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外出十几日,刚刚回宫,便说有大事要宣布,你们有谁知道是什么事情吗?”
“此事我也不知啊,陛下平日里做事,向来稳重,这次还没等到上朝,便将消息传来出来,莫非是突厥之患严重了?”
“嘶!若真的是突厥的事情,陛下如此急切,也是正常。”
……
官员们议论纷纷。
魏征一脸的严肃,呵斥道:“这里是宣政殿,你们身为陛下臣子,怎么能妄议陛下之事?”
被魏征呵斥,官员们皆是在自己的位置上站好,不敢在私下议论,只有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得意洋洋的站在那里。
李二身着龙袍,出现在宣政殿,官员们立刻噤声,跪下行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诸位爱卿平身,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吧,朕今日有一件大事要宣布。”
李二看着百官,高声说道。
“陛下,不知今日宣布的大事是什么?”
魏征上前一步,问道。
又是这个魏征……
李二给了魏征一个大大的白眼,每次自己宣布什么事情,表现最活跃的就是这个魏征,你是喜欢直言进谏,你是为人正直,可是,你也给别的官员一些表现的机会行不行。
“朕前短时间,去了一趟幽州,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农户,这农户养的猪甚是肥壮,而且肉的味道极为鲜美,朕打算将他所养的猪都买下来。”
李二沉声道。
……
李二话毕,朝堂之上寂静了片刻,魏征出言道:“没了?”
“没了,朕要宣布的就是此事。”
李二理所当然的说道。
额……
就这点事,至于在宣政殿,当着他们的面讲出来吗?
别说你买猪啊,你就是要买女人,关我们啥事?你直接找户部要银子不就行了。
官员们无语,程咬金却大笑着说道:“哈哈!你们是不知道那猪有多肥硕,猪肉的味道有多好啊,总之,就是物美价廉,唐俭,我回头找你拿银子,去买猪。”
唐俭乃是大唐莒国公,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同时也是大唐的光禄大夫、户部尚书。
被程咬金这个匹夫点名,唐俭觉得晦气,白了他一眼扭过了头去。
魏征说道:“陛下,这猪为何物?臣怎么从未听说过?”
“对了,朕倒是把此事给忘记了,猪便是彘,而彘便是猪,根据那农户的介绍,是品种不同,养殖的方法不同,因此肉的味道也不同。”
李二笑着解释道。
魏征听后,眉头紧皱,陛下的脑袋不会是出问题了吧,以前陛下挺稳重的啊,怎么买个彘,反而不稳重了。
“陛下,不过是买几头彘的事情,没必要当做一件大事,在这朝堂之上说吧,这样未免太不稳重了,有损我大唐的威严。”
魏征提醒道。
李二道:“谁说是几头了,是整整十万头,一斤十五文,唐俭,你快些准备银子,早朝过后,朕就和程咬金一起带着银子去买猪。”
什么!
十万头!
魏征被吓了一跳,在场的文武百官也愣住了!
“陛下,我大唐刚刚建立还没多久呢,百姓们刚刚过上安定的生活,能吃上一口饱饭就不错了,您却要花银子去买十万头猪,臣反对!”
“陛下现在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励精图治,让我大唐走向繁荣昌盛,让百姓们安居乐业,而不是贪图享乐啊!”
魏征沉声道。
在场的官员都知道,魏征又要和陛下硬刚了,魏征此人,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陛下都怕他,他们这些做臣子的,更加懒得参合。
“我说魏征,你这话俺老程可是不喜欢听了,陛下买猪怎么就贪图享乐了?你知道那猪有多肥硕吗?体重在两百斤左右!”
“而且,猪的性格懒惰,好养活,吃剩饭剩菜就能长肉,若是天下百姓养的都是这种猪,你想想能造福多少百姓!”
程咬金反怼道。
长孙无忌作为三朝老臣,素来以明哲保身,此时也开口了:“咳咳!魏征,此事陛下已经与我和程将军商议过了,你就不要反对了。”
这……
长孙无忌可是当朝宰相,德高望重,他都说这猪好处极多,自己继续反对,就等于是无理取闹了。
“陛下,臣有一个不情之请……”
魏征话还没说完,便被程咬金打断,道:“魏征,我说你怎么做事婆婆妈妈的,陛下都已经和人说好了,随身玉佩都给了那人,你难道要陛下做一个背信弃义之人吗?”
魏征看着程咬金,叹了一口气,道:“陛下,臣的意思,是可否带着臣一起去买猪。”
李二道:“买猪可是一个辛苦活,你若是想去的话,朕带上你也不无不可。”
魏征道:“陛下,臣不怕辛苦。”
“哈哈!我说魏征,你倒是一个聪明人,当时,那少年请我和陛下吃了一道菜,名叫猪肉炖粉条,别提那味道有多好了,你去了,兴许也能吃上。”
程咬金大笑着说道。
魏征看着程咬金,一脸的嫌弃,下了早朝,李二、程咬金、长孙无忌、魏征四人一起,跟着唐俭去户部取了银子,又去国库拿了两个水晶杯。
这水晶杯晶莹剔透,乃是西域进宫的奇珍异宝,随便一个放出去,卖个万两银子,不成问题。
这可是贵族们最喜欢的东西,贤儿看到一定会喜欢的,李世民看着水晶杯,都开始期待李贤看到后震惊的目光了。
在去幽州的路上,魏征还反复找程咬金确认,猪真的有二百斤吗?换来的则是程咬金的白眼。
万年县外庄园之中。
李贤,李富贵、青儿三人围在一起,地上画着一个圆圈,此时在圈里有两颗玻璃珠。
啪!
李贤手里拿着一个玻璃珠,用大拇指弹了出去,准确的命中了地上的一颗玻璃珠,将玻璃珠给撞到了圈外。
“啊!少爷,你怎么又撞我的玻璃珠,青儿生气了!”
青儿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瞪着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