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湖南省防雷中心和河北省防雷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农村民居防雷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雷电防护技术标准规范,并广泛征求了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4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气象局负责日常管理,由湖南省防雷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湖南省防雷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黄土岭路296号,邮政编码:41000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湖南省防雷中心河北省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防雷中心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广东省防雷中心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设计研究院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凤姣 徐永胜 吴孟恒 田艳婷 焦兴学
吕东波 孟焕平 宋海岩 黄智慧 黄一桥
唐艳明 鲍延英 林维勇 关象石
主要审查人:张义军 孙 兰 张力欣 王厚余 张小青
徐学民 宋平健 张卫斌 林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