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生产工艺路线的选择应按差别化率、产品质量、原料及能源消耗、经济效益、三废排放量、安全卫生等确定。
3.2.2 新建工厂宜采用干法连续聚合—纺丝工艺路线,改建和扩建工厂设计可结合原有工艺路线及配套辅助设施等情况综合确定。
3.2.3 新建、改建和扩建干法纺丝装置严禁采用DMF为溶剂。
生产氨纶的工艺路线较多,目前国内生产工艺主要采用以DMAc为溶剂的干法纺丝工艺,只有少数个别工厂仍在采用以DMF为溶剂的纺丝工艺。以DMAc为溶剂的干法纺丝工艺具有安全、卫生、差别化产品适应性强、环境影响小等优势,比以DMF为溶剂的干法纺丝工艺先进,大多数工厂已逐步改用DMAc溶剂,新建工程已不采用以DMF为溶剂的工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高污染、高能耗及不适合高端差别化产品的生产工艺及装置将逐步被淘汰。关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详见本条文说明的1.0.2条。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2.4 工艺流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产品品种的要求;
2 应满足正常生产、开停车、安全和事故处理的要求,并应有操作灵活性;
3 氨纶长丝质量指标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氨纶长丝》FZ/T 54010的有关规定;
4 应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余热和废水,并应采取回收和再利用措施。
现行行业标准《氨纶长丝》FZ/T 54010适用于常规品种,特殊品种需要生产单位制定出厂标准或者与用户协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