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要义》系清代陈当务撰著。陈当务,字惠民。关于作者生平,未见记载。根据原书序言和书中内容提供的信息,可知陈氏乃抚州(今江西临川)人,生活于在清康熙至乾隆时期,寿逾70岁,但生卒年月不详。陈氏出身官宦家庭,因家道中贫而学医。其性朴直,好学善文。业医数十年,治学严谨,博览群书,穷究医理,同时注重实践,吸收同时代名医之经验,学验俱丰。据原书记载,陈当务除编撰《证治要义》以外,还著有《内经纂义》《金匮晰义》和《本草条义》,四书合为《医学四义》。
《证治要义》共十卷,分述辨证、论治、幼科、痘疹、脉法、妇科、药方、外科、杂证、急救等,从辨证论治到临床各科,纲目清晰,书中还涉及养生和食疗等,内容详尽,且行文朴实无华,通俗易懂。书中载方数百首,既有前人名方,亦有作者验方,且每证下多有针、灸、摩、熨等外治法,实用价值较高,对后世指导意义较强。
目前未见有关《证治要义》整理和研究的报道,此次我们对该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根据《中国中医古籍总目》所载,《证治要义》现存的版本有清乾隆四十年乙未(1775)刻本以及清乾隆五十年乙巳(1785)惠民堂刻本。目前能找到的,保存较为完整的是清乾隆五十年(1785)惠民堂刻本,上海图书馆、辽宁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残本)均属此版本体系。因此,本次整理以上海市图书馆惠民堂刻本为底本,并参考辽宁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藏本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藏本进行校勘,主要采用“四校”中本校和他校,辅以理校的方法进行校勘。
关于本书的校注作以下说明。
一、采用现代标点方法,对原书进行句读标点。文中涉及书名或书名简称如《内》《难》等一律加书名号。原书引用古代文献,因其往往不是古籍原文,故引文只用冒号而不用引号。
二、凡繁体字、异体字、古今字均改为通行简化字。通假字,一律保留,并出校记说明。
三、凡底本中属一般笔画之误如“己”与“已”,“日”与“曰”、“母”与“毋”、“炙”与“灸”,“大”与“太”,予以径改,不出校记。
四、中药名属于错字或前后文不统一者,均予以统一或改正,不出校记,如“石羔”改为“石膏”,“霍香”改为“藿香”,“川练子”改为“川楝子”,“园荽”改为“芫荽”、“山茨孤”改为“山慈菇”、“白芨”改为“白及”、“稀签草”改为“豨莶草”、“兔丝子”改为“菟丝子”、“青相子”改为“青葙子”等。
五、对费解的字和词、成语、典故等,予以训释,用浅显的文句,解释其含义,对个别冷僻字词加以注音和解释。只注首见者,重出者不出注记。
六、原书中缺失且无法补上,或漫漶难以辨认者,以虚阙号“□”按所脱字数补入。
七、原书除第七卷外,每卷前有目录,但因目录格式不统一,且内容与正文有差异,今根据正文重新整理,列于正文之前。
八、原书每卷前有如“抚州陈当务惠民甫辑 南昌任暻素思氏评点”等字样,今一并删去。
九、原书每卷标题均冠有“《证治要义》”,今统一删去,仅保留卷次和标题名。
十、原书凡例中指出,正文中方剂名称后有“厶角圈”者,在第七卷药方中均能查询到,为尊重原著,底本中方剂后有“厶角圈”者,均以“ △ ”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