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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馄饨真好吃

喂完了药酒,冯千绣坐在桌边做针线活,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这一阵换季,店里生意忙,我好些天没回娘家,也不知娘亲身体如何。你岳母也必定想阿芙了。不过这几天有雨,可不能回去。等瞅个晴好日子,咱们全家一起回去看看她,可好?再者,泡药酒的药材也不多了,回去时一并捉些。”

曲春木木地没有反应,她便当他答应了,朝着阿芙笑道:“阿芙,想外婆了吗?我们回清河村探望外婆好么?”

阿芙与人偶说话时笑盈盈的,看向她的娘时,脸上表情忽然变得像她父亲一样麻木空洞。她的视线往上一移,望向冯千绣头顶轻轻飞舞的冰蝶。

冯千绣下意识地跟着看去。

在她的视线扫过来之前,沈墨倾果断捻了一下手指,冰蝶像个气泡一样消失在空气中。

视野里的情境蓦地消失。方准准刚刚险些与冯千绣对视,吓得差点魂飞了,把手心里那只手捏得死死的,慌道:“她没看到吧?没看到吧?”

“应该没有。”

“我的天,吓死我了,做贼果然心虚。”

沈墨倾:“……”他不由深深反思,又是偷窥,又是做贼,这一顶顶帽子是如何扣过来的?

方准准回想着听到看到的一切,道:“冯千绣即使不当着人的面,对曲春照顾得也很周到啊。只是……那个蝎子泡的酒有没有问题?颜色那么红,跟血似的。”

沈墨倾沉吟道:“民间一向喜欢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泡酒,也不管有没有毒,只迷信越怪的东西泡起来越有药效,误饮中毒的事并不少见。即使真的有毒,若说冯千绣有意杀夫,又何必以奢比须系他的命?”

“也是啊……”冯千绣与曲春独处时的样子温柔闲适,又偶尔透出点阴沉,让人难下定论。她忽又想起个细节,“对了,她责怪曲春推倒父亲的人偶大不孝……她知道曲春是故意的!”

沈墨倾点头:“这冯千绣的确不简单。明日跟人打听一下这家人的情况。”

方准准想把手抽回来,却发现仍被握得紧紧的。

“仙君?术法结束了,可以松开了吧?”

“哦。”他有些恋恋不舍地松开手指。

她却没有立刻把手撤走,而是把他的手指揉搓了两下才放开,低声嘀咕了一句:“怎么捂都不热,修仙的真是太不容易了。”

次日一早,二人在千绣成衣铺斜对面的小饭馆落座。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上来,一只只馄饨浸在漂着晶亮油花的牛骨汤中,薄如纸的面皮下透出馅的鲜红,咬破一只,鲜美汤汁先溅到舌尖,接着小牛肉丸一样的馅完完整整滚进口中,咬劲儿恰到好处,简直人间美味,天下无双。早晨能热乎乎的一碗下肚,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是暖的,幸福程度飚升。

沈墨倾吃什么都不会多吃,多美味的东西入口也不会动容,往哪里一坐都自带孤绝之气,人间烟火仿佛自动退避三舍。好在对面那个吃货的吃相欢欢喜喜,眼睛喜悦地弯着,睫毛都被热气扑得湿润,似乎将一点烟火气卷到他跟前,身边空气都跟着暖了一分。

他耐心等着她碗里汤都见了底,这才问道:“吃好了吗?吃好了就去找掌柜的说话。”

她意犹未尽地一抹嘴巴:“好嘞!”然后跑去跟炉灶边对正在忙碌的老板娘搭话,“掌柜的!”

“客官有什么吩咐?”

“没什么,就想跟您说一声,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馄饨!”

老板娘发出爽朗的笑声:“这位妹妹有品味! 我们家的馄饨那可是曲兰镇一绝!”

“那绝对是!”

“妹妹要不要再来一碗?”

“那就再来一碗,多加点葱花!”

“好嘞!”

相谈甚欢,方准准喜孜孜地回来了,一头撞上沈墨倾结霜般的脸。她讷讷地抓抓脑袋:“ 仙君……您也想再来一碗?”

他的话音硬梆梆砸过来:“你是去聊什么的?”

“……对不起。都怪馄饨太好吃。”

她原地立正向后转,转回炉灶边,重新开始:“掌柜姐姐。”

“姑娘莫急,你的馄饨一会就好了。”

“不急不急,我就是想问问您,镇上哪家成衣铺的衣服最好?”

