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管道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低于-196 ℃的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oVIfW+zsqGPuQw4Vg5SuYn3CMedGuPcr2KACNFogf6S55xEiyYLYYZ5dDqNYF3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