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规范大中型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期(含试运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规避或控制工程建设及试运行风险,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因风险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各种损失,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项目的风险管理。
1.0.3 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风险分析评价,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1.0.4 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的原则。
大中型水电工程投资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工程建设期间受周边环境及其他多种因素影响,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往往对企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的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减至最小。
1.0.5 大中型水电工程宜建立风险控制专项措施,并对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形成《风险控制专项措施评价报告》。
为保证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项目建设宜自身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制订《风险控制专项措施评价报告》,其中第三方机构应为具备专业技能且有类似风险管理经验的相关机构。
1.0.6 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风险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