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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成为什么样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实践中,上市公司与行业专家之间的独立董事岗位供给与需求的信息往往不匹配,所以目前的情况往往是上市公司一方四处托人寻找专业匹配度高、协调能力强、知名度高的专家担任其独立董事。行业专家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往往造成双方的匹配度不高,不利于发挥独立董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要加强独立董事信息库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倡导行业专家主动选择与自己的知识结构、薪酬预期、工作风格等相匹配的上市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此外还要探索总结行业专家寻找适合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途径与方法。

一、选择目标上市公司

行业专家选择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往往会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一)上市公司的股东性质、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选择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行业专家首先考虑的是职业风险。那么,哪类公司的职业风险大,哪类公司的职业风险小呢?有的行业专家在这个问题上会考虑一些不太相关的因素,比如公司的知名度、公司董事长的个人信誉与风格、实际控制人与其个人的关系、其个人的被想象力夸大了的协调能力等等。这些都没有抓住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归责原则的本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业风险主要是法律风险,即履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者处分的风险。从现行的法律规定看,独立董事肩负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的责任,因此其履职的主要方式是将与此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该信息的,独立董事将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独立董事职业的法律风险就主要转化为其审议事项的信息披露风险了。减少和控制这种职业风险的办法,一是在担任独立董事之后深入了解规则的规定和上市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审议并披露的事项,勤勉尽责履职;二是认真考察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风险的大小,这与自己的职业选择紧密相关。

有学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分析总结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与大股东的产权性质、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的关系。该学者调研分析后得出结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若是国有股股东,则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将会有所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信息披露质量就会相应提高1.95个单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其信息披露质量就会相应提高6.93个单位。” 相对于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以及隐瞒重大信息的目的、动机和利益驱动机制没有那么强烈;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高低的公司为保上市公司的壳或者保再融的某些指标会有财务数据等信息披露失真的动机。但是,该研究结论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归纳总结的一般性分析,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择职业对象来说,不一定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低和净资产收益率高的上市公司就是自己的最佳选择。一方面,不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责任归责要素指标完全一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都是经过规范化训练和管理的公司,针对不同的上市公司,不同业务专长的行业专家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运行治理行为,提升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和信息披露质量,发挥自身的价值和作用。所以,行业专家的优势要与上市公司的具体运行治理相匹配。

(二)津贴的多与寡

目前,不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是4万元到60万元不等,但是每年低于6万元和高于20万元津贴的都比较少,平均在8万元左右。独立董事的津贴与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盈利状况、地理位置、实际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二者之间基本上没有明确量化的函数关系,尤其是与独立董事的职业风险没有明确量化的函数关系,每一个上市公司在聘任独立董事时都会突出强调其光彩的一面。独立董事在选择上市公司的时候,不能仅凭津贴的多与寡,要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时间精力和对上市公司运作的把控力来判断能否胜任,而后作出明智的选择,一个自然人担任一家独立董事所获得的津贴差别其实不大,特别是在2019年我国税收体制实施劳务税改综合税以后更是缩小了不同独立董事实际取得的津贴的差距。

(三)独立董事团队其他成员的知识结构与工作经验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上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会计专业人士的范围。 按照惯例,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成员是独立董事,这些独立董事中除必备会计专业人士外,还需要有行业专家和法律、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分别从公司的财务会计和审计、行业发展与战略规划、运行和治理及信息披露的合法与合规性、管理与绩效等方面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进行审议,防止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虽然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业务专长不同,但是他们作为一个整体通力合作,共同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不仅职责相同,未有分工差异,而且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除个别情形外,独立董事作为一个整体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独立董事在选择目标公司的时候,应该对该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经验有全面的了解和清醒的认识。如果团队中其他成员的专业基础不扎实或者从业经验不丰富,独立董事就容易对董事会审议的具体议案作出误判或出现差错,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是不区分专业背景和职责分工的,这实际上就无形中增加了独立董事之间连带责任的风险。

