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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卑弥呼

●巫婆比女王更具战斗力

卑弥呼在日本史上的地位绝不亚于中国历史上的秦始皇。她的前任国王是个男的,不过和她非亲非故,因为在战乱的世道中无法掌控部落的前途,于是便将王位禅让给了卑弥呼。

虽说无法判断出日本当时是否普遍推行禅让制,但这位卑弥呼女王想必是有过人之处,不然任谁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把王位传给一个邻家大婶吧。

卑弥呼的过人之处就是:法术高强。

此人在做女王之前是个巫女——老百姓俗称叫巫婆。当时的日本因为文明极度落后,以至于人人都是文盲,人民群众对于自己所处的世界完全不能有一个科学的认知,一有个风吹草动比如刮大风下大雨,地震了闪电了火山爆发了甚至是老母鸡不下蛋了,都会觉得这是老天爷震怒鬼神作祟,所以有必要和神灵们说点儿什么,让他们不要老是针对自己,行行好换个对象吧。

当然,普通人类肯定是无法也无资格直接和神沟通的,于是巫师这个职业便应运而生了。

其实该职业在全世界的诞生过程都是如此,从无半点儿例外。

而欧巴桑 卑弥呼的过人之处还远不止与神对话。她还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够预测各类事态发展并且可以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东西的本事,简单说来就是超能力。

比方说她能够预测到明年的大致气候,在哪块土地上播种能够有最大的收获,以及每当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来之前在第一时间和万物神灵进行交流获得情报,以便确保把因天灾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在一些人类社会细枝末节的方面,卑弥呼大婶也是如有明镜藏心中一般,邪马台境内数万口人每家每户每天发生的各种事情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黄狗怀孕,她都一清二楚了如指掌。

更难能可贵的是,卑弥呼一心为部落,灭私奉公,年逾不惑却毫无婚嫁之心。

这哪是女王啊,简直是教主好吗?

卑弥呼成为邪马台国王大致是在东汉光和年间(178—184年),她凭着自身高强的法术神通以及出色的能力,让部落一下子就强大了起来,先是吞并了周围的几个弱小的村子,随后其他一些比较强大的势力也纷纷派遣使者,表示愿意服从女王,这其中就包括了在最开始便已经出过场的奴国,于是一个部落联盟就这么形成了。

眼看着革命队伍越来越大,邪马台联盟范围越来越广,马上就要一统倭国天下了,然而不承想,意外出现了。

平地一声惊雷,冒出来一挡横儿的主儿,叫狗奴。

狗奴国,位于邪马台联盟的南面,也就是九州岛的中南部。

根据以江户时代大学问家新井白石为首的一群人的说法,狗奴人是熊袭人的祖先。

熊袭是日本早期的一个少数民族,虽说现在早就被融入了大和民族之中,但在当年,这却是个集可怕、恐怖、危险、强大等各种类似形容词于一身的名词。其实从名字上也能看出一两分来:熊袭,像熊一样地来揍你。你怕不怕?

而在狗奴国的最南端萨摩地区,也就是今天的鹿儿岛县,后来又分裂并产生出了一个比熊袭更为彪悍的战斗民族,叫隼人。

这个我们放到以后详细讲。

不光有着强大的血统,狗奴国同时还有着相当先进的制造技术,这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兵工制造上,尤其是弓箭,穿透力要比一般部落造出来的强上五六倍,这使得他们在历次部落斗争中都能居于常胜不败的地位。

缘此故,狗奴的国王觉得自己的刀枪剑戟完全能够胜过邪马台的急急如律令,根本就没必要加入对方什么狗屁联盟,不光不加入,还老想着去灭了人家,隔三岔五地就一拨人打过来,就算不杀人抢点粮食也好,搞得邪马台方面非常头疼。

