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上海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为促进上海打造全球海洋资源开发配置和全球海洋经济引领的功能,提升上海在世界海洋城市网络体系中的能级地位,名副其实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现提出如下的建议。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上海应当全面梳理本市及长三角周边地区的海洋资源要素,以找准海洋战略建设过程中需要着重发力的优势产业方向,方能突破近海海洋资源的藩篱,实现全球海洋资源配置的功能。宏观而言,上海近海的生物资源、能源资源都非常匮乏,岸线、海域和岛屿空间也比较紧张,但海洋经济呈现出外向型的特征。上海在国内拥有显著的制度创新先发优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以及全新挂牌的临港新片区又将极大地促进“向海经济”的发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已经名副其实,其铁路和空港也是华东地区首屈一指的枢纽,金融资本、科技创新、优质人才资源也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以上资源禀赋之下,上海应当着力发展空间和自然资源要求低、要素密度高的产业,如海洋工程技术研发这类人才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以及海洋金融、航运咨询、邮轮旅游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产业,减少对海洋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同时发挥资源禀赋和经济底蕴中的既有优势。围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定位,上海不仅需要形成独特的产业核心竞争力、与周边城市错位协调发展,更需要放眼国际海洋经济趋势、在世界级的海洋城市竞争中占据高地。
上海作为我国近代历史上最早开放的沿海通商口岸之一,在海洋工程、海洋航运、海洋科技领域的资本和人才积累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国际竞争中对标世界一流水准,尚有比较明显的差距,面对国内海洋城市中的新生力量,其发展潜力上也面临着可见的挑战。中央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指出,“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其核心目标就是推动海洋资本和人才的集聚。
上海坐拥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国内海洋学科强势的顶尖高校,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海洋领域专业的高校,科研人才集聚效应明显,但高端产业人才仍有缺位,应当对全市资源进行整合,促进信息融合共享,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进落地的支持力度,就各个重点培育海洋产业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产业端人才的积极流入。与此同时,设立一支海洋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探索开展跨境融资试点、引进国际性金融资本,由政府搭建桥梁并专门服务于上海海洋产业的创新升级,从而提升上海的海洋资本核心要素配置能力。
当下,全球海洋资源已经得到比较全面的开发,全球海洋城市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体系。上海要获得高质量的海洋经济发展,必须具备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高效率;要获得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必须瞄准海洋领域生产价值链的最上游,以尖端的技术吸引海量的资本,并将资源配置的范围辐射到深海大洋。
上海拥有中国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的监测与数据中心、中国极地研究中心等先进的深远海观测勘探技术枢纽,船舶和海洋工程专业排名第一的上海交通大学等出色的海洋科研机构,以及上海航运交易所等重要的海洋服务机构。在下一阶段,上海需要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海洋经济建设的交叉融合,依托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制度优势,继续加大海洋科技研发和智库建设方面的投入,集中布局一批掌握深远海资源开发尖端技术或核心话语权的产业翘楚,包括极地勘探、远洋深潜、远洋渔业等特种装备的设计制造业,以及航运咨询、海事仲裁等特种事务的支撑服务业。通过对重点产业的布局,努力进入世界海洋生产价值链的最上游,方可使全球各地的海洋空间资源和自然资源为上海所用。
上海的海洋支柱产业包括海洋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船舶工业,上海应当紧紧抓牢时代脉搏进行现代化革新,维持上海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和高发展潜力。
在滨海旅游业方面,应加强旅游项目与海洋元素的联系,在杭州湾北岸开辟海上观光路线和近海水上运动健身基地,形成与既有的城市沙滩、航海文博融为一体的特色套餐;抓住2021年中国花博会机遇,大力发展崇明岛滨海旅游产业,以国家森林公园、鸟类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响亮名片;加快组建本土邮轮企业和船队,并开辟专属航线,真正发挥国际邮轮母港活力。在航运业方面,需要积极把握自贸试验区和国际航运枢纽港的功能定位,着力建设海、江、空、铁、路交错互通的多种方式联运,以空港和铁路枢纽优势与宁波舟山港、南通港等形成交错定位。在船舶和海工装备制造业方面,需不断提升现代化高端船型占比,攻克顶级豪华邮轮建造技术瓶颈、大型LNG船承接订单瓶颈,扩大大型原油船、大型集装箱船市场占有率,全面与韩国、日本等全球造船业高地展开竞争;集中布局海洋矿产能源开采、远洋水产捕捞、深远海和极地考察勘探等领域的工程装备产业,聚焦研发先进性、关键性技术;增强船舶、海工装备、港口机械、零部件等制造行业的联系紧密度和集约化程度,避免中小型船厂与长三角周边城市的同质化竞争,与全球领先水平看齐并接轨,瞄准更高的设计研发和装配制造水平。
根据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的高技术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体量偏小,海洋生物医药业等领域甚至出现了衰退。为顺应未来国际海洋城市的竞争趋势,上海必须重点培育海洋高技术新兴产业并做强做大,以彰显对全球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
