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四十年来的中国,最重要的时代特征之一,就是伴随着眼花缭乱的人口流动而来的无根感。前往异地谋生的任何人,迟早都会发现自己已被连根拔起,在故乡(如果还有故乡的话)和他乡之间都格格不入。对任何敏感的心灵来说,这既是诅咒,也是礼物,迫使他们辗转思索,然而要如何表达出来,则又是另一回事,因为捕捉这种感受本身就需要天分、经历和劳作——现在,邓安庆把这种内在体验升华成了文学。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代许多人说出了自己未能表达的感受。
他所写的大抵都是平常不过的事,源于他毕业后在西安、苏州、北京的那些“看不到尽头”的生活;这些生活,实际上在中国大地上处处上演,所不同的是他将之内化成一种文学化的体验,再将这种体验文学化。在不同的篇什里,他反复咀嚼和描述自己的异化,一种与周围环境、他人甚至自我的疏离感: “我感觉自己从自己的躯壳里成为另一个人,他站在我们之间,看着两个男人,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儿子,都是陌生的存在。” (《马路上的父亲》) “我成为自己的一名演员。” (《明天没有鸡蛋吃》) “须得有两个我,一个我是在生活中挨踢生病受饿,一个我是脱离了肉身,在高处看着你以及和你一样的芸芸众生。这样在自己内心有了个缓冲带。我不只是我,我还是作为观察者的我。” (《出走》)他常常提到“两无着落”: “这种两无着落的生活状态,是我孤独的背景。” (《出走》)、 “家乡你已经回不去了,而城市你还融入不了。在这种两无着落的尴尬状态中,一方面人自然会有一种游离的漂泊感,一方面也拥有了一种超然出来的清醒——对于农村与城市都被迫有了一种距离。” (《柔软的距离》)
这种两无着落的距离感并不好受,也并不总是“柔软”的,在现实生活中相反常常极为坚硬——体会过的人应该不难理解这一点。它既带给你自由,又令人惶然,新的地方尚未融入,故土却又已回不去,以至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悬浮”的状态。这会让人本能地感到不舒服,即便在家里都无法感到安心——对很多人来说,也许他们长久以来都没有找到“家”的感觉,在城市里落脚的地方只是个“住所”,还谈不上是“家”。
作为一个乡下人,我也体会过,这无疑并不好受,而邓安庆的生活甚至比我更颠沛流离,然而,也正是这一点成就了他,成就了这本书。他曾和我说过,每次想到老家,他就有写不完的灵感——固然,就像福克纳一生都在写那个“邮票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一样,很多作家都有激发自己灵感的源泉,但对他而言,写作本身可能就是一种自我疗愈的手段,他借以消化那些坚硬的现实。或许可以这么说:这种两无着落的格格不入,促使邓安庆成为一个内部的流亡者,而这部小说集的本质,是这个时代外省青年的流亡文学。
汉语中常把“流亡”视为一种跨国离散的状态,但英语中exile的本意仅指“跳到外面去”,而一个外省青年到陌生而无根的城市中去生活,只怕也并不比西班牙画家流亡到巴黎所体验到的疏离感更少,他们所面对的,是同样的格格不入感,而无家可归已成为一种日常生活状态。对生长于乡村而迁入城市的这一代年轻人来说,进城乃是一种流亡形式,用简·莫里斯的话说:“离开某地就意味着流亡。”这是确凿无疑的。
从小说中不难发现,邓安庆是一个相当敏感的作者,似乎一件平凡的事发生之后,能以更加细致的方式,在他心中再重新发生不止一次。当然,或许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被迫的敏感,因为他被迫处于一个“两无着落”的位置,一种若即若离的困境和中间状态,这既给他痛苦,但也公平地给了他一种特权:可以隔开一段距离向两边观察。这就像杨惠美曾说的那样,流亡者能从一个边缘的位置获得一种新的理解,因为“地理距离产生主体的距离”,长期的分离使“家乡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变成‘客体化’的东西”,邓安庆正是把他所生活世界的万事万物都以文学的方式客体化、对象化了,在它们陌生化之后,才能进入他的小说。
这也使他的小说具有更多“私小说”的色彩(尽管他并不总是使用第一人称,但总让人觉得有他这人在),此前的许多中国小说家更多描绘的是“他人”的陌生感,而不是源于自身又朝向自身的。他笔下的很多细节,都源于切身的生活感受,如叙述工业城里流水线上的翻转动作, “一千次,一万次,一晚上,两晚上,没有尽头,没有变化,没有希望” ,简简单单几笔,写尽了一个敏感心灵所感受到的绝望与无力感。
与上一本小说集《纸上王国》相比,这本书里对故乡的距离感明显远了——如果说《纸上王国》中的故乡是在一个真切可感、仿佛触手可及的空间之中,那么《柔软的距离》中的故乡则被闭锁在时间之中。他的文笔更简练老辣了,但叙述故乡时用到的方言词汇也减少了。如他所言,他心里涌起的乡愁,常常已是指向那些自己曾生活过而再难回去的城市了。这些城市与故乡农村的主要共同点,就是你已回不去了。这可能就是被这个年代所定义的成长。
不仅如此,正如《怀旧的未来》一书所说的,对流亡者来说,“流亡是现在惟一可能的家园”。小说的书写之所以对作者如此重要,有时甚至“太认真”了,也是因为写作就是为了对抗和努力弥合那种距离吧,至少,使它不那么坚硬,而更“柔软”一点。事实上,将这样折磨人的距离称作“柔软的”,这本身就可见他的特殊态度:不是愤怒,不是挫败,而是用自己的内心去感受,紧张和焦虑在此化为一种带有温情的自制。
能看出来,邓安庆小心翼翼地不断将这个距离调整到一个“合适”的程度,因为通过那样的理解,他才能得以与生活共存并和解。而具体的和解方式,则是融入生活的细节之中,只是他现在能感受的细节,主要是异乡城市“那些鸡飞狗跳、鸡零狗碎的热腾腾生活”。阅读他的小说,很难不注意到,他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有着极大的兴趣,他就像是一个礼貌的“内部观察者”,想把他们的生活呈现出来,哪怕这些人自己都感觉不到“这样的日子有什么好写的”,但他将之刻画出来,这本身其实就是对普通人的尊重,因为这意味着,他相信即便一个人的生活再平淡,都值得被写下来。
要将之升华为文学,这并不易做到。数十年前,白薇在《〈悲剧生涯〉序》中就曾说:“生活尽管是生活,把一个渺小的人的生活写成一本书,那是一种不感兴趣的苦工,越写越觉得无聊,简直写不下去”,只是“人愈渺小……甚至更能使他强烈地体验人生,要求光明和真实”。同样的,邓安庆在讲述这些生活时,也着眼于真实性,他既不添油加醋,更不追求戏剧化,他只是“描写现实如其所是”——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书写并不会更容易,仿佛只要“照着”写下来就行了,事实上恰恰相反,这意味着要去除多余的词藻、克制情绪、精确捕捉词语,好比“化妆的最高境界是看不出来化了妆”。
从后记中看,邓安庆也同样将写小说当作一份苦工,以至于“心里始终有事”成了一种日常状态。他还很年轻,尽管对生活隐忍而耐心,或许还未能举重若轻,但一切会好的——至少,他能通过写作获得安顿。有一种人,如果剥夺了他对自己生活的书写,他就会觉得仿佛自己没有真正生活过,他大概就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