因为卑弥呼只是一介古日本巫婆,而非茅山道士,所以她使不来那种沾一滴狗血烧一张符敌人便人头落地的高超法术,面对狗奴国真刀真枪的进攻,她只能造个高台爬上去,念动真言,祈求上苍一记响雷劈死狗奴国王卑弥弓乎以及领兵大将狗古智卑狗——狗奴国从部落到王公贵族,所有的名字全都是后来邪马台和曹魏搞外交时按照读音找对应的汉字给取的,你看看这名儿叫的,自打11岁那年看了鲁迅那篇断了脊梁的乏走狗以来我还从没见过能将狗字运用得如此炉火纯青活灵活现的,仇恨之大,可想而知。

不过我们也知道,念咒语要是有用那就不必造导弹了,所以在愤恨不已地对天骂完娘后,邪马台仍是只能刀枪拳脚地去抵御对手的攻击。

那肯定是打不过了。

为此,卑弥呼很苦恼。

●小姑娘你很有想法,跟我学跳大神吧

有一天,女王大人又登高念咒,向苍天诉说着自己对狗奴的怨念,祈求上天保佑,庇护自己的子民健康活泼,上阵的时候刀枪不入,顺便也诅咒一下隔壁的狗奴王,最好他走路绊倒跌死,或是喝水呛着噎死。

正念叨着呢,突然卑弥呼双目睁圆,大呼一声:“不好,来人!”

门口的护卫一瞬间就全都拥了进来,纷纷问道发生什么了。

“有贼人!”卑弥呼喝道。

大家四下张望,并未有任何发现,于是便又问贼人在哪儿。

卑弥呼往门口一指:“在那边的大树上!”

众人顺着手指看去,看到了那棵和卑弥呼屋子相距甚远的参天大树,于是一干人等立刻抄着家伙就围了过去。

经过数分钟短时间搏斗,大伙当场擒获狗奴特务两人,在随后的突击审讯中,他们承认了自己是奉狗奴王的命令前来刺探情报,并顺便搞点破坏。

两个特务的下场是当场处死——那时候的惯例不是去死就是为奴。正当邪马台的卫兵们互相庆贺又成功阻止了一次怀着一颗亡我之心不死的狗奴国的侵犯时,突然身后响起了一个相当稚嫩的童声:“在那边的那座山上,也有一个大叔哦。”

一个正在跟着大人们看热闹的小女孩站了出来,指着一个非常遥远的山头说道。

这孩子叫台与,那一年不过才四五岁。

台与又被写作一与,盖因繁体字的一和台结构相近,古时候写外国人名也没个标准,于是写着写着就通假了。

说起来这孩子跟卑弥呼还算是亲戚,不过你得明白,原始部落里头彼此关系都近乎得很,基本上谁和谁都能互相称呼对方为叔叔伯伯或是姐姐弟弟,虽说台与见了卑弥呼可能要叫一声姑奶奶,但谁又知道门口那拿棍子放哨的卫兵是不是女王的表弟?

所以大家并未把台与当成皇亲国戚,也不在意她说的话,卫兵们只当她是童言无忌,毫不在意地驱散着围观人群说散了散了都甭看了,女王大人要回去接着祷告了。

但是小姑娘不依不饶,声音愈发洪亮地喊道:“那座山上真的有一个和这两人一起来的大叔!真的有!”

声音很响,惊动了卑弥呼。她转过身子走上前去,注视着台与的眼睛:“怎么了?”

在问明白了起因经过之后,女王先是闭眼冥想了一阵,然后指了指身边的几个人:“去搜吧。”

