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性能和质量等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查。同型号、同规格的材料抽查1%,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查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抽样检查,观察检查等。
控制工程材料质量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4.3.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 标准或设计中规定必须进行复验的材料。
2 对质量有疑义的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复验报告。
一般标准或设计中规定必须进行复验的材料主要是现场制造、安装设备本体时用到的钢材、螺栓、焊接材料、混凝土用料和涂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