(四)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家数

《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而兼任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既没有家数的限制,非上市公司也不包含在这5家公司的数量限制之中。有人为了多取得津贴,在兼任5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还兼任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从而将自己做成“独立董事专业户”,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首先,人的精力有限,知识结构有短板,仅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的兼职方式必然使履职质量不高,会给市场和同行留下一个沽名钓誉的个人负面形象;其次,仅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的兼职方式,因个人精力有限而很容易出现差错,任何一家公司的兼职履职出现差错而受到处罚都会殃及整个兼职行为;最后,在每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要达到专业和敬业的履职程度均要占用一定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去深入了解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与运行情况,还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并更新该行业的专业知识,过多的兼职会影响到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那么,一个人兼任多少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合适呢?一方面,要权衡自己是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以专业和尽责的标准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自由职业者(如律师和注册会计师)时间充裕,工作可以灵活安排,能够多兼任几家公司的独立董事;高校教师或者公司职员因本职工作任务繁重,兼任独立董事数量多了无法兼顾。所以一个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家数只有一个适当数,因人因事而定,没有一个绝对数。另一方面,媒体单位将兼职满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定义为“最忙独立董事”,每年会做一个“最忙独立董事”的名册和自画像,不愿意列入该名册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做满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五)多家上市公司的地理分布

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要考虑其任职的上市公司办公地的地理分布问题。除上市公司日常的调研和经营管理事务外,独立董事还要参加上市公司年度和半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和季度工作会议,尤其是年度董事会和股东会,要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年度报告,规划下一年的经营发展与投资计划,还要在年度报告审议之前召开年度报告审计的现场沟通会。这些事项都很重要,需要召开现场会议,并且各个上市公司都是集中在一个很短的时间段里召开这些现场会议。所以,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还要考虑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几家上市公司的地理位置与交通情况。几个上市公司在同一个城市是最理想的状态,如果几个上市公司都不在同一个城市,相距较远,再加上交通不便利,这几种重要的现场会议就可能无法参加,对独立董事的履职就会有很大的影响。

二、寻找目标上市公司的途径

如何寻找到适合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呢?除熟人介绍和建立独立董事人员信息库后被动选择以外,在目前独立董事职业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行业专家(或者已经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希望寻找目标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可以在公开信息系统查询并筛选与自己专业知识、时间和精力、团队配合等相匹配的上市公司,然后再看这些上市公司是否有独立董事岗位需求。或者先在公开信息系统查询并筛选上市公司是否有因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而换届的需求,找到有独立董事换届需求的岗位后再评估该岗位是否与自己相匹配。经过这样两个路径的筛选,就可以找到既有岗位需求又与自身相匹配的目标上市公司的信息。虽然这个目标上市公司信息可能与实际岗位需求不完全一致,比如在联系落实后发现上市公司的确有填补独立董事空缺的需求,但已经找到并确定好了候选人,但是它已经缩小了寻找目标的范围,能比较精准地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取得目标上市公司的岗位需求信息后,与上市公司方核实信息并洽谈落实独立董事的提名与聘任事项往往有如下几个有效的途径。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引荐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中负责完善公司治理、组织并办理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会议议程、对外披露公司信息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外部监管关系维护上发挥着枢纽和桥梁作用。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岗位需求、提名与推荐、职责履行等事项非常清楚,也是这些事项的经办人,是联系和洽谈落实独立董事提名与聘任最直接的,也是绕不过去的对象。

(二)上市公司前任或者现任独立董事推荐

在上市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的人员对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换届和独立董事是否有缺额比较清楚,可以从他那里得知该公司对独立董事岗位的实际需求。不仅如此,在独立董事换届时因为需求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也会请独立董事推荐下一届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即使上市公司没有明确请独立董事推荐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他也能够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直接联系并有效推荐人选。

(三)服务于上市公司的中介机构引荐

为上市公司提供保荐与持续督导服务的证券公司、提供托管或者信贷服务的银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大多服务于董事会办公室或者董事会秘书,这些中介机构也有引荐相关机构和人员、落实独立董事岗位缺额与否及其是否提名和聘任事项的直接渠道。

(四)大股东和监事会提名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均有独立董事提名权,所以,除通过董事会秘书引荐由公司董事会推荐外,还可以通过监事会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引荐或者直接提名的方式实现独立董事的提名与聘任。 zpFIpKkwIwNbibqq9ROxeq4vV2pCRF/yxX2wp3y80nQEq67S976p9861YN8kY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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