一搜,还真搜出来个狗奴人,他是负责接应的。

哥们儿的下场当然也是伸头一刀。砍完之后,卑弥呼下令召见台与全家。

这是一个相当普通的四口之家,除了父母之外,她还有一个大自己几岁的哥哥,叫禾鹿,一家人都是以耕种行猎为生的普通百姓,也就是下户。

卑弥呼上来就是咔咔一阵猛夸,先夸台与,说她是个好孩子,接着又夸禾鹿,说他将来必定前途无量,夸完,请台与全家吃了一顿饭。

这事儿还没完,在之后的数日里,卑弥呼让人把小姑娘的底细调查得清清楚楚,从反馈回来的情报看,台与和自己一样,也是个有超能力的。

比如,她预言过洪灾;又比如,她能精确地看到躲藏于森林深处的各种动物;还比如,不用交谈她便能看透大人们的心思。

其实在民间,台与的知名度早就高得不行,鉴于她能掐会算还接地气,因此早就被人民群众冠上了“小卑弥呼大人”的称号。

于是卑弥呼又去了一趟台与家。这次提出了一个要求,说台与这孩子跟我投缘,又能通神,所以我想让她当我的侍女,你们安排一下,秋祭之后就过来吧。

台与她爹当场就蒙了。

“给女王大人做侍女”和“给卑弥呼大人做侍女”看起来差不多,其实却并非一码子事儿。前者的工作内容只是端茶送水捏腰捶腿地伺候着,而后者除了这些之外,还需要跟卑弥呼学习法术并且共同侍奉神灵。

不要以为能学法术就是赚到了,你还没明白什么叫作侍奉神灵。

与神相伴的人,从今往后将斩断和人界的一切因缘关系,包括家人——这也就是卑弥呼为何终身不嫁的原因。

如果话说到这里你还是觉得不明白,那我就再说得透彻一点:一旦台与去了卑弥呼家,那从今往后她即便是在路上看到她的亲爹亲娘,都不能再叫爸爸妈妈,因为她不再是这家人的孩子了,而是神的孩子。

这就跟后来欧洲中世纪的修道院一样,父母把孩子送进去之后基本此生不太能再度见面了,孩子就此是上帝的人了。

有时候想想人类这么糟践神灵真的好吗?神哪有你们说的那么没人性。

而卑弥呼说的那个秋祭,就是每年秋收之后召开的庆祝大会,说话那会儿还是春天,算起来也就只剩几个月的光景了。

也就是说,再过个小半年,自己辛辛苦苦养大了的小女儿,就要和全家say good bye(说再见)了,兴许是这辈子都难相见了。

换你你也蒙啊。

不过他还是答应了。不管怎么说这话是从女王嘴里讲出来的,哪有小老百姓拒绝的份儿,更何况一旦跟了卑弥呼,虽然从此和自己脱离了关系,但也不是说完全就没了瓜葛,至少他们家还能够沾沾光,能够得到各种来自于女王的特别待遇和权利。

再看台与,虽说还只是幼儿园小朋友的年龄,可在知道自己要离别父母之后,却显得意外的从容平静,这让卑弥呼都暗自惊叹,认定此女绝非凡人。

●原始社会也是有妹控

秋天很快就到了。因为恰逢并不多见的丰收,所以邪马台上下都沉浸在一片庆贺仓满廪盈的狂欢气氛之中,不过台与的爹妈当然是高兴不起来,因为一旦三天的秋祭过去,女王的使者就会上门,带走自己养了多年的骨肉。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为了表示郑重其事,卑弥呼特地派了当时邪马台国中地位仅次于自己的首辅重臣难升米前去台与家接人。

一开始事情还相当顺利,小姑娘的爹妈虽然脸色不怎么好看,但仍是依照之前所答应的那样将女儿送上了轿子。难升米一看诸事搞定,便吩咐走人,不料才走了没几步,突然斜刺里就杀出了个人,手里拿着棍子,口中称道:“把俺妹还来!”

难升米这人在邪马台横进横出地当了十来年的二把手,除了女王之外没有一人对其不是毕恭毕敬的,现在冷不丁冒出来一叫板的,当时就不爽了:女王大人的侍女你也敢拦?还你妹,你妹的你妹,你妹妹哪有那么可爱?

正欲亲自动手,却发现来人似乎有点眼熟,再仔细一瞧:这不是禾鹿吗?

