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症有寒热之分,食物同样也有寒热之分,如食物中的面粉、姜、葱、蒜、羊肉、牛肉属温性;而小米、绿豆、白菜、西瓜、甲鱼属寒性。寒症应予以热性饮食,忌食生冷咸寒,外感风寒症可选食适量的生姜、葱、蒜等辛散之品;热盛伤津,可选食西瓜、绿豆、梨等寒凉滋阴之品,即“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古人根据五行学说,把饮食分为五味,五味入胃后,各归所喜脏腑和部位,分别滋养脏腑之气。五味对人体既可单独发挥滋补作用,又可相互共济。对于不同部位和脏腑之病,也要根据所喜所克的规律调节饮食,如《黄帝内经》中所说:“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故对于不同病症,运用药膳应遵循相互资生、相互制约、补偏救弊的原则。
病症本质皆属邪正相争,无论病中或病后,正气必然遭到不同程度的损耗。本着“虚则补之”的原则,采用药膳补法时,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的原则来补益精气,可以起到单独用药治疗所不能起到的作用,所以有“药补不如食补”之说。如当归生姜羊肉汤、人参鸡汤等,选用羊肉、土鸡等补益气血、益精生髓,与药膳中的药物发挥协同作用。
病后康复,除要顾护正气外,还应避免由于饮食不当使疾病复发或遗留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