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骞出生于官宦世家,少时即聪慧,十来岁时所作诗文已令见者惊叹。及长,他与陈维崧、彭师度合称“江左三凤凰”。不过,就像大多数恃才狂放的才子一样,吴兆骞也性情傲慢,颇招物议。他常常把同窗的帽子拿来当小便壶,老师责问他,他辩解说:“戴在那些俗人脑袋上,还不如拿来装尿。”老师感叹说:“此子异时必有盛名,然当不免于祸。”
老师的预言得到了验证。一场后来被史家们称为南闱科场案的无妄之灾,彻底改写了吴兆骞诗酒风流的写意人生。
顺治十四年(1657)八月,吴兆骞参加江南乡试,中举。就在吴家欢呼雀跃之际,灾难已经悄然降临:右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方章钺也在这次乡试中中举,而主考官也姓方,叫方猷。言官由此咬定,方拱乾与方猷“联宗有素,乘机滋弊,冒滥贤书”。方拱乾向朝廷解释,他与方猷素无交往,更没有联宗。
但是,向来对江南,尤其对江南士人没什么好感的顺治采信了言官的说法。他在审理此案时,下令把中举者悉数押往北京,由他亲自复试。这是一场奇特的考试,信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读书人在强权面前斯文扫地:考场设在中南海瀛台,举子们身戴刑具如同犯人。每个举子身旁,是两名手持钢刀的“监考”士兵。如此考试,举子们“悉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结果,吴兆骞交了白卷。
关于吴兆骞交白卷的原因,历来有三种说法。其一是说吴兆骞突染风寒,疾病缠身,交了白卷。其二是说吴兆骞受惊失常,不能握笔。其三是说吴兆骞视复试为奇耻大辱,拒绝作答。以吴兆骞的性格来说,第三种可能性最大。复试前,自视甚高的吴兆骞异常悲愤,他说:“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乎!”
这桩科场案的结局是,两名主考官被斩立决,十八名同考官被绞立决,八名复试不合格的举子被革去举人资格,杖四十,流徙宁古塔,吴兆骞即其一。
至于被当作靶子攻击的方拱乾,他和他的家眷一起,也被流放宁古塔。值得一提的是,吴兆骞与方拱乾虽年龄悬殊,却因共同的命运而在此后成为相知的文友,在蛮荒的绝域,他们通过诗文抱团取暖,打发难挨的流放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