“我们这小地方哪有得选,全镇就只一家像样的成衣铺!”老板娘顺手指了指斜对面的千绣成衣铺,“呐,就是那家,冯掌柜手艺好,做的衣裳款式最新,姑娘去她家准没错。”

“这一家呀,我昨天倒是逛过,冯掌柜特别和气,就是太忙了些,好像她家夫君身体不太好,她一边忙着生意,一边还要照顾夫君和孩子,看着挺辛苦的。”

老板娘叹口气:“ 谁说不是呢?你说曲春命好吧,他得了这个病。你说他命苦吧,有这么个媳妇不离不弃。人的命真是难说啊!若不是那场大火,他们一大家子的日子该多兴旺啊……”

方准准心中一凛:“什么大火?”

方准准刚刚猛夸了一阵馄饨,老板娘对她的好感值飚升,不由自主打开话匣子:“曲春家原是咱们曲兰镇数一数二的富户,没承想三年前一场大火,家里九口人葬身火海!”

方准准惊道:“九口人?!”

“是啊,惨得很!曲春在家排行老二,三年前中秋节那天,他的老父老母、哥哥嫂子、小弟弟妹、侄子侄女,还有一个未出阁的妹妹,一共九口人,就在全家吃团圆饭的时候,不知怎的走了水……”

曲家原是做布料生意的,几代人勤恳经营,家境殷实。三年前的中秋之夜,满月高悬,家家户户欢声笑语,曲家常年奔波在外跑生意的父子几个也都赶回来团圆了。

中秋夜渐深时,飘荡着桂花香的风里,突然卷来呛人浓烟。

街坊里有人察觉,没命地敲起铜脸盆:“走水了!走水了!”住在这条街上的人都跑了出来。火光是从曲家大院里冒出来的,浓烟把月色都遮住了。

人们冲进曲家,发现着火的是他们家饭厅,火势已经凶猛得很,只有冯千绣和曲春手足无措地在院子里跺脚哭叫。

秋季天干物燥,水井又离得远,火势凶猛,即使街坊们帮忙,火扑灭时,屋子已墙裂顶塌,内外焦黑一片。更惨的是,屋里头的人都没跑出来,老老少少九口人烧得难辩人形,惨不忍睹。

方准准听得惊疑不定:“是怎么起火的?”

“里面的人都死了,谁知道火是怎么引起来的?不过想想也知道,天干物燥的,打翻油灯火烛就能引起火来。他家自己是卖布的,用起布料来尤其大方,堂屋里帘子纱幔挂得比谁家都多,因此火势尤其凶猛。”

“那他们为何没跑出来? ”

“听说呀,是大人喝多了醉倒了,小孩子们呢又都太小,不懂得跑,只吓得往大人怀里藏。没怎么喝酒的两个老人倒想拖儿女出去,却年老无力拖不动,前后一耽搁,火势大起来,就出不来了,全都烧死了呀!惨的哟!”老板娘不胜唏嘘。

方准准心惊肉跳,犹豫道:“那,冯掌柜三口子为什么……”

“哎呀,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么大的事,衙门早就查过啦!”锅里的馄饨跟着老板娘的漏勺打着转,“不是他们干的,就是好人天照应,该当躲过一劫!冯娘子的闺女你见过吗?挺俊的丫头,可惜胎里带下来病,天生害怕热闹。那天是中秋节嘛,少一个人也不叫团圆,大概为了哄老人开心,强把她带上宴席,中途她就哭闹起来,这夫妻二人不得不送她回屋哄劝,就那会儿功夫,起了火。叫我说呀,这孩子是福星,若不是她,他们两口子不也糟了吗?

官衙的人自然也疑心过,可是,你是没见着呀,这两人哭得那个伤心,可不是能假装出来的!再说了,他们两口子都是极好的人,怎么可能在自己家放火呢?后来曲春伤心过度,没多久就中风瘫了。可怜好好的一大家子,就剩下零丁三口人,病的病,小的小,全靠冯娘子一个人撑着。”

不知何时过来的老板支着耳朵听她们聊天,忍不住插言道:“我可听人说,冯娘子一个孤女嫁进曲家,给他们家带来晦气,才招致无妄之灾。”

老板娘勺子一扬,作势抽他:“放屁!冯娘子那么好的女人,嫁给曲春是他的福气!你再传这些衰话,看我不抽你!”

老板麻溜地跑了。

方准准却捕捉到什么:“等等,您说冯掌柜是孤女?” EiCQwYaZDQRDmzI1o2C87belYwm507BzonfNZxkQoK5SjfR0O9CH3yTm3dng8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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