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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天生的骗子吗

19世纪中叶,美国娱乐大亨和美国马戏团创始人菲尼亚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收购了位于纽约的美国博物馆,这个博物馆收藏了一批在当时来说非常奇特的人和动物的标本,其中包括长着胡子的女人、一头大白鲸和一对引起巨大争议的连体婴。开放展览之后,反响异常火爆,但同时巴纳姆意识到一个问题,用现代零售业的话来说,就是“通路流量”的问题。由于展览太受欢迎,人们在一个展览点前面驻足的时间越来越长,场地随之变得越来越拥挤。巴纳姆为解决这个问题,找了一个极其生僻、晦涩的表示出口的术语,搭配上一个“出口”的标志,贴在了展览的必经之路上做指引。参观者一眼看上去,以为这个标志是下一个奇特标本的指引,就很兴奋地跟着标志指示一直走,结果走着走着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走出了博物馆。

我们可以从这个故事中引申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针对谎言的定义,即谎言是带有欺骗意图的虚假陈述。在了解这个谎言的定义后,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如果我告诉你巴黎是比利时的首都,即使你知道我在说谎,一般也不会指责我骗人。你可能会认为我说错了,或者我是在开玩笑。也就是说,如果说假话的人相信自己所述属实,那说假话的人其实就不算是在说谎。但是如果听的人明确地意识到说假话的人是知道巴黎并不是比利时的首都,并且知道说假话的人这么做是以利己为目的(比如想让你输掉常识问答游戏)时,听的人就会把这种说假话的行为定义为撒谎。

正如巴纳姆的故事所告诉我们的,人可以通过说出真相来撒谎,也可以通过撒谎来给出真相。比如在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创作的短篇小说《墙》( The Wall )中,当被法西斯分子判处死刑的囚犯巴勃罗·伊比埃塔(Pablo Ibbieta)被卫兵问及他的战友拉蒙·格里斯(Ramon Gris)的下落时,他误以为格里斯此时应该和他的表兄弟们躲在一起,为了给自己的战友拖延更多的时间,他告诉卫兵格里斯藏在墓地。然后,在卫兵发现被骗之前,他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可以好好地想想自己被处决的事情。然而,不幸的事情还是在黎明破晓时发生了,格里斯已经搬到了伊比埃塔向卫兵报告的藏身处,随后格里斯在墓地被捕,伊比埃塔反而因为告发了自己的战友被释放。在这个故事中,伊比埃塔的本意是向卫兵撒谎、欺骗他们,但实际上,却无意间把真相告诉了他们。

谎言是狡诈且变化多端的东西。我们会为了简化一个复杂的故事或保护自己的隐私,或者为了摆脱不太喜欢的社交场合去撒一个小谎,比如,“周四吗?很抱歉,我那晚要去上一节低音管演奏课”。有些人也会为了掩盖不端行为或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去撒一些弥天大谎,比如那些存在于违法犯罪行为及对他人的操纵行为中的谎言。我们甚至还可以将谎言分为作为与不作为的谎言。作为的谎言指的就是很主动地去撒一个明确的谎,比如谎称自己是一名警察;不作为的谎言则是避重就轻,比如和对方诉说自己激情似火的情爱生活却没有提到和自己约会的是对方的妻子。另外,我们有时候也会为了得到别人的赞美而说谎,比如:“我钓到了一条非常大的鱼,但我把它放了”,或者是一位士兵对自己英勇行为所做出的异常夸张的描述等。甚至,还有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身体或精神伤害而说出的谎言。

还有另一种说谎的类型,就是我们可能都遇到过那种纯粹为了好玩而说谎的人,他们通常会用虚构的情节去修饰他们所讲的故事。这么做的原因,只是这会让他们在别人面前显得更加有趣。“我是你一生中见过的最精于此道的骗子。想想就觉得太可怕了!”这句话出自《麦田里的守望者》( Catcher In The Rye )中14岁的英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Holden Caulfield)之口,他接着说:“如果我在去商店买杂志的路上,遇到某个人问我去干什么,我可能会非常自然地说我正要去看歌剧,这是多么可怕的行为啊。”

