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理论的核心是理性选择过程,主要研究如何基于理性针对公共问题采取有效政策实现预期目标。政策分析理论是科学逻辑应用于公共政策的产物,它要求公共政策通过科学逻辑和方法提升其质量,以实现人类所偏好的价值。韦默和瓦伊宁将政策分析概括为七个基本步骤,即理解问题、选择并解释相关的目标和限制、选择解决方法、选择评价标准、说明备选政策、评价、推荐行动 。这意味着,政策分析的过程就是应用理性进行问题解决的过程,它涉及两个环节,一个是问题分析环节,另一个是解决方案分析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理性都发挥着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在问题分析环节,通过理性去识别问题、确定目标和寻找解决方法,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问题进行界定,弄清问题的本质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政策分析是一门问题分析的学问,没有问题就没有公共政策,问题是公共政策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而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才可能提出减缓问题的替代性备选方案。所有对替代性备选方案的选择,都会涉及人类的价值标准和目标设立。没有价值和目标,政策分析就会失去方向。在解决方案分析环节,涉及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来对替代方案进行评价,并对最好的方案进行选择。对问题分析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解决方案的选择成为政策分析的核心内容,这主要涉及解决方案与政策问题之间是否匹配。为此,在解决方案的选择中既需要涉及解决方案可能导致结果的预测,也要涉及对解决方案进行选择的评价标准本身的选择,只有标准和预测都得到有效处理,才能够生产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接诉即办改革也涉及政策分析中的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分析两个环节,这也是保证接诉即办科学性的基础。接诉即办中的诉求受理涉及问题分析,它需要考虑市民的诉求是否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适宜性,是否属于公共问题,是否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来进行干预,只有这些问题得到肯定性回答,才会进入问题原因分析和可能的备选方案设计阶段。当前,接诉即办改革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就是诉求是否合理和合适,即对于诉求是否属于公共事务范畴的争论。当政府觉得诉求属于应该给予回应的范畴时,就需要对诉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这涉及职责、权限和方案提出等阶段。当诉求产生的原因得到分析后,就会进入诉求解决的环节,解决方案分析的过程也是考验决策者智慧的重要内容。关于诉求的问题,有些属于简单问题,它们通常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也不需要创造性活动。但是随着接诉即办改革的深入,出现大量“棘手难题”,这些“棘手难题”通常是“结构不良问题”,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案,涉及多个治理主体,此时可能出现推诿、扯皮和推卸责任等现象。在问题解决环节,既涉及对谁应该来处理和解决问题达成共识,也涉及应该采取什么政策工具来推动问题解决。当问题难度本身很大时,很可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工具来推动问题解决,这属于“政策工具谱系”或者“政策工具混合”。因此,提升问题解决的能力,储备更多的政策工具箱,创造性提出解决方案,这是继续深化接诉即办改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