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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天下父母心

天武天皇临死前,把江山社稷托付给了他老婆鸬野赞良皇女,就是后来的持统天皇。

当年十月一日,天武驾崩,持统称制,改年号朱鸟。

这是日本历史上所有女帝里头最为持家的一个,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其实她一开始完全没有要登大位的意思,所以尽管改了年号理了政务,却一直不曾真正地登基,而是采取了称制法。这是因为在女王的心中,王位只属于一个人,那便是她和天武天皇的儿子——草壁王子。

只不过当时的草壁王子并不适合当大王,主要是因为他犯了众怒。

这人从小体弱多病,而且文才武略也不咋的。其实这都没什么,古今中外历史上比他更傻的人当国君的例子随便也能举出一大把,只是关键在于,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大津王子。

说起这个大津王子,那真是人见人爱,用史书上的话来讲,就是“状貌魁梧,器宇轩昂,自幼专攻文武两道,博览群书,力大擅剑,性格放荡不羁,不拘法度礼贤下士,敬慕者无数”。

跟大津一比,草壁真的就是一根草。

故而当时朝中的主流意见是,希望持统天皇立大津王子做太子,也就是下一任大王。

持统天皇当然不干,因为大津不是她亲生的。

只不过那会儿形势逼人,王室宗族们绝大多数都认为如果让大津王子担任太子将更有利于倭国的前途发展。

鉴于这种情况,无论是持统天皇还是草壁王子都认为应该来一手绝的。

当年十月二日,大津王子的好朋友,天智天皇的次子川岛王子向持统天皇告发说大津王子密谋造反,此言一出,女王便以最快的速度派人将大津王子逮捕,第二天就命他自尽,在此期间没有经过任何审问和盘查。

女王本来是想搞定了大津王子便直接传位给草壁王子,可事情显然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对于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污蔑陷害的事件,诸王公表现出了离奇的愤怒,更有甚者还找到了天武天皇的另一个儿子舍人亲王,说愿意扶他上位当大王,取代自己的哥哥。

这真的是被惹毛得失去理智了,要知道舍人亲王那年才10岁出头,不过孩子倒也机灵,谁来找他商量此事都找借口离开,不是要尿尿就是要吃零食,时间一长也只能作罢。

在这种形势下,持统天皇明白这大王的位子已然成了一个雷包,如果在此时把王位让给儿子,那就等于是让他成了众矢之的的扛雷英雄,前思后想之下,她决定继续称制,以大王的名义统领倭国天下。

说实话敢这么干的只有亲妈。

所以有时候看看天智天皇齐明天皇跟草壁王子持统天皇这两对母子,真的是感触良多。

两个儿子都是干了遭人恨的事情,需要找个给自己挡刀枪的盾牌,而最后站出来的,都是自己的亲妈。

貌似在人类漫漫历史长河中,每当大难临头了,往往只有母亲会义无反顾地站在儿子的身前做他的挡箭牌,而当儿子的,一旦出了事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往妈身后躲。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

到了最后的最后还依然愿意不计后果守护你的,只有你的母亲。

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持统称制三年(689年),多病的草壁王子还是没能斗过病魔,与世长辞了,年仅27岁。

持统天皇当然心如刀割,但她却并没有心灰意冷。同年,女王正式登基成为倭王,结束了称制时期,随后,立轻王子为太子。

此轻王子不是彼轻王子,而是草壁王子的儿子。

不过因为这时候他才不过6岁,所以国家大事自然还是女王一把抓。

持统十一年(697年),女王将王位传于14岁的轻王子,也就是后来的文武天皇,而自己则成为了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太上天皇,仍然充当文武天皇的监护人。

公元701年,对马岛发现狗头金一块,不敢私藏,进献朝廷,文武天皇大喜,将当年改号为大宝。

注意一下,大宝之前,日本虽然已经创立了年号,但统共只有三个:大化、白雉和朱鸟。就是属于那种大王想到了给设一个没想到就不管它,而自大宝后,年号不再间断,一个没了另一个接着跟上,所以这等于是日本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还有一个里程碑也在这一年被树了起来。当年8月,天武天皇到死都没修完的那部律令,终于完稿了,也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宝律令》。

不过说实在的,这本堪称日本史上最早律令的《大宝律令》,其实基本是抄袭了大唐的《永徽律令》,有的地方甚至连标点都没改,还原度相当之高。

不过还是有两个时代性的突破之处。

第一是建立了新的官制。中央分二官八省一台;地方则分国郡里三级。

所谓二官八省一台,指的是神祇官、太政官,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八省以及弹正台。

神祇官就是一群拜神的,太政官则是一群帮助天皇处理政务的最高决策层人员,而弹正台相当于纪委,用于监督调查弹劾官员的违规行为。

虽然是山寨了隋唐三公六部制,但却被用了整整一千多年,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废除。

第二个就是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了天皇这个称号。

长久以来,日本的国君都叫大王,那些个什么天皇什么天皇的名号都是后世追封的,这个我前面就说过,所以本书在之前也严格遵照历史,一律叫大王、王子和王女,但现在这个叫法要改了,因为在《大宝律令》中有明确的规定,日本的国君称天皇,或是天子。

不过由于现存的《大宝律令》残卷中并没有找到这条记载,故而很多人都认为日本国君称天皇的规定是从完成于天平宝字元年(757年)的《养老律令》开始的。

应该讲这是一个误会,尽管从现存的日本古典文献来看,那部《养老律令》确实是最早规定了天皇的称号,但这并不代表因为没有从《大宝律令》中找到这条记载就认为它没有规定。你得明白,作为一部拥有一千三百多年历史的法典,现存至今的《大宝律令》是残缺不全的,而将大王改称天皇的文字内容,应该就在失传了的这部分中。

这绝对不是我的臆想。首先,天皇称号在天武时代就有了,天武天皇在很多次场合中自称或是让别人称自己为天皇而非大王;其次,在《大宝律令》制定后,《养老律令》出台前,日本的一些官方文件文献里,关于国君,称呼都变成了天皇,比如那本《日本书纪》。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靠谱的结论:天皇二字作为一国之君的法定正式名号而登场,是从《大宝律令》开始的。

大宝二年(702年),倭国历史上的第八批遣唐使抵达了中国,这也是自天智八年(669年)以来的第一批。

这批遣唐使节团的团长叫粟田真人,不过他的职位既不是大使也不是押使,而是持节使,比押使还要大,由此可见,他们这次是带着重要任务去的。

粟田真人一行抵达长安之后,照例见到了皇帝,然后奉上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国书,一样是刚制定完不久的《大宝律令》。

如果那时候要有著作权法的话估计还得再交一笔使用权税。 JlGb3goJ3xLTEl48mNtT6dAwZQbDwPCQ4bfgIi+vKSxC2PvR9BvzFxfN+XSOTV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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