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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部地区的人口和耕地

一、西部地区的面积和人口

西部地区幅员广阔,据《申报年鉴》记载,新疆面积为1641554平方公里,在全国30个省区中排第一位,青海728198平方公里,排第四位,西康472704平方公里,排第六位,四川403634平方公里、云南398583平方公里,排第七、第八位,甘肃380863平方公里,排第九位。整个西部九个省(不包括重庆市)的面积为4699549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2.06%,新疆一省的面积就占全国面积的14.7%。

表1 中国西部各省土地面积与全国土地面积的比较

1934年6月—1935年8月,国防设计委员会派汤惠荪等赴西北五省考察,考察报告记载,陕西全省面积652826方里,合352526040亩,其中关中193876方里,陕北288156方里,陕南170794方里, 比《申报年鉴》记载的面积大,其中陕北面积最大,其次是关中,然后是陕南。甘肃全省面积1210168方里,合653491260亩, 也比《申报年鉴》记载的面积大。宁夏全省910498方里,合491668920亩,其中县治区(农耕)115785方里,占总面积的12.72%,阿拉善、额济纳两个蒙古部落(游牧)749713平方里,占总面积的87.27%(疑应为82.34%)。 青海面积2086989方里,折合1126974060亩。其中,西宁、互助、大通、乐都、民和、贵德、共和、循化、化隆、湟源、门源、都兰12县为991424方里,占总面积的47.50%;同仁、玉树等5县1095565方里,占52.50%。 1937年10月,资源委员会派雷男、任承宪、陆年青赴贵州调查,调查报告记载,“贵州省东西相距575公里,南北相距514公里,实际面积为17648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面积的1.52%,其大小位于我国本部十八省中之第九。” 与《申报年鉴》记载的差不多。

民国时期,对于全国和西部地区人口的统计数据比较混乱,有内政部统计数据,有学者研究的数据,还有各种调查统计数据,这些数据都不一致。根据路遇、滕泽之的研究,1936年西部9个省总人口102879192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0.71%。

表2 1928、1936、1945年西部各省的人口数 单位:人

从表2来看,整个西部地区除了四川省外,其他各省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青海、宁夏、新疆所占比例更少。据安汉、李自发考察,西北地区人口密度每方里不及3人,东南沿海每方里200—300人, 可见,西北人烟之稀少。从20世纪30年代西北人口的分布来看,西北人口主要聚集在土地肥沃、气候和暖、河流两岸、灌溉便利的地区。陕西省是西北人口最多的省份,大多数人口学者认为,民国时期,陕西人口约为1000万人。1933年,陕西省民政厅统计,陕西省有1763018户,9257831人,其中,男5100038人,占55.09%,女4157793人,占44.91%。 从人口分布情况看,关中地区最多,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5%;陕南次之,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5%;陕北最少,只占全省总人口的10%。 甘肃1935年各县乡保甲户口调查,甘肃全省人口6689210人(疑应为6547695人),其中,男3556643人,占总人数的54.32%;女2991052人,占总人数的45.68%。其中以陇南区人口最稠密,平均为每方里14.21人,洮西区、河西区最稀,平均每方里尚不足3人。 1934年宁夏保甲调查,10县共有86411户,645426人,其中,男349154人,占54.1%,女296272人,占45.9%,阿拉善17000人,额济纳18000人,共680426人。人口密度,宁夏、灵武每方里10—13人,豫旺、盐池因为干旱,人口密度每方里只有2—4人,磴口每方里不及1人,全省平均每方里仅0.76人。 青海少数民族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不断迁移,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青海省政府都没有其人口统计数据,所以青海省到底有多少人口,并没有确切的数据,有的说有600万人,中央农业实验所发表的数字只有70万。1931年青海省民政厅户口调查,西宁等11县有555464人,1934年,汤惠荪等调查,西宁等11县有97974户,566822人,平均每户5.79人。青海蒙藏两少数民族估计约有128818户,约745810人。共计1312632人。青海人口多集中在湟中区,尤以西宁每方里15.41人为最多,民和、湟源为农商业发达之区,人口密度分别为每方里10.57、7.67人,互助每方里平均9.26人,11县平均每方里4.25人。

