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铝—钢过渡焊片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钢过渡焊片的载流截面应大于或等于与其连接的硬性铝母线、碳块钢棒或软性铝母线的载流截面;当两端不对称时,应取较大值。
2 铝—钢过渡焊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检验合格文件,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钢过渡焊片铝层应为99.6%纯铝,且宜高于硬性铝母线料一个级别。铝层厚度应为12mm±1mm。
2 )铝—钢过渡焊片的钢层牌号应为Q235A或与电解槽阴极钢棒的牌号一致;其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钢层厚度应取30mm~40mm。
3 )铝—钢过渡焊片外形尺寸(长、宽)允许偏差为±1mm。
4 )铝—钢过渡焊片的铝面应平整,其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1mm。
5 )铝—钢界面应呈连续波纹,用超声波检查不应有剥离现象。
6 )铝—钢接合面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37MPa。
7 )铝—钢接合面的抗剪强度不应低于80MPa。
8 )允许工作温度不应低于400℃。
9 )电阻率应小于8.16×10 -8 Ω·m。
在铝母线焊接中,涉及铝—钢的直接对焊焊接是有一定困难的。采用铝—钢过渡焊片以铝对铝、钢对钢分别焊接,达到铝—钢连接的办法。铝—钢过渡焊片是通过爆炸形成铝—钢复合材料,其结合面是铝、钢相互渗透形成,其连接强度可满足要求。本规范规定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工程需要,并综合复合材料厂商提供的资料确定的基本条件。
3.4.2 铝—钢过渡焊片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渡焊片的装箱应挤紧。
2 包装箱除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外,尚应有良好的防雨、隔潮和挂钩设施。
3 每箱重量宜为2t~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