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安装罐道梁前,应在井口设置一层基准梁,并应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罐道梁的安装。
检验方法:测量仪器对基准梁进行复测,或检查基准梁安装记录。
7.3.2 采用梁窝固定罐道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埋入井壁的深度、梁窝内垫块及楔紧物的材质,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尺量及观察检查。
2 填堵梁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井壁混凝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核查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试验报告。
罐道梁埋入井壁的深度、梁窝内垫块和楔紧物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规定封堵梁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井壁混凝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以保证罐道梁的刚性及稳定性。
7.3.3 采用锚杆托架固定罐道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的材质、规格、结构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抽查总数的10%。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尺量检查。
2 锚固剂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保质期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快硬水泥卷不得受潮结块,树脂卷不得变质失效;检查产品合格证;每批锚固剂应进行锚固力试验,试验锚杆数不少于3根,其锚固力及固化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锚杆孔应水平,其孔径、孔深、方位角、锚固卷直径、锚杆体直径及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卡尺及尺量检查或核查隐蔽记录。
4 锚杆安装后,应进行锚固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3根锚杆,当有一根不合格时,同层梁的锚杆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锚杆拉力计检查或核查锚固力试验记录。
5 托架应紧贴井壁,空隙处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充填密实。螺母的拧紧扭矩不应小于100N·m。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小锤敲击检查及用扭矩扳手检查。
6 用于罐道梁找平的防锈垫铁,其尺寸应大于梁与托架的接触面,每组垫铁不得多于3块。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罐道梁与托架连接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及用扳手检查。
锚杆托架固定的罐道梁,使用的锚杆有树脂锚杆、快硬水泥卷锚杆和早强水泥砂浆锚杆,锚杆施工应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7.3.4 直接固定罐道的托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架立面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吊铅垂线尺量检查。
2 托架立面、直接固定罐道的螺栓孔中心线与井筒十字中心线的距离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钢罐道的托架应为±2mm;
2)装木罐道的托架应为±3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根据测量垂线尺量检查。
7.3.5 托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架水平支撑面的水平允许偏差应为3/10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水平尺检查。
2 同一根梁两端托架水平支撑面高低差不应大于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连通管检查。
7.3.6 托架层间距的允许偏差为±7mm,但在安装相邻层托架时应消除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7.3.7 罐道梁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罐道梁层数抽查10%。
表7.3.7 罐道梁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罐道梁层间距的允许偏差为±10mm,但在安装相邻层罐道梁时,应消除偏差。
7.3.8 埋入式罐道梁埋入井壁内的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70mm;梁高小于200mm的梁埋入井壁内的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35mm。
检查数量:每层罐道梁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沿梁面中心线尺量或核查隐蔽记录。
罐道梁及其他梁埋入井壁的深度一直沿用“不应小于设计值70mm”的规定,存在两个问题:
(1)由于梁窝深度的限制,梁不能放入梁窝内或能放入梁窝内但埋入深度达不到要求。
(2)对于规格较小的梁,埋入深度不够。
因此罐道梁及其他梁的制作、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7.1.1条、第7.2.5条及本条的规定。
7.3.9 埋入式管路支承梁、马头门托罐梁、井底装矿点钢梁、楔形罐道挡梁、挡罐梁、起吊梁等,埋入井壁内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层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或核查施工隐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