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乐史家说,钢琴这乐器是在世界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出台的。这就要看你从什么角度看问题。如果从炼钢之类工业生产制造水平来看,不无道理。这只消看初出茅庐的钢琴,由于没用铸铁的弦框(而用了木质的),也无特殊的琴弦钢作琴弦(而是用铜或铁质的)等等局限,因而其声音的响度与音质不能令演奏者和听众满意,而19世纪的钢琴制造之进步,显然离不开当时的工业文明,便可理解了。
那么是听众的耳朵也没准备好?这也不无道理。人们听古钢琴已听了三个世纪,忽然要他们接受一种同古钢琴不相似的新声,不顺耳是不足为怪的。然而从作曲和演奏那两方面来看,钢琴问世的原因就并非克里斯托弗里等人忽发奇想而标新立异了。
同那位“钢琴之父”是同代人的弗朗索瓦·库普兰,是一位古钢琴的作曲与演奏大师。他总觉得两种古钢琴(即拨弦古钢琴与击弦古钢琴,详见本书中“古钢琴”一章)各有短长,都不如意。他想,假如有那么一种键盘乐器,兼此二者之长而又避其所短,那才理想。
当时耳目闭塞,信息难通,这位法兰西的音乐权威竟不晓得,就在阿尔卑斯山南方,已经出现了他所企求的新乐器。如此说来,钢琴毕竟还是音乐文化发展过程所孕育所催生的一个产儿。
“未准备好”倒可用以解释钢琴在它的未成年期经历的艰辛。它还胎毛未褪,毛病不少。巴赫在前后二十年中曾两次应邀对这种新乐器作鉴定性试奏,对它并不怎么满意(请看后文)。直到1750年之际,有一架钢琴被舶运到了英伦。它是由一位伍德神父监制的。英国名人伯尔尼(作曲家、史学家、风琴家,广游欧陆,写了大量有史料价值的音乐报道),对这乐器的观感是:“其声胜于拨弦古钢琴,强弱变化,层次分明。在此琴上弹奏亨德尔的《死亡进行曲》与其他庄严悲怆之曲,如能弹得有感情,有情趣,颇能激起一种惊喜之情。可惜的是,任何快速的乐曲都无法演奏”,云云。这是一篇具体切实的报道,当时的钢琴性能上的优劣之处都说清楚了。
颇有点像那时代欧洲诸国的互争雄长,钢琴同古钢琴曾共处一个多世纪之久,当然并非什么和平共处,是用了百多年功夫,钢琴才最终将它的老前辈从音乐舞台上挤了下去的。
一种相当有趣的现象:当那双雄并立之际,许多作曲家在他们写键盘乐曲的时候,并不规定用何种乐器弹奏其所作。这也便是从海顿、莫扎特到贝多芬创作初期的古典派时期的事。海顿的奏鸣曲等固然有很多本来是为拨弦古钢琴而作,莫扎特前期的键盘音乐作品,也是可以在古钢琴与钢琴中任择其一来用的。直到贝多芬青年时代,这种可以兼容互易的局面也没起多大变化。说具体些,比方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原来也并不限定要用钢琴,而也不妨在拨弦古钢琴上弹的。
但是,也便在这时,一种微妙的变动出现了。贝多芬毕生写了三十二部钢琴奏鸣曲。到其中的第九、十首为止,当时出版的乐谱上标着“为拨弦古钢琴或钢琴而作”。但从第十一首起到第十四首(也即所谓“月光曲”),谱上所标的却是“为钢琴或拨弦古钢琴”了。这次序的不同,难道是无足轻重的改变?
孰主孰从,这变化正意味着竞争中的优进劣退。据记载,当时的人议论道:当人们愈来愈喜欢钢琴的时候,也便越发不耐听拨弦古钢琴那过时的声音了。
霸权易手的过程,也并非简单的直线发展。像那个同莫扎特交过手的克莱门蒂,是钢琴音乐与演奏史上的重要角色。当他去欧洲各地作旅行演奏时,钢琴厂家从巴黎运去两件他需要的乐器,一架自然是钢琴,但还有一架拨弦古钢琴。又如莫扎特,他的二十七部钢琴协奏曲,绝大部分是特为钢琴而谱,且由他本人在钢琴键盘上向听众“发表”的。这个新兴的乐器比古钢琴更合他的心意,更适合做他的发表工具。而这许多协奏曲,在其短促一生的作品中位置之重要并不亚于他写的歌剧与交响乐,反过来又成了钢琴前程无量的绝好证明:尽管他那时所用的乐器的音域很有限,音量也不行,同现代的钢琴比起来像个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