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防止和减少干式煤气柜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保护环境,推动干式煤气柜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储存发生炉、高炉、焦炉、转炉、铁合金等人工煤气和主要可燃组分为甲烷的天然气、煤层气、矿井气等天然可燃气体,工作表压力小于20kPa,有效容积不大于600000m 3 的干式煤气柜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的安全要求。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干式柜是一种常温、低压、大型的现场焊接的特殊设备,用于平抑煤气发生和消耗的短期不平衡,故属一种常压的可变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目前城市煤气行业称储气罐或储气柜,也称贮气罐),单座容积从数百立方米至数十万立方米。为区别于容积不变的钢制常压容器,突出其储存介质的易燃易爆性质和实际储气容积随活塞位置高度可变的设备特征,本规范沿用其习惯称谓——煤气柜。干式柜的储气压力是由结构的自重产生的,故生产过程中耗用能量极少,在工业企业煤气输配和利用领域及天然气利用方面,干式柜是一种节能环保设备。
从储存介质的特性来讲,工业企业干式柜储存的是多组分具有危化品特征的可燃混合气体,人工煤气还存在一氧化碳中毒这一职业危害,常见的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成分典型组成见表1。
表1 常见的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成分典型组成(体积%)
煤气柜按密封方式分为湿式煤气柜和干式煤气柜,湿式煤气柜采用水密封,存在基础荷载大、储气压力低且波动大、腐蚀严重、煤气增湿、自动化水平低和环境友好性差等缺点,已逐渐被具有活塞密封结构的干式柜所取代。20世纪的干式柜按活塞密封方法主要分为:采用润滑脂(或称干油)和橡胶密封的可隆(KLONNE)型干式柜、采用稀油和钢滑板密封的多边形柜以及采用橡胶膜密封的膜密封柜。可隆型干式柜虽然有储气压力较高、活塞速度快的优点,但密封性能不好,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两座150000m 3 可隆型柜后国内未推广使用。20世纪末出现了集可隆型柜储气压力高和多边形柜稀油密封性能好的优点于一身的新型干式柜——圆筒形稀油密封煤气柜(俗称新型柜或POC型柜,以下简称圆筒形柜),密封方法采用稀油和橡胶条的密封形式,近十年来我国已建设40多座圆筒形柜,总储气容积超过60000000m 3 。
本规范主要针对工业企业内多边形柜、圆筒形柜和膜密封柜这三种干式柜进行编写。在适应场所和储存介质方面,本规范与《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适用范围协调一致。由于国内新建成的干式柜设计工作压力已高达15kPa,实际运行压力达到14kPa;已建成的有效容积为300000m 3 的干式柜也已超过二十座,本规范将干式柜工作压力适用范围定为小于20kPa(表压),将有效容积适用范围定为不大于600000m 3 ,以适应这种设备大型化和高压化的发展需要。
本规范涉及不同柜型的条文一般按干式柜、稀油柜(多边形柜和圆筒形柜)、膜密封柜的顺序编排,但第3章和第5.2节的条文顺序主要按建设步骤编排。
1.0.3 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的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