在本书中,我会经常交替使用“欺骗”和“谎言”这两个词,但这并不是我的无意之举,交替使用是因为这两个词之间确实有所区别。伟大而古怪的美国魔术师杰里·安德鲁斯(Jerry Andrus)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从不说谎。尽管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他的魔术效果呈现和所有其他魔术师一样,都需要依赖对观众进行视觉上的欺骗去达成,但是安德鲁斯通过对自己魔术的设计,使得表述上的诚实和手法上的欺骗在自己的魔术中达到了共生。就比如,他会在把某张特定的牌从一整副牌中变出来之前告诉观众“这看起来好像是我把牌放在了这副牌的中间”,而不是说“我把牌放在了这副牌的中间”,注意他的这个话术。这个话术增加了他魔术表演的难度,因为他在魔术开始之前就提醒了他的观众,即将要表演的这个魔术很可能存在着欺骗,但无论怎么说,这是安德鲁斯给自己设定的挑战。我们可以从定义上对谎言和欺骗进行一个简单的区分:欺骗是囊括了任何形式的、具有误导意味的企图,它可能是一种语调、一个微笑、一个伪造的签名或一面投降的白旗;而谎言则主要指的是言语上的东西,它是一种特别的口头欺骗形式。

事实上,我们人类所具有的在适应旧石器时代社会生活需求过程中所习得的掩藏真实动机的能力,也同样随着语言的出现得到了加强。虽然学术界对这种变化发生的时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推断,从5万年前到50万年前都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种变化将交流与行为分离开来,并因此为欺骗的发展带来了一次巨大的飞跃。当我们不用明确地指着食物让对方知道食物在哪里,而是可以通过言语来引导,让对方自己去寻找的时候,欺骗也就随之变得无限多样和复杂起来。

当我们去阅读那些描写灵长类动物欺骗行为的故事时,很可能会有不适与钦佩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袭来。感到不适是因为这些故事似乎在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欺骗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特质;而同时,我们又会对这种狡诈、创造力和智慧感到钦佩。与之类似的完全不同且对立的反应,几乎贯穿于我们对待说谎的态度中,而且无论态度怎么变化,这种对立的感觉就在那里。在我们对自己能够编造不真实的谎言感到震惊的同时,又对自己所展现出的创造力叹为观止;不安于我们对虚假之言淡然处之的同时,又确信某些谎言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说谎无疑是一种让人深恶痛绝的恶习,”16世纪的哲学家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写道,“如果我们意识到说谎的可怕和严重性,我们就会发现说谎这个行为比其他犯罪行为更应该被处以火刑。”其实,从奥古斯丁时代开始,神学家就已经对说谎开始了严厉的谴责,并把说谎定义为一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伊曼努尔·康德曾经说过,并不存在善意的谎言,在任何情况下,说谎都是不正当的。

当然,也存在另外一些并不认同上述观点的思想家。这部分思想家认为,“我们可以或应该没有欺骗地生活”,这个观点本身就是荒谬的。“只有一个世界,”尼采说,“这个世界是虚假的、残酷的、矛盾的、误解的、无意义的……我们需要谎言来征服这个现实,征服这个‘真相’,我们需要谎言来生存”。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则用了和尼采完全不同的轻松风格对谎言进行了阐述。他说,撒谎是人们用来逃避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难以忍受的沉闷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显然非常受欢迎,只是撒谎本身确实需要一些技巧。之后,他哀叹道:“谎言作为一种艺术、一门科学和一种社会乐趣正在衰落。”康德和蒙田可能会同意《伊利亚特》( Iliad )中的英雄阿喀琉斯(Achilles)的话,他说:“心口不一的人,我恨之入骨。”然而在《奥德赛》( Odyssey )中,荷马(Homer)却将阿喀琉斯与“凡人骗术大师”放在一起进行了一番对比。这种对比的结果是,让奥德修斯(Odysseus)这个在战争和爱情中熟练地运用骗术并引以为傲的人成了更有吸引力、更人性化的英雄。

关于说谎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我们开始交谈以来,谎言就一直是我们七嘴八舌与窃窃私语的一部分,几乎包含了一切,如我们对自己生物性的认识、成为一个好人意味着什么,以及其他人到底在谈论我们什么,等等。虽然囊括众多,但有一点始终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们的欺骗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谎言往往很自然地就到了嘴边。文学评论家、人文主义哲学家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曾说过:“人类说谎的能力对于人类意识的平衡和人类在社会中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不管我们喜不喜欢,我们都是天生的骗子。 vB8nmAgoc9rwi8WC/I05EZYF8T2JaKLwhoFyjte2poa4P0FIqiXjsJ3/2FYRQK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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