西北人口分布情况,王金绂在《西北之地文与人文》中有形象的描述:“以陕西最稠,渭水流域及汉水流域,土味丰肥,气候和暖,居民麇集。北部榆林、绥德、定边、保安一带,土地成半沙漠性,气候变化剧烈,故人口稀疏。甘肃人口之密度次于陕西,尤以东南徽县、成县及西部皋兰一带为最稠。西北境安西、敦煌、玉门诸县,砂碛弥漫,生产无多,人口颇为稀疏。宁夏东南为黄河流域,属于黄土地层,适于农耕,居民多聚于此。西北弱水流域,因地下水之影响,亦有植物之生长,人民多架帐幕而居,沿河两岸,帐幕垒垒。除此多为不毛之域,人迹殊渺。青海东部西宁湟源一带,人口稠密,玉树次之,西北一带为沙漠地带,气候变化剧烈,居民寥寥。新疆南部为大戈壁,东部有白龙堆沙漠及哈顺沙漠,沙碛绵亘,产物无多,人口极稀。天山南北人口稠密,西南一带次之。以全区论,新疆殆为人口最稀疏之省。”

四川是西南人口大省,据人口学者研究,1936年,四川总人口为52963269人,西康总人口为968187人,西康、四川合计53931456人。 四川人口大多集中居住在四川盆地。西康,今天的川西南、川西北,人口比较少。《云南行政纪实》记载,1932年云南人口共有11568922人。张肖梅《云南经济》记载,1934年,云南人口有12042157人 。葛剑雄、侯杨方研究认为,1911—1936年间,云南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1911年为1200万人,1936年大约在1116万—1200万人之间。贵州省民政厅编制保甲,统计贵州1718494户,人口9195514人,农民占总人口的73%。 贵州省民政厅1937年调查,贵州有185万户,1048万人。 人口密度,“全省平均每方公里计59人,在本部十八省中占第十四位,约与陕西、山西人口密度相当。” 从人口分布情况看,也极不平均,呈现东南少、西北多的格局。密度比较高的是安顺,每平方公里约208.05人,与江浙人口密度差不多;贵阳、毕节、息烽、凤岗、铜仁等县,人口密度在百人以上,但都江县每平方公里只有15.94人,大塘仅有18.17人,安南仅19.37人。

二、西部地区的耕地面积和农业人口

(一)西部各省的耕地面积

西部地区虽然幅员辽阔,土地总面积很大,但是多崇山峻岭、沙漠戈壁、深沟峡谷,适合农业生产的耕地并不是很多,尤其是新疆、青海、宁夏、西康等省,耕地面积不到土地总面积的1%。新疆幅员三分之一均系山岭、河沼及戈壁,可耕之地仅有1300万亩,占全省面积约4/10。已耕地主要在北疆的伊犁河流域,“平原旷阔,草场丰美”,迪化一带有数千顷农田,南疆塔里木盆地的水草田也是主要农耕区,哈密之水草田纵横30里,但仅占塔里木盆地全面积的1.5%。 1934年,宁夏只有耕地184.8万亩,仅占该省土地总面积的0.41%。甘肃、云南、贵州等省耕地面积也只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1934年,甘肃约有耕地2167.6万亩,占该省土地总面积的3.8%;云南有耕地2500余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2%;贵州有耕地面积2120余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1946年,青海有耕地780.7万亩,占该省土地总面积的0.715%,西康只有耕地401.1万亩,占该省土地总面积的0.564%。西部各省耕地面积少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省份有较多的崇山峻岭、沙漠戈壁,适合耕种的土地较少,还有就是这些省份的荒山、荒地没有得到开垦,农业开发程度较低。如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的哈巴河、布尔津河及乌伦古河流域,土地膏腴,亦足为农业之区,惜因乏人耕种,至今仍属荒地”

表3 1934、1946、1949年西部各省耕地面积 单位:千亩

续表3

资料来源:1.各省土地总面积来自1933年《申报年鉴》,原为平方公里,现换算为市亩。2.1934年的数字见1935年《申报年鉴》,青海、西康因资料不全,未列入。新疆缺10县,云南缺4县,贵州缺1县。3.1946年的数字见《中华年鉴》(下册),第1239页。4.1949年数字见国家统计局编《全国农业生产恢复时期基本统计资料》。5.全国土地总面积为959.7万平方公里,合144亿亩,原表缺西藏、内蒙数字,故土地总面积只有130.76亿亩。

