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铅锌冶炼行业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原料、辅助原料、燃料,物料的贮存与准备,铅冶炼工艺,锌冶炼工艺,冶金计算,主要设备选择,总平面和车间配置,辅助生产设施,有价金属回收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100038)。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参编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建铭 王忠实 陆业大 戴江洪 贾 睿
彭子玉 陈阜东 仝一喆 左小红 吴 筱
主要审查人:赵国权 舒毓璋 舒见义 梁 可 肖功明
李卫锋 贾著红 李若贵 徐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