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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保守主义反革命

(摘自1942年版《工业人的未来》)

启蒙运动是19世纪自由之父,与这种观点同样流行且同样错误的是,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基于相同的原则,且美国革命实际上是法国大革命的先驱。几乎美国和欧洲国家的每本历史教科书都持有这种观点,并且认为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中的许多重要人物持有相同的信念。然而,这完全歪曲了所有事实。

美国革命立足的原则,与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遵循的原则完全相反。相较于启蒙运动主张的理性专制,美国革命在意图和影响上是一场成功的反向运动,而启蒙运动恰恰为法国大革命奠定了政治基础。尽管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间较晚,但它在政治和哲学上已被美国革命所预见。1777年和1787年的保守派对抗并战胜了法国大革命的精神,所以美国的发展实际上代表了一个比 三级会议 、恐怖统治 、拿破仑执政更先进的历史阶段。美国革命绝非对旧封建暴政的反抗,而是一场自由名义下的保守主义反革命,反对的是理性自由主义和开明专制主义 的新暴政。

19世纪至今,西方世界的自由始终立足于美国1776年保守主义反革命秉持的观念、遵循的原则以及构建的制度。

实际上,美国革命既是一次美国事件,又是一次欧洲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北美13块殖民地迟早会成为独立国家。英国最优秀的人士(尤其是埃德蒙·柏克)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北美13块殖民地已经突破了对英国的传统依赖关系。美国革命仅仅是可预见的且已被预见到的独立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犹如任何历史事件一样,尽管美国革命的实际形式独一无二,但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合乎逻辑的发展。从作为对法国和印第安人战争中掌握独立指挥权的民兵指挥官乔治·华盛顿 ,到作为美国军队总司令的乔治·华盛顿,中间有一条清晰明确的发展脉络。

但作为一次欧洲事件的美国革命又是出乎意料的。美国革命逆转了(首先在英国,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国家)一种似乎不可避免的、自然而然的、难以改变的趋势,击败了理性自由主义者及其追随者——开明专制者,开明专制者先前貌似不可战胜,距离最终的彻底胜利仅有一步之遥。美国革命为一个在欧洲几乎被彻底击败且显然正迅速消亡的群体(反中央集权者、反极权主义者)带来了胜利和力量,这些人对专制的、集权的政府充满敌意,并且不信任任何声称完美的统治者。

美国革命使自治的普通法免于被淹没在完美的法典之中,并且重建了独立法庭。最重要的是,美国革命重申了下列信念:人的不完美是自由的基础。

假如美国没有反抗开明专制主义,19世纪的欧洲会丧失所有自由。假如美国败于理性主义和中央集权的英王的军队,结果将会一样。英国可能不会有效地反对法国大革命,并且可能不会有任何国家坚决与拿破仑的侵略性极权主义开战。最重要的是,享有盛誉的英国宪政不可能得以幸存,并进而成为19世纪欧洲自由的灯塔和成功反抗专制暴政的象征。

对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西方世界而言,人烟稀少、位置偏远的美洲殖民地独立本身无关紧要。但从对欧洲国家的影响来看,美国革命是19世纪的决定性历史事件,表明启蒙运动没有影响到乔治三世 ,奠定了柏克式保守主义(未受到启蒙运动影响但保持了自由,反对所有表面的比率、可预测性、概率)在英国兴起的基础,成为19世纪自由社会的源泉。

所有19世纪的自由都基于战胜了法国大革命的保守主义运动,这种论断并不新鲜。就欧洲而言,这场保守主义运动发端于英国,这也不是一个新发现。1850年之前,欧洲政治思想界普遍认为英国已经找到了“出路”——犹如后来人们把所有自由都归功于法国大革命。但英国何以战胜法国大革命呢?什么因素使英国经受住了这一切,同时在没有爆发内战和社会崩溃的情况下发展成一个自由的商业社会,从而成为法国大革命专制和拿破仑专制的替代选择?这些问题的固定答案把成就归功于英国人的种族天赋、英吉利海峡、英国宪政。但这三个答案都不够充分。

1770年,英国的一切都越来越快地走向开明专制。1780年,反极权主义势力掌握政权。国王已经丧失绝对权力,且再也没有重获绝对权力的机会。国王的革命对手卢梭式极权主义者也想要建立自己的专制统治、中央集权政府,从而取代遭遇失败的王室暴政和王室中央集权政府。但国王专制和暴民专制都未能成功。

19世纪英国政治体制的每项自由制度实际上都可以追溯到“老辉格党” 的短暂任期。老辉格党之所以掌权,是因为反对与北美13块殖民地的战争。老辉格党引入了部长对议会负责制以及内阁制,创建了现代政党制度和公务员制度,并且界定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关系。1790年的英国社会并非一个非常健全的社会,当然也不是一个理想社会,但已经搭建起自由新社会的基本框架。该框架体现了老辉格党秉持的原则,他们在美国革命爆发前几乎被击败,但后来不仅重新崛起,而且由于北美13块殖民地的成功反抗而掌权。

