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静设备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静设备设计说明、静设备设计规定。当有约定时,还应包括约定设备的工程图。
静设备一般是指容器和塔、换热器,按照我国的行业特点和分工,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其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投资估算和长周期设备订货的要求。工程图是指可由制造厂进行机械设计的图纸。
5.4.2 静设备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说明本装置主要特征设备的操作参数、设计参数和工艺物料特性:
1)设备的压力、温度等主要操作参数,特别是最高压力、最高真空度、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2)物料的毒性、易燃、易爆、易渗漏、易飞扬、高黏度和腐蚀性特性。
2 根据物料特性、操作参数和设计参数说明设备的选材要求,主要用材、特种用材的品种、规格和供应来源,需要进口或特殊订货的材料应说明理由。
3 设备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现场安(吊)装、施工的特殊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需高精度抛光的设备及其要求,需热处理的设备及其要求;
2)对大型设备是否在现场制造、组焊的建议;
3)特殊安装的内件和安装、衬里施工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4)有可能超限设备的名称、编号及其外形尺寸、质量、可拆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和质量。
4 设备(材料)的供货范围和采用的标准,对专利设备和专有技术设备进行说明和描述。
5 静设备分类汇总表可以表格的形式将静设备按容器、换热器分别进行细化分类统计和汇总;对于改扩建装置,还应说明利旧和改造设备。
5.4.3 静设备设计规定应对现场自然条件、设计采用的标准、材料选用、结构设计、零部件选用、制造、检验和验收要求作出规定,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列出地区的月平均最低温度、环境最低温度、雪载荷、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类别、地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场地土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
2 列出设计采用标准的名称和标准编号,当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外的标准时应加以说明;
3 依据物料特性和操作参数确定选材原则及要求;
4 提出接管法兰标准、主要内件结构、开孔补强结构、焊接结构的结构设计要求;
5 规定零部件采用的标准;
6 制造、检验和验收要求除指定应遵循的标准外,还应提出表面抛光、致密性试验、晶间腐蚀试验的特殊要求。
5.4.4 设备工程图应满足开展配管、土建设计和容器询价要求,并表示下列内容:
1 主要设计标准、设计数据和制造、检验要求;
2 主要零(部)件规格和主体材料表;
3 压力容器类别;
4 容器估计总质量,并应说明其中特种材料的质量;
5 管口表;
6 特殊要求和说明;
7 装配简图应标出设备总体尺寸、外形和规格,主要零件的壁厚或有关尺寸,安装和配管、结构设计用的必要尺寸,特殊节点应附结构节点放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