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控项目
7.1.1 竖井、斜井、斜坡道及平硐口坐标、方位、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尺实测或核查施工测量记录。
井巷工程的井口坐标、方位、标高定位是确定井巷工程位置的基本参数,只有井口定位正确,才能保证所建井巷工程符合工艺设计的要求。
7.1.2 竖井、斜井、斜坡道及平硐等表土段掘进的工程,其掘进和临时支护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选取检查断面和测点。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
表土段岩层松软,临时支护对于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因此强调表土段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检验,确保表土段掘进安全施工。
7.1.3 表土段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选取检查断面和测点。
表7.1.3 表土段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土段系指覆盖于基岩以上的冲积层、强风化带或人工回填土,其结构松软,整体性、稳定性较差。该段掘进超挖难于控制,因此本规范对此段掘进规格的超挖值要求较宽,但不准欠挖。
Ⅱ 一般项目
7.1.4 斜井、斜坡道及平硐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表7.1.4 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斜井、斜坡道和平硐的井口部分,一般采用明槽开挖法,其明槽外形尺寸对于成巷的规格尺寸影响不大,故将其列入一般项目。
明槽的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本条的允许偏差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制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