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3.6 风险控制措施

3.6.1 风险控制应采用经济、可行、积极的处置措施规避、减少、隔离、转移风险,具体应采用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风险利用等方法。

3.6.2 风险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损失大、概率大的灾难性风险,应采取风险规避;

2 损失小、概率大的风险,宜采取风险缓解;

3 损失大、概率小的风险,宜采用保险或合同条款将责任进行风险转移;

4 损失小、概率小的风险,宜采用风险自留;

5 有利于工程项目目标的风险,宜采用风险利用。

常用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风险利用等方法。具体如下: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不让项目建设风险发生或将其风险发生概率降至最小。

(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依法将项目建设风险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如专业单位),或通过保险等合法方式由第三方承担。

(3)风险缓解。风险缓解是指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或修改技术方案等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发生概率和(或)损失。

(4)风险自留。风险自留的前提是指所接受的项目建设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比风险规避、风险缓解和风险转移所需成本低,采取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制订可行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5)风险利用(风险优化)。将风险有关不利后果及其概率最小化,同时将积极后果及其概率最大化。

3.6.3 采用工程保险等方法转移剩余风险时,工程保险不应被作为唯一减轻或降低风险的应对措施。 LLlkQ+oYUZFhDy7Cwy9OtioQlfcbM2YwlGc7PIXEcBQUZWoq2rt8BV2ZaVwX3Rn3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