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阀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制造许可编号;
2 制造单位名称;
3 产品名称;
4 产品型号;
5 产品编号;
6 执行标准;
7 制造日期;
8 公称压力;
9 公称直径;
10 适用温度;
11 适用介质;
12 阀门材料;
13 出厂检验报告;
14 阀门检验、试验文件(需要时应包括阀门监检证书);
15 检验人员签章以及制造单位检验章;
16 出厂合格证书。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本条规定符合《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B001的规定。
5.3.2 阀体上应有制造厂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标识,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 制造厂名称;
2 阀门型号;
3 公称压力;
4 公称直径;
5 产品编号。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5.3.3 设计文件要求做低温密封试验的阀门,质量证明文件应有低温密封试验结果。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5.3.4 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阀门,质量证明文件应有晶间腐蚀试验结果。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5.3.5 非金属密封材料用于可燃介质阀门密封面时,质量证明文件应有防火试验的结果。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5.3.6 衬里阀门阀体内表面应平整光滑,衬里层应与基体结合牢固,目视检查应无裂纹、鼓泡等缺陷。衬里阀门质量证明文件应有衬里层检测的结果。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防腐蚀衬里一般宜采用紧衬形式。衬里阀门的试验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衬里层应当在全部衬层表面按相关标准以电火花或其他检测方法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5.3.7 阀门不得有损伤、缺件、锈蚀现象。阀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缩孔、粘砂、疏松、夹层、重皮等缺陷。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5.3.8 对焊连接阀门的焊接接头坡口,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 磁粉检测》JB/T 4730.4的 Ⅰ 级、《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JB/T 4730.5的 Ⅰ 级的规定。
1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等于540MPa钢及铬钼合金钢的坡口应进行100%检测;
2 设计温度低于-29℃的非奥氏体不锈钢坡口抽检数量应为5%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查检测报告。
5.3.9 铬钼合金钢、含镍低温钢、含钼奥氏体不锈钢、镍及镍基合金、钛及钛合金、锆及锆合金阀门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并应逐个对阀体主要合金金属元素进行验证性检验,抽检数量应为每批5%且不少于1件。
检查方法:核查检验报告。
5.3.10 阀门在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对壳体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相应的阀门标准。
1 用于SHC4、SHC5级别中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的阀门抽检数量应为每批10%且不得少于1个;
2 其他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本条规定阀门安装前,除SHC4级和SHC5级别中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管道阀门抽检,其余级别管道用阀门逐个进行液压试验是为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工艺特性要求。
5.3.11 阀门的上密封试验、低压密封试验和高压密封试验,应在壳体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密封试验项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相应的阀门标准,检验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3.10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核查试验报告。
5.3.12 夹套阀门的夹套部分应以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液压试验。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核查检验记录。
5.3.13 阀门液压试验介质可选用工业用水、煤油或黏度不高于水的非腐蚀性液体;气体试验介质可选用空气或惰性气体。奥氏体不锈钢阀门用水试验时,水中的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100mg/L,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核查检验记录。
5.3.14 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阀门规格书要求验收,安全阀的铭牌、标志、铅封、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核查资料文件。
安全阀的铭牌、标志、铅封、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规定。
5.3.15 疏水阀可在系统运行时进行检查,疏水后阀门应关闭且无漏气;双金属片式疏水阀应在额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动作。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5.3.16 检验、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做出标识,并填写阀门检验、试验记录。
检查方法:核查检验记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