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项目建设应从风险发生可能性与损失严重性进行风险估计。
3.4.2 风险发生可能性与损失严重性等级标准划分,宜采用概率或频率进行表示,可主要分为风险发生可能性与损失严重性两种等级划分方法,具体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4.2-1、表3.4.2-2的规定。
表3.4.2-1 风险发生可能性程度等级标准
表3.4.2-2 风险损失严重性程度等级标准
续表3.4.2-2
表3.4.2-2“工期延误”项中,基于工程类型、规模和工期的不同,结合关键工期延误量,工期延误等级标准可采用两种时间单位进行等级划分,长期工程(建设周期在3年以上)采用“月”表示,短期工程(建设周期在3年以内,含3年)采用“d”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