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生产理论是由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政治学家文森特·奥斯特罗姆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他们认为,公共服务不能只由政府来提供、市民来消费,相反,市民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公共服务供给是一个政府和市民合作生产的过程 。对于合作生产,他们给出的定义是:合作生产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不在同一组织中的个人的投入转化为商品和服务。对于合作生产,他们区分了“正规生产者”和“消费生产者”,其中“消费生产者”不属于“正规生产者”所在的组织,这样“消费生产者”通过投入时间、精力和物质为公共服务生产做出贡献。合作生产理论提出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于21世纪再次引起学术界重视,并且成为公共管理的主流理论之一。合作生产理论随后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拓展,一是合作生产的对象,二是合作生产的阶段。对于合作生产的对象,研究者不仅提出市民个人是合作生产的合作者,还强调小团体和社群同样是合作者。当然,研究者对合作生产的合作伙伴进行了严格界定,以便将合作生产理论与合作治理理论进行区分,后者主要是以正式组织作为合作伙伴的。至于合作生产的阶段,研究者则提出了合作委员会、合作设计、合作交付、合作评估等环节,以丰富合作生产的内涵和外延;通过扩展合作生产的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市民、团体和社区在合作生产中的角色。
接诉即办改革很好地契合了合作生产理论的基本内涵,它不仅是以市民诉求为驱动的超大城市治理的合作生产,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超大城市治理变革的实施路径。从接诉即办的诉求受理、诉求办理、诉求反馈等三个主要环节看,市民都发挥着关键而重要的作用。首先,接诉即办的发起者是市民,从这个意义上看,对于什么是问题,什么问题应该解决,主要是由市民和政府合作生产来建构的。市民向政府提出诉求,反映社会存在的问题,政府在接到诉求后需要进行研究,以决定是否纳入议程和采取行动。其次,接诉即办的办理过程也需要市民参与,政府官员通过与市民进行沟通,针对问题的原因、解决方案等征询市民意见,而有些政策实施也需要市民的参与与配合,如老旧小区改造就需要市民来参与设计和执行政策。最后,接诉即办的反馈过程也是以市民评价为主,通过市民的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等“三率”指标来生成乡镇、街道、区、市级部门的绩效排名。这说明,市民参与了评价的合作生产,告别了此前以内部评价为主的方式。由此可见,北京市通过接诉即办改革,率先找到了市民与政府之间合作生产公共服务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手段,这也是合作生产的中国经验和中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