尽管英美两国的起点不同,但保守主义反革命原则造就了两国的自由社会。尽管1776年的美国人与同时期的英国人有着相同的种族血统,使用同样的语言,采用一样的法律,且基本上拥有共同的政治传统,但美国人距离“母国”已经足够远,足以排除用一个种族或国家的“种族天赋”或“政治智慧”来解释19世纪两国自由社会的尝试。

19世纪英美两国的实际社会现实和政治现实、思想和行为模式、面临的具体问题和答案都大相径庭。不仅如此,在整个19世纪,由于革命和随后不久开始的西进运动 ,美国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远离了英国乃至欧洲。1917年的美国决定了拿破仑时代以来欧洲最大规模战争的胜负,此时美国比殖民地乡镇时代以及杰斐逊、富兰克林博士 、乔治·华盛顿、约翰·亚当斯 等人所处的时期更加远离欧洲。更加便捷的蒸汽轮船、横跨大西洋的电缆、无线电报只会导致双方的交流比帆船时代更加肤浅和短暂。

自从美国革命以来,每代美国人都比先辈更加远离英国,或者说远离欧洲。约翰·昆西·亚当斯 和丹尼尔·韦伯斯特 尽管是18世纪的美国人,但他们都可以被认为是英国人。与他们相比,安德鲁·杰克逊和亨利·克莱与欧洲各国的社会和精神距离要更远,但林肯、尤利西斯·格兰特 、安德鲁·约翰逊 、铁路建设者与欧洲的距离要比杰克逊和克莱更远。此外,在下一代(西奥多·罗斯福 、伍德罗·威尔逊 、约翰·洛克菲勒 、摩根十 、卡内基 、亨利·亚当斯 、林肯·斯蒂芬斯 等人所处的时代),美国产生了一种领导者、一种精神和社会氛围,无论好坏这在任何欧洲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尤其是1900年的英国。英国报社记者中流行的说法蕴含着非常深刻的道理,即美国在思想、习俗、制度方面与欧洲相去甚远,以至于欧洲人几乎无法理解美国。在那些向英国读者报道美国发展状况的作家和记者(我也干过几年)看来,共同的普通书面语言与其说是一种帮助不如说是一种障碍,因为书面语言造成了一种幻觉(这对真正的理解产生了致命性破坏):大西洋两岸相同的单词和句子在情感和理智方面具有相同的意义、联想和寓意。

但英美两国之间的差异只是凸显了双方采用的原则具有普适性。该原则从不同的基础出发,与完全不同的现实做斗争,在不同的社会和情感氛围中贯彻落实,结果使两国都成功地孕育了自由的商业社会。无论彼此的差异多大,两国都以没有任何个人或者群体完美无缺,或者掌握绝对真理和绝对理性作为出发点;美国开国元勋和英国激进保守主义者都坚信混合政体 ;都在被统治者的同意和保障个人财产权的前提下对政府加以限制;政治领域的统治与社会领域的治理也都相互分离。

1776年和1787年的英美保守主义者不仅遵循共同的原则,而且采用了共同的方法培育一个立足于自由根基之上的功能社会。同时,双方以同样的方式采用这些方法,予以同样的关注,赋予同样的重要性。

对于当今的我们而言,保守主义反革命的方法与原则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当今大量政治学者和思想家认为原则代表一切,无所谓什么方法。这是对政治和政治行为性质的根本性误解,1776年那代人绝不会犯这种错误。他们清楚,缺乏制度支撑的原则与缺乏原则指引的制度一样,在政治上都是无效的,对社会秩序有害无利。因此,对他们而言,方法与原则同等重要。他们的成功不仅要归功于所遵循的原则,也要归功于所采用的方法。

归根结底,他们采用的方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虽然他们坚持保守主义立场,但没有复辟,也没想过复辟。他们从未把历史理想化,并且对自身生活的现实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认识到,社会现实已经改变。除了根据传统原则整合新社会,他们绝不会把自身的任务想象成其他事务,更不会支持任何逆转已发生之事的企图。

正因为美国开国元勋无条件拒绝复辟,所以他们显得激进,这也掩盖了他们事业本质上的保守性。他们的社会分析确实激进,并且极端激进。他们从未接受上流社会的习俗或一厢情愿的复辟梦,这些习俗或复辟梦立足于旧社会仍在发挥功能的假设之上,而实际上旧社会已经一去不复返。1776年和1787年那代人遵循的保守主义,本质在于不想复辟,因为复辟与革命一样暴力、一样专制。

因此,美国开国元勋和英国激进保守主义者是当时和未来的保守派,而非过往的保守派。他们知道自己同时面临商业体制的社会现实和前商业体制的社会制度。他们采用的方法就是从这个事实出发的,并且发展出一个自由的、功能健全的商业社会。他们想要面对的是未来而非过去,想要避免下一场革命而非上一场革命。

