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〇年,二十岁的吴登云考上了扬州医学专科学校,成了郭集镇柳坝村的“状元郎”。他之所以选择医学专业,主要是因为他觉得学医能报效祖国对他的培养,毕竟,他可是靠助学金、奖学金才走完中学六年的求学之路的。
大学开学时,天气还很热,蚊子很多。寝室里,只有吴登云没有蚊帐,他的脸上、身上都被蚊子叮出了很多包。老师看到他脸上有那么多“小红花”,忙给他送来了一顶蚊帐。
吴登云脸上的“小红花”消失后,班主任又发现吴登云的脚“开花”了,因为他的鞋子烂了,露出了好几个脚指头。
“吴登云这个孩子,家里条件也够苦的!”班主任叹息着,又去商店里买了一双白球鞋,送到吴登云手中。收到新鞋的那一刻,吴登云泪流满面。大学期间,这双鞋是他守护得最小心的珍宝,只有上体育课时才舍得穿一穿,平时宁愿赤脚,也舍不得穿它。
他常常赤脚来往于教室与图书馆之间,奔跑在学校的操场上,奔跑在去实验室的路上。一分汗水,一分收获。跟中小学时一样,他也是学校里的优等生。
一顶蚊帐,一双球鞋,一声问候,一份奖学金,学校、老师、同学给他的一点一滴的温暖,吴登云都牢牢地记在心中。这化成了他勤奋学习的动力,也是他报名去“支边”的动力。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这是唐代大诗人杜牧笔下的扬州。扬州和它的瘦西湖,是如此美丽动人,是多少人想留驻的江南胜地。可是,吴登云却主动要求去新疆为边疆人民服务,并带动他的同学们跟他一起去了新疆支边。
“听说那里很冷的呀,还有风沙、暴雪,气候也特别干燥。儿子,你打小在水边长大,这里到处绿汪汪的,吸一口气都透着清香,你能适应那边的气候吗?新疆那么远,我身体也不好,舍不得你去呀!”母亲心情沉重地劝他,“登云呀,你最好还是留在扬州吧,我也能常常看到你。”
“可是,现在最缺医生的地方是边疆,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听说有些地方根本就没有医生,他们需要我,我想回报党和政府的恩情,我要去新疆工作!”吴登云恳切地跟母亲说道。
“让他去吧。好男儿志在四方,他想去新疆,那是想为国家尽忠呀,我们应该支持。再说了,我们还有小儿子在身边。”深明大义的父亲一锤定音。吴登云挥别了扬州洒满月光的二十四桥,告别了家乡的田田莲叶、灿灿荷花与无边绿野,踏上了向西的列车。
去新疆的路,可真长啊!一九六三年七月,火车把吴登云带离了温柔的江南水乡,一路西去,几经转车,走了几天几夜,才抵达了乌鲁木齐。
一路上,只见窗外绿色渐淡,山色渐黄。葱绿的草木,渐渐被黄白色、苍灰色的戈壁取代。
“怎么这么荒凉呀?看这些山上,连一棵树都没有!”一起西行的同学,有好几个都在大呼小叫,一脸沮丧。
越往西,心生悔意的同学越多。
最后,有些人瘫在车座上不言语了,对自己的选择只剩默默地伤感;有些人干脆扭头不再看窗外,说越看越失落;有些女孩,还开始暗暗掉眼泪了。这些从江南水乡来的青年学生,都不曾吹过塞外的风沙。
但是,吴登云却一直兴致勃勃地打量着窗外的一切。
他喜欢大西北的开阔、辽远、苍劲。戈壁滩上的牛羊,在吴登云眼里,就像花朵一样美丽;遥远山巅的那些白雪,在吴登云眼里,就像白绒帽一样可爱;沙漠中间的那些胡杨树,在吴登云眼里,就像扎根边陲的战士一样可敬。
透过车窗,他看到了一群群行走在芨芨草中的野骆驼,一头头在崎岖小路上负重前行的毛驴和骡子,一只只疾飞在风中的乌鸦和喜鹊。
“好男儿志在四方,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大丈夫就是要在边疆建功立业!”吴登云喃喃自语,胸中溢满了想干一番大事业的激情。
这一批来自扬州医学专科学校的医学生,被分配在乌鲁木齐市的各个医院。吴登云在新疆流行病诊所干了半年。
后来,新疆卫生厅的领导动员大家去南疆工作,说位于新疆南部的乌恰县非常需要医生。乌恰县位于祖国版图的西端,属于高寒山区,氧气稀薄,紫外线强烈,自然环境恶劣。和吴登云一起来支边的同学们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都纷纷低下头,把之前说过的豪言壮语抛在了脑后,唯恐被领导点到名。只有平时沉默寡言的吴登云,高高地举起手,响亮地说:“让我去吧!”
领导听了很诧异,问:“你为什么愿意去?”
“我是国家培养的,再者说,我从小就织渔网,打零工,我不怕吃苦!”
“好,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去吧,我买糖送你!”
领导还真的为吴登云买了一公斤水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