上海拥有强大的生物医药研发及生产能力,拥有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等一流的科研机构,及上实医药等本土性行业头部企业。下一步,上海应遵循学科交叉、校企交叉原则,搭建科研成果转化体系,实现实验室研究、原料规模化获取、技术孵化落地等各个环节的打通;向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积极进军,在临港新片区打造形成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园区;集中提升深海鱼类加工品、藻类加工品等高附加值药物和保健品的产能。在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方面,需充分利用崇明三岛及杭州湾北岸沿海岸线,进一步提升海洋风电装机量,逐步实现对本市火力发电厂的替代;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海洋新能源技术试验园区,实现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前沿领域的技术储备,开放吸引相应领域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各环节的机构和企业来沪集聚,将上海打造成为多种海洋新能源的核心技术高地。
根据2018年上海海洋生产总值数据,海洋第三产业比重占到67.28% ,因而在促进上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优化海洋服务业结构是一大关键性举措。上海拥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极佳政策创新平台,决不应该将海洋支撑服务业的重心局限于船代、货代等价值链下游的产业,而应对标伦敦、新加坡和纽约等国际一流海洋城市,提升高端海洋支撑服务产业的规模和能级。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设立面向海洋经济的金融服务项目,重点发展船舶投融资、航运产业基金、航运指数期货等服务和产品,以金融资本的集聚培育更大规模和更高市值的本土船队;同时,逐步开放境外金融资本在海洋产业领域的准入门槛,从试点特区制度向资本要素自由流动过渡。发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的桥梁纽带功能,吸引更多专业财产保险公司在沪设立专门的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推动本土保险业机构向航运保险业务积极扩张;针对性引进外来高水平海事法律服务人才,支持上海海事法院打造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培育本土律师事务所扩展海事法律服务;在临港新片区探索打造国际著名船级社、船舶管理公司、航运经纪公司和咨询公司等海洋服务龙头企业的高等级区域总部集聚园区。
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城市,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也不应该仅仅依托自身的资源力量。尤其是上海在陆地面积、海域面积、岸线长度等空间资源吃紧的先决条件下,势必要向周边区域进一步拓展,打造广袤的战略纵深。上海与舟山协同开发小洋山岛、建成洋山港项目,以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解决了上海深水港址紧缺的危机,是既有的区域合作成功案例。
下一阶段,上海可以率先寻求与苏州、南京等长江水道沿岸港口城市进行合作,进一步加强江海联运集散网络的联系,做实港口航运信息共享体系,大幅提升水水中转比例。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应勤于换位思考,切实把握周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利益需求,在利用其资源优势的同时,弥补自身建设短板,发挥上海国际枢纽港的作用,成为其他城市对外开放的桥梁,如力求与宁波舟山港共建成为未来全球第一大组合港;竭力避免“虹吸式”发展,坚守“双赢式”原则。此外,应搭建广阔平台吸纳长三角城市群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如自然资源部海洋二所、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主要高校和科研机构,促进海洋领域各自研究成果在长三角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地区落地转化,打破行政边界,转化为海洋经济发展更大的动力。
长期以来,上海能够成为全国经济总量和海洋经济总量最高的城市,领先全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是一大关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六年之后,临港新片区的增设又为上海海洋经济领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了新的上佳机遇。
上海应积极服务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以高效自由的管理模式和健全的制度保障,建立更加宽松透明的市场准入机制和更加优惠的税收、补贴政策,营造一流的跨国贸易和投资环境,将一批高端海洋产业“引进来”集聚发展;积极加入国际海洋城市合作网络,推进上海的大型船舶、海工装备、港口机械等附加值较高的优势产能获取海外订单,“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力。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的海洋经济功能区,支撑上海实现对全球海洋资源的整合和配置能力,并成为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桥头堡。
同时,上海应踊跃配合国家与俄罗斯在北极开发方面的试验性合作,做“冰上丝绸之路”的开拓者。依托在沪的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中远海运、振华港机等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储备优势,着重攻关北极资源开发配置的前沿技术,构建包含破冰工作船、科考船、高寒运输船的全品类极地船舶生产线;开拓规模化、常态化的北极运输航线;与俄罗斯共建北冰洋沿岸的现代化支点港口。
2017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此后,国务院又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继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上海也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提升公共政务服务的质量,以制度保障助力推动海洋经济的开放繁荣。
上海应不断促进海洋行政领域简政放权,依法逐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依法取消的事项确保放权到位、不出现“隐形审批”;确保海洋条线100%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市、区两级“一网通办”政务大厅。在海洋产业集聚的园区内,尤其是离区级行政中心较远的郊区乡镇辖区内,应设立前端服务窗口,建设线上线下贯通一体的海洋政务系统;将政务服务的神经末梢延展到企业身边,推进涉海行政事务“就近办、园区办、网上办、随时办”,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升海关边检部门的行政效率,依托政策创新平台先试先行,探索降低海上跨境贸易通关时间和成本的新路径;努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减少涉海企业各节点上显性、隐性的营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