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有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和验收、运行与维护、检修、安全与防护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邮政编码:4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凯迪西北橡胶有限公司
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苏林 高海平 包儒涵 徐庆余 李 伟
刘纳新 石爱平 黄瑞民 李 轶 华志宇
胡继明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王 莉 初世安 徐斌华 程有林
刘志强 肖志军 钱 力 李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