从许道夫的这个统计表来看,1934年,四川和陕西的垦殖指数比较高,说明这两个省农业开发历史悠久,传统农业比较发达。关于四川耕地面积,严中平认为,1929到1933年间,四川的耕地面积有155万顷。 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记载,1932—1933年四川耕地面积有9628.2万亩。郭声波《四川历史农业地理》统计,1937年四川18个行政督察区耕地面积共有113.059万公顷。 民国时期西康耕地面积的确切数字没有找到,据《西康省各县统计调查表》记载,西康省各县的耕地面积有21411825亩。 许道夫统计表记载,1934年贵州的耕地面积有2120.6万亩。国民政府主计处1931年的估计数字是2300万亩,贵州省建设厅各区农林指导员报告,贵州耕地面积为31223189亩,土地总面积264720615亩,垦殖指数为11.79%。 张肖梅著《贵州经济》记载,1936年,贵州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470平方公里,已调查的80县有耕地5323.2万亩。 1934—1935年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记载对贵州镇远等25县调查,贵州总面积72643725亩,耕地面积14399907.156亩占总面积的19.82% 。根据以上数据,基本可以确定,全面抗战时期,贵州耕地面积大约有2900万—3100万亩。

从耕地的类型来看,西北地区水田很少,大多在河川两岸,如陕西水田主要分布在汉水流域,次为泾河、渭河流域。1932年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月报》记载,陕西耕地总亩数3379.6万亩,水田341.1万亩,约占10%,旱地3038.5万亩,约占90%。 除了水田、旱地外,陕西还有森林地4681.824万亩,宜林地7022.736万亩。 华西协和大学西北考察团考察,陕西全省水田占耕地面积的5%,平原旱地占89%,山林地占1%,其他占5%。 1935年3月实业部调查,甘肃耕地面积总计2351万亩,其中水田386.1万亩,占16.42%;旱地1964.9万亩,占83.58%。 甘肃水田以陇南(嘉陵江、渭河流域)最多,次为河西的张掖、临洮一带,陇东泾河流域也有水田。青海黄河湟水流域有水田,但是面积极小。 新疆的伊犁河谷、阿克苏地区,北疆的呼图壁、绥来、库尔喀喇乌苏、精河、迪化的三个泉等都有水田,可以生产水稻。宁夏平原有黄河水灌溉,也有水田。总的来说,西北地区以旱地为主,水田面积占比较小。但是,西北各省都有灌溉设施,可以利用灌溉系统浇水种植旱生作物的水浇地数量不少,特别是新疆和宁夏,水利事业比较发达,90%以上的耕地都是水浇地。据西北水利考察团调查,陕西有4562.7万亩耕地,灌溉面积288.3万亩,水地占耕地面积的6.32%。甘肃耕地面积为2616.75万亩,灌溉面积556.04万亩,水地占耕地面积的21.3%。青海耕地面积780.75万亩,灌溉面积63.71万亩,水地占耕地面积的8.17%。宁夏耕地面积260万亩,灌溉面积237.88万亩,水地占耕地面积91.5%。新疆耕地面积1704.53万亩,灌溉面积1704.53万亩,水地占耕地面积100%。 由此可见,西北各省农业生产严重依赖农田水利工程,有灌溉设施,可以用来浇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可惜的是,全面抗战前,西北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渠堰堵塞,急需修缮,同时,急需新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

西南地区,以四川盆地水田面积最大,1932—1933年,四川水旱田地总数高达9628.2万亩,其中,水田为4223.2万亩,旱地为5405万亩,分别约占全部耕地面积的44%和56%。 四川的水田主要分布在四川盆地内部平原和丘陵地带,成都平原灌溉设施完备,水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0%—90%;四川盆地南部,乐山、宜宾、泸州、江津、合川地区塘堰灌溉发达,水田面积也达到60%—70%;沱江、涪陵、嘉陵江中游的内江、遂宁、南充一带,水田比率较低,是四川棉花、甘蔗、甘薯等旱地作物的主要产区。云南高山峡谷多,几乎没有平原,山谷和坝子适合耕种,但是总面积不大,而且云南地高水低,不利于灌溉,所以2/3的耕地属于旱地。至于贵州,《今日之贵州》记载,“贵州耕地面积仅二千三百万亩,不足总面积的十分之一,此二千三百万亩耕地之中,水田计九百五十一万三千亩,旱地计一千三百四十八万七千亩” ,按这个数字计算,水田约占41.4%,旱地约占58.6%。

(二)西部各省的农业人口

西部地区农业人口的统计数据非常不一致,出入还比较大。据四川省建设厅调查,1937年,四川农户数6397162户,农民人口34225854人。 按全省1936年的总人口52963269人 计算,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5%左右。具体农业人口分布,引用杨伟兵主编《西南近代经济地理》的图表如下,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四川农业人口集中在四川盆地,特别是盆地丘陵区,占66.48%,加上盆西平原和盆周山地占到98.33%,可见四川农业人口高度集中在四川盆地。

