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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C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三,代码03。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089),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铁路工程定额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柏生 张毅坚 董士波 包 宏 马宏浩 唐榕辉 刘 智 刘 维 卢立明 陈文楚 田进步 张慧翔朱慧岚 赵旭红 谢春兰 于丽娜 薛长立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胡传海 谢洪学 王海宏 吴佐民 王美林 蒋玉翠 张宗辉 雷春林 郎向发 王中和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 宇 郑玮皓 JllF2MdKEJxNL+fOuUBa2Z09cfO+0eT73sFjt1nAcMehm7oH1ec8kza7EywtN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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