其次,他们采用的方法不是基于所谓的蓝图或灵丹妙药。他们坚信普遍原则的宽泛框架,并且在这一点上他们不会做出任何妥协。但他们知道,唯有行之有效(即解决某个实际的社会难题),制度方案才能被接受。他们也知道,几乎每一种具体的制度工具都可以用来为每一种理想目标服务。他们在教条方面是纯理论家,但在日常政治活动中却极端务实。他们没有试图构建一种理想的或完整的结构,甚至愿意在实际方案的细节方面自相矛盾。他们想要的只是一套能够完成手头任务的方案——只要该方案符合宽泛的原则框架即可。

美国人也许会说,开国元勋确实制定了一份蓝图,即《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但该宪法的智慧不在于在多大程度上制定了规则,而在于约束性。宪法包含少数几条基本原则,构建了少数几套基本制度,制定了少数几条简单的程序规则。费城制宪会议 的参会者反对在宪法中加入《权利法案》 ,与其说这是出于对法案条款内容的敌意,不如说是出于对抵押未来的厌恶。事实上,《权利法案》的条款基本上是消极性的,仅列出了不该做之事,而不是应该做之事。

最后,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柏克所谓的“因袭的习惯”,但这与“传统的神圣性”毫无关系。当传统和先例失效时,柏克也会无情地予以抛弃。“因袭的习惯”体现了政治方法领域的人的不完美原则,简而言之,人不能预见未来,不知道自己会去往何方。人唯一可能知道和理解的是从历史中发展而来的现实社会。因此,人们必须以现有的而不是理想的社会现实和政治现实作为社会与政治活动的基础。人类永远不可能发明完美无缺的制度工具,因此最好使用旧工具而非企图发明新工具来完成一件理想的工作。人们知道旧工具的运作方式,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何使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值得信任。人们对新工具一无所知,而且如果新工具被作为完美工具兜售,那么就可以合理地推定,新工具的使用效果将不如那些没人期望完美或声称完美的旧工具。

“因袭的习惯”不仅体现了人的不完美,表明了“所有社会都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这一意识(可以据此区分政治家与政客),而且体现了一项经济原则——比起复杂、昂贵、闪亮的创新,人们更喜欢简单、便宜、普通的事物。这是常识与绝对理性之间的对立,也是经验和责任心与肤浅的才华之间的对立。遵循“因袭的习惯”的人往往步履缓慢、低调平庸、默默无闻,但值得信赖。

与其说该原则的伟大实践者是英国人,不如说是美国开国元勋。大量研究已经表明,他们几乎完全依赖那些在殖民政府和行政机构中被证明有效且可靠的制度,也几乎完全依赖过去的经验和使用过的工具。这方面的大量研究都是在一种“揭露”的氛围中开展的,旨在表明宪法制定者太迟钝、太狭隘,且没有创造任何新事物。毫无疑问,这与下述观点同样站不住脚:人们骄傲地认为1788年的美国完全脱胎于制宪会议参会者的头脑。实际上,在面对巨大压力和严峻危机的时期,美国开国元勋谨慎避免采用新的、未经检验的制度设计,这展现了最伟大的智慧,我们应心存感激。开国元勋知道自己只能利用已有的工具,也知道未来总是源于过往,政治家的职责就在于确定不完美过往的哪部分可以延续至更美好的未来,而不是试图找到永恒的政治运动(或永恒的政治停滞)的秘密。

1776年那代人建立的社会已经基本上崩溃了,现如今我们必须构建一个新的工业社会。但是,保守主义反革命的原则与方法仍然值得借鉴。如果我们想要建设一个自由社会,那么只有遵循同样的基本原则才能实现。未来的具体社会制度将不同于1776年和1787年建立的制度,如同后者不同于17、18世纪的社会制度。但如果要使其成为一个自由且功能健全的制度,那么就应采用与1776年那代人相同的方法:认识到我们无法复辟,必须接受新的工业现实,而不是试图返回传统的前工业商业体系;愿意放弃蓝图和灵丹妙药,满足于完成微小且不那么辉煌的任务,为眼前的难题找到可行的、零散的、不完美的解决方案;认识到我们只能利用现有的工具,必须从现在所处的位置而不是想要到达的位置出发。

1776年和1787年的保守主义反革命取得了西方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成就:没有经历社会革命、数十年内战、极权主义暴政,就发展出一个具有新价值观、新信念、新权力、新整合机制的新社会。保守主义反革命不仅通过提供一个自由且功能健全的社会和政治选择而超越了极权主义革命,而且在没有使自己陷入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前提下发展了所做出的选择。

现如今我们面临的任务似乎比1776年那代人的更艰巨、更宏大。因为我们知道他们的答案,所以可能倾向于低估他们面临的困难;因为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所以可能高估我们面临的困难。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唯有以1776年那代人秉持的原则和方法为基础,才能顺利完成所面临的任务。 0Jg+otBxf6EuR6pr++QAoExuCgVpMi11Htm5qhCNfG6jWbtNL30dd+eN+C9Y/8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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