不爱的人?
离家那天,女儿用小手拉扯费雯·丽的裙摆,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妈妈不走,妈妈不走。”
她蹲下身,抱紧只有膝盖高的小人儿,轻声说:“孩子,你要记得,这世上没有人值得你的眼泪和挽留。做一个高贵的姑娘,再爱也不回头。”
说罢,绝尘而去。
人生短短几十年,若不知爱过便分了道,遇见又有何用呢?
丈夫的深情,女儿的依恋,皆留不住她。
费雯·丽一生迷人,因她最擅长的,是做自己。
她铁了心去寻梦,去寻爱,不惜重拳出击,打碎现世安稳。生活支离破碎地堆在原地,她必须挽起袖子,把它拼凑成想要的模样。
这趟旅途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她跌跌撞撞地出发了。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它修补好了,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也不想把它修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曾经破碎的地方。
——《乱世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