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专题技术论证,结合了近年来有关新规范的使用和新技术的应用,征求了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矿区工程地质勘探,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评价,矿山防治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其他专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编制提交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39号,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东北大学
主要起草人:刘新社 徐京苑 张发旺 马履霞 邬 立
刘守强 刘建峰 许广明 宋 峰 折书群
李向全 李爱兵 李蕴镭 杨天鸿 杨建安
武 强 赵成宾 郭春奎 容玲聪 侯新伟
蒲海波 樊 勇
主要审查人:钱学溥 林木金 王安则 李九鸣 陈基峰
唐益群 梁金国 蒋 义 蒋乾周 傅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