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穆尔(Mark Moore)1995年出版的《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 Creating Public Value: Strategic Management in Government )提出包含支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价值等内容的战略三角框架(strategic triangle framework),该理论激发了大量不同国家和背景的公共价值创造理论和实践的文献发表,公共价值正在成为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公共价值理论主要关注的内容有两项,一是公共价值是什么,二是如何创造公共价值。对于公共价值的定义,研究者一般认为公共价值是民众对政府的期待,民众希望政府提供的公共价值包括:高绩效和服务主导的公共机构;公共组织在实现预期社会成果时是有效率且有效益的;公正、公平运作并为整个社会带来公正、公平条件的公共组织。对于创造公共价值,马克·穆尔从公共部门战略的角度提出公共价值创造的路径,强调管理者的价值创造能力,他认为组织战略必须有实质价值、必须具有法律和政治上的可持续性、必须具有运作和管理上的可行性。为了实现价值创造,他主张公共管理者要学会观察环境,利用机会识别公共价值,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上级支持,提升运作能力,如此方能实现公共价值的创造。此后,有研究者从价值共创和制度设计的角度对战略三角框架进行了补充,使得公共价值创造路径更加完善和丰富。价值共创路径主张公共价值的创造过程是一个多元主体联动协同的过程,发挥众多行动者而非单一管理者的力量是价值创造中治理共同体打造的关键。制度设计路径主张设计和实施规则与程序,以激励或约束行为,并使其符合特定的价值观,实现预期目标。
接诉即办改革符合公共价值理论,它是一个政府与民众之间围绕诉求而展开的公共价值共创过程。接诉即办在进行公共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发展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路径,即在上级领导权威支持、制度设计、组织平台三者相互作用下,公共价值得以创造。面对作为民众诉求集合的公共价值,公共管理者个体是难以实现价值创造的,整体性的政府组织才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因此,面向政府,结合中国体制,公共价值的创造依然需要支持与合法性,主要是指领导权威。领导权威识别来自公众的诉求,然后自上而下地推动改革以回应民众诉求。接诉即办改革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是由北京市委主要领导推动的,在政治上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对于政府而言,其运作能力的实现需要治理体系的建构,所以需要制度设计和组织平台搭建,以替代战略三角框架中的运作能力。领导权威在识别公共价值后,设计或整合相应制度激励或约束基层执行者的行为,推动组织平台搭建以聚合信息和资源,进而撬动整个改革进程。因此,接诉即办改革既需要依靠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保障诉求回应、诉求办理和诉求反馈的全系统运行,又需要通过热线服务中心和各级接诉即办平台来推动不同治理主体实现问题解决,最终实现人民满意的公共价值创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