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连接井架用的高强度螺栓,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产品所附的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场验收时,应按所附资料,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应力)检验报告等逐项与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对照,不符合要求的连接副不得使用。
6.3.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扭矩系数,连接副扭矩系数的平均值应为0.110~0.150,标准偏差应小于0.010。
检查数量:每批随机抽取8套。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是影响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的重要因素,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按批进行复检,为见证取样检验项目。扭矩系数是一个具有离散性的综合系数,同批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平均值及标准偏差应符合规定。
6.3.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预拉力,紧固预拉力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随机抽取8套。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紧固轴力(预应力)也是影响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的重要因素,使用前应进行紧固轴力(预应力)复检。紧固轴力的平均值及标准偏差(变异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6.3.4 钢结构井架安装单位应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三组试件。
检验方法:核查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试件由制作厂提供。摩擦面选用两种以上处理方法时,则每种表面处理的方法均需检验。检验所得摩擦面抗滑移系数的最小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规定值。
6.3.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的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验方法: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检验。
本条规定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查时限,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6.3.6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脏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抽查5%,且不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由制造厂按批配套供货,包装箱具备防水、密封的功能,包装箱上应注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保管使用中不得混装,防止生锈、沾染脏物及损伤螺纹,发生异常,应停止使用。
6.3.7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6.3.8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宜为2个~3个螺距,螺栓丝扣外露1个或4个螺距的螺栓数量不应大于10%。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9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皮、污垢等;除设计特别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使摩擦面能密贴及螺栓受力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