表4 1937年四川农业人口分布

云南农业人口,据1932年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户口统计报告书》记载,“凡二十岁至四十九岁的男女,计为5148786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37784人,占全数47.3%。” 这个数据是对云南20—49岁的青壮年人口的统计,其中农业人口只占总人数的47%,似乎不够准确。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和云南省民政厅1935年的调查,全省农户占总户数的70.96%。 学者们普遍认为,即使保守估计,全面抗战爆发前,云南农业人口也应占全省总人口的60%左右。

贵州农业人口,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统计,1934年,“黔省1769023总户中,农户数为1193488户,约占总户数的67.5%。” 根据贵州省民政厅1937年调查及各县政府报告,贵州总户数为1850497户,总人数为10486618人,农户数为1408828户,农民数为8022418人,农户占总户数的76.13%,农民占总人口的76.5%。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统计局编《全国农业生产恢复时期基本统计资料》记载,1949年,贵州省农户有3024千户,农业人口13416千人。

陕西农业人口,根据1932年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月报》记载,陕西总户数为1896926户,农户数为1384579户,农户占总户数的73%。又据陕西省建设厅1931年对32个县的调查,农业人口占人口总数的80.28%,农民雇工人数,占农民总数6.58%。 1934—1935年汤惠荪等陕西农业调查,关中44县有农户707544户,占总户数的78.29%;汉中区25县有农户499799户,占总户数的79.4%。两区总计农户为1207343户,平均每户按6.01人计, 两区大约有农民7256131人。

1935年出版的《申报年鉴》记载,甘肃全省共有1075880户,其中农户793160户,农户占总户数的73.7%,每农户平均耕种田地30亩。1931年内政部统计,甘肃全省人口为6281000人,其中有农民4124432人, 农民约占总人口的65.67%。而1934、1935年,甘肃保甲调查,全省有1119929户,6689210人,每户平均5.97人,其中农户有863043户,占总户数77.06%,农民按每户6.87人计 ,共有农民5929105人,占总人口的88.64%。

青海、宁夏两省有蒙、藏等少数民族,国民政府和两省政府都没有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只有对农耕区农民的估计数据。西宁等11县为农耕区,农民数根据该县总户数估计为73332户,占总户数的74.85%,平均每户按6.97人计算 ,共有农民511124人。宁夏卫宁平原为宁夏主要农耕区,各县农户数根据各县总户数估计而得为62384户,占总户数的72.19%,每户平均按6.41人计算 ,共有农民399881人。

1944年3月再版的《国民政府年鉴》对当时西部各省农户数、农民数、耕地面积、每农户、每个农民平均拥有的耕地面积进行了估算,见表5。

表5 西部各省耕地与农民

材料来源:(1)农民户数系沿用民国24年(1935年)《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29表之材料编制,农民人数系以农户占总户数87%,从人口中估计得之。又四川省之农民户口数系原14县之数字。

(2)耕地面积除宁夏省数字系沿用《中华民国统计提要》第129表数字,青海、新疆两省数字系用乔启明、蒋杰著:《中国人口与粮食问题》第六表中校正耕地面积数字外,其余各省均系采用金大农经系卜凯教授等著:《中国土地利用》第二册中数字。

(3)各农户每农民平均耕地面积作物亩数、粮食作物亩数等,均系各就总数计算而得,并非各省之平均数。

许道夫对1946年西部各省耕地与农民的统计见表6。

表6 1946年西部各省的耕地与农民

②③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0页,原表数字为33,经计算为32.94,原表数字为3.98,经计算为3.89。

从表5、表6两个统计数据看,表6许道夫的统计数据中,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贵州数据与表5统计数据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四川,耕地面积差距不大,差异是农民人数,一个是2577.2万人,人均耕地面积6.03亩,一个是3895.7万人,人均3.89亩,但表5注明四川农民户数是四川14县的数字,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发布的四川农业人口数字就是3895.7万人。 青海、西康数据表5缺,许道夫加以补充,应该说,许道夫统计数据比较准确。

从上表的统计数据看,西北地区户均、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多,其中新疆最多,户均耕地面积43.35亩、人均9.01亩;甘肃、宁夏、陕西、青海户均耕地面积都在30亩以上,人均5—6亩。西南地区户均、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户均20亩左右,人均只有3亩多地。 V7zt0dOoWFKWkJzWigCQ5Ixr1aMsNrI4d/57PMi3MM8xvzFx3monoBOBCCnWBz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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