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吸取了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备和材料进场,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及垫板,竖井钢结构井架安装工程,竖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矿井提升设备及设施安装工程,其他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矿井管道安装工程,井下铺轨工程,矿井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新的经验和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反馈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站12号,邮政编码:650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铜陵中都矿山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宋志强 江 嵩 赵君政 陈蔚民 陈建平
曾庆荣 肖力波 胡彦华 刘文成 龚清田
华新生 蔡胜利 朱兴虎 卢俊森 詹俊春
何茂才 朱从宽
主要审查人:刘育明 张荣京 谢 良 王放初 安建英
张劲松 刘冬至 温 勇 许兆友 郑建新
何仕国 毕文秉 李学文 徐进平 李计发
周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