还真是他妹。

禾鹿当年不过十三四岁,舍不得妹妹离开,又不似大人们那般能忍,眼瞅着要生离死别了,头脑一发热抄起一根棍子就上了。

毕竟是台与的亲哥哥,真要对他做了啥指不定小姑娘将来学会了什么高深莫测的牛逼法术之后第一个拿自己开刀,真心没必要。

所以难升米选择了好言相劝:“禾鹿,你让开,这是女王大人的命令。”

“不让,我要我妹妹。”

“你听着,台与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所以被女王大人看上,想留她在自己身边修行,以便将来造福整个邪马台,这是为了全国的百姓,同样也包括了你家。”难升米说道,“就算分开了,她也还是你的妹妹,你们将来总会再见面的。”

这句话刚说完,原本看着哥哥一副“妹走我不独活”架势也顿感悲伤不已的台与突然咧嘴笑了,她点了点头:“哥哥,我们还能再见的。”

此时家里人和其他族人都围了上来,拉的拉劝的劝,总算是把禾鹿给拖了回去。

这是发生在大约景初二年,也就是公元238年前后的事情,那一年,小姑娘不过4岁。

●会法术没用,还得抱大腿

台与来到了卑弥呼的身边,开始了端茶送水闻鸡起舞的侍女生涯。这对于她而言,或许是命运的改变,但对于邪马台来说,屁都不是——至少在当时是这样的。

此时的邪马台联盟,已经快要被干掉了。

这主要得归功于强悍无比的狗奴国。

说真的,狗奴太强了,真的太强了,强到了一个近乎逆天的地步,那就是其余的三十几个部落连在一块儿都不是它的对手,它是想打谁就打谁,肆意妄为,毫无忌惮。

为了不被并吞,避免家破人亡,日本各部落不得不凑起了一条统一战线——由邪马台国牵头,三十多个部落在原本已经是联盟的基础上再度共同组成了一支邪马台联合军,大家齐心协力,抵抗狗奴。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三十个打一个还是干不过,仍是天天挨打,还是吊着打的那种。

卑弥呼生怕再这么长此以往地玩下去很有可能就会弄得加盟国各部人心涣散不攻自破,于是便召集群臣,开了一个作战大会,问问有什么好的对策,能够在短时间里解决狗奴国。

这里的解决不是消灭的意思,而是只要能让人家不来打自己以及自己的盟国便万事大吉的意思。

会上,大家都很沉默——这是当然的,真要有好办法早在多年前刚打起来那会儿就该说出来了,哪里还需要等到现在这种时候。

卑弥呼鼓励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怕说错只怕不说。

于是有个大夫举了手,说要想打赢狗奴其实也不难,我们找一个比他们更能打的来做帮手不就行了?

卑弥呼一听这话当时脸色就不好看了,几乎想一指头隔空戳死那人,但毕竟有言在先,便只是和颜悦色地问,整个倭国三十多个部落,三十多个首领,除了狗奴王之外全在这儿坐着了,你觉得谁比狗奴更能打?

大夫笑了笑:“大魏。”

大魏就是三国演义里的曹魏,实际上尽管刘备张飞赵云诸葛亮很出名,大乔小乔尚香吴国太很漂亮,但在当时的大多数外国人或是外族人的心目中,只有魏国才是中国正统,能够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正统。

他的意思其实相当明确:狗奴国很强,这个毋庸置疑,但他们再强,也终究不过是只能关起门来称大王的主儿,嚣张跋扈的范围仅限于日本列岛,要真拿出去和强大的曹魏相比,那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所以现如今邪马台就可以效仿当年的奴国,跑到曹魏那里献上一点礼物,磕几个响头,请求做人家的小弟,让人家罩着,只要事成,便等于是有了一个稳妥的保障,那狗奴国也自然会因为考虑到邪马台背后的大魏而不敢轻易来犯了。退一步讲,如果狗奴真的不识好歹硬要再打,那也无妨,即便大魏那里不直接出援兵相救,却也一定能给邪马台提供各种先进的武器装备,到了那个时候,谁胜谁负便又有得一论了。

卑弥呼想了想,回答说此事干系重大,先要等我问过神灵之后再做决定。

问神灵就是占卜,把乌龟壳或是动物的骨头拿来烧一烧,根据烧裂开的纹路判断是凶是吉。

噼里啪啦一阵火烤乱响之后,卑弥呼向群臣宣布了结果:大吉。

同时计划也随之出炉:秋祭之后,派遣重臣为使者,出访大魏。

把各类大事都放在秋祭之后,这是当时的惯例,因为那会儿生产力低下,劳动力尤为可贵,不可能在农忙的时候撇下地里的庄稼给你干这个干那个,只有等到秋收了,农闲了,那才会有工夫做点儿别的。

公元239年,经过多方精心打点,邪马台使节团终于全员准备就绪,踏上了旅途。

全团总人数约为30,带队的是邪马台二把手难升米,还有一个副团长,叫都市牛利,也是豪族高官出身,一行人于当年6月抵达洛阳,见到了魏明帝曹叡,然后献上了由卑弥呼亲手挑选准备的贡品——斑布两匹,生口10人。

所谓斑布,就是杂染的木棉布。

如果你觉得这贡品很寒酸拿来上贡很大不敬的话,那就错了。

东汉时候中国是没有普及棉花的,因此也没有棉布以及木棉布。这也就是说,其实在这个时候,日本就已经能生产出中国所不能生产的东西了。

除此之外,邪马台方面还准备了传统礼物——生口10人,四男六女。

说句难听点的话,这30个人光是当礼物的就要送出去三分之一,实在是不太像外交使团,倒是和人贩子集团有那么几分相似。

不过日本人运气不错,每次去送小鱼干都能碰上拿鱼塘跟他们换的主儿,这次,碰到了魏明帝曹叡。

曹叡,曹丕之子,外号曹大善人。遥想当年,哥们儿跟他爹行猎野外,发现了一对母子鹿,曹丕先射死了母鹿,接着要求儿子射小鹿,但曹叡死活不干,还哭着说道,父皇你把人当妈的给射死了就已经够可悲的了,现在还要我杀那孩子,实在是太过残忍,我下不了手。

结果曹丕为儿子的善心所感动,并最终因此而促成了他立曹叡为太子的决心。

而那小鹿,因为失去了母亲,饿死了。

上面那句是开玩笑的。

说起来一模一样的故事在后来清朝时也发生过,除了曹丕换成乾隆、曹叡变成道光之外,其余情节完全雷同。

呵呵。

不管怎么讲,曹叡都是个好人,尤其是他有一个叫曹孟德的爷爷,两相一对比就愈发显得善良了。曹叡笑纳了贡品的同时,按照惯例予以了回赠。

在这方面,曹叡充分展现了一位大国领袖所应有的气度和风范,他回赠邪马台国的礼物如下:织有飞龙的锦缎5匹;珍贵动物的皮毛10张(可能是老虎);白绢50匹;绀地句文锦缎3匹;黄金8两;铜镜100枚;五尺长刀两口;珍珠、铅丹各50斤。

凭良心讲一句,以上的回赠物品里,任由拿出一件来,估计比邪马台的全部贡品都要来得值钱,包括那10个生口。

可这些却还不算完。

赏完了金银财宝之后便是封官,为了表彰难升米和都市牛利两位团长不远千万里冒着船沉入海的危险来到洛阳,曹叡特地封前者为率善中郎将,并赐黄旗一面,而后者则被任命为率善校尉。

在赏完封完之后,曹叡拿出了他最后也是最大的礼物——金印一枚,上刻四个汉字:亲魏倭王。

这就意味着中国已经承认了邪马台国王卑弥呼乃是倭国唯一的合法统治者。

虽然此时狗奴还在那里闹腾着,但曹叡已经摆明了立场:我方只承认一个倭国,并且坚持这一原则决不动摇。

难升米等人对此千恩万谢,在磕了无数个响头之后,他们启程返航,回国汇报。 oaEEIGBdXksB8k/iZVsfuxrUVVRzfu4nK2ZJbe6Bs/oOJp50JFXjxOur7gelU9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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