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罐壁厚度的计算,当油罐直径小于或等于60m时,宜采用定设计点法;当油罐直径大于60m时,宜采用变设计点法,罐壁厚度变设计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目前国内大量设计建造的10×10 4 m 3 及以上大型油罐的罐壁厚度计算均采用美国标准API 650中的变设计点法。为方便设计,编制组进行了大量油罐分析计算,对应力测试数据进行了分析;根据我国使用的油罐材料,参照API 650编制了变设计点法,并规定:罐壁厚度的计算,当油罐直径D≤60m时,宜采用定设计点法;当油罐直径D>60m时,宜采用变设计点法。
6.3.2 当采用定设计点法时,罐壁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 d ——设计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t t ——试水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D——油罐内径(m);
H——计算液位高度(m);指从所计算的那圈罐壁板底端到罐壁包边角钢顶部的高度,或到溢流口下沿(有溢流口时)的高度,或到采取有效措施限定的设计液位高度;
ρ——储液相对密度;
[σ] d ——设计温度下钢板的许用应力(MPa);
[σ] t ——试水条件下钢板的许用应力,取20℃时钢板的许用应力(MPa);
φ——焊接接头系数,底圈罐壁板取0.85,其他各圈罐壁板取0.9。
本条规定了罐壁厚度定设计点法的计算公式。
(1)API 650中的定设计点法:罐壁所需的最小厚度应是以下两式计算的较大值:
式中:t d ——设计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t t ——试水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D——油罐直径(m);
H——设计液位高度(m);指从所计算的那圈罐壁板底端到罐壁包边角钢顶部的高度,或到溢流口下沿(有溢流口时)的高度,或业主指定的高度(该高度受内浮顶和地震液面晃动波高的限制);
G——储液设计比重;
CA——腐蚀裕量(mm);
S d ——设计条件下的许用应力(MPa);
S t ——充水试验条件下的许用应力(MPa)。
(2)JIS B 8501中的定设计点法:
式中:t——罐壁板所需的最小厚度(mm);
D——油罐内径(m);
H——从计算的壁板下端到液面的高度,液面高度为最高使用高度(m);
ρ——储液比重,但不得小于1.0;
f——材料的设计应力,取相应的日本工业标准或钢厂所保证的屈服强度或条件屈服强度的60%(MPa);
m——按罐壁板层次,由JIS B 8501附录3所规定的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确定的焊缝系数;经A级或B级检验的最下圈壁板取0.85;经A级检验的最下圈以外的其他壁板取0.85;经B级检验的最下圈以外的其他壁板取1.0;未进行射线探伤检或超声探伤检验的壁板,包括腐蚀裕量在内最大名义厚度不超过12mm,且为低碳钢时,取0.7。
C——腐蚀裕量(mm)。
(3)BS EN 14015中规定:罐壁所需的最小厚度应是以下两式计算的较大值:
式中:e c ——设计条件下的罐壁厚度(mm);
e t ——试验条件下的罐壁厚度(mm);
D——油罐内径(m);
H c ——从计算壁板下端到液面的高度,液面高度为限定高度(m);
p——设计压力(mbar);
p t ——试验压力(mbar);
S——许用设计压力(MPa);
S t ——许用试验压力(MPa);
W——设计条件下的最大密度(kg/l);
W t ——试验条件下的最大密度(kg/l);
c——腐蚀裕量(mm)。
当相邻两圈罐壁选用不同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的材料时,同时满足式(9)时,相邻的上圈罐壁应按式(10)、式(11)进行罐壁厚度计算。
式中:H L ——从计算的下圈壁板下端到液面的高度(mm);
H U ——从计算的上圈壁板下端到液面的高度(mm);
S L ——上圈壁板的许用设计应力(MPa);
S U ——下圈壁板的许用设计应力(MPa)。
(4)原规范中的定设计点法:
式中:t d ——储存介质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t t ——试水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mm);
D——油罐内径(m);
H——计算液位高度(m),从所计算的那圈罐壁板底端到罐壁包边角钢顶部的高度,或到溢流口下沿(有溢流口时)的高度;
ρ——储液相对密度(取储液与水密度之比);
[σ] d ——设计温度下钢板的许用应力(MPa);
[σ] t ——常温下钢板的许用应力(MPa);
φ——焊接接头系数,取φ=0.9;当标准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大于390MPa时,底圈罐壁取φ=0.85。
(5)分析比较。
定设计点法计算公式各国规范大同小异,不同之处在于参数的定义和选取:
D表示油罐直径,API 650定义为油罐底圈罐壁板中心线直径,JIS B 8501无明确规定,BS EN 14015、原规范均为油罐内径,对计算结果影响不大;
H表示计算液位高度,各规范取法有所不同,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本次修订对该部分进行了修改;
ρ(或γ)表示储液比重或储液相对密度,物理概念虽不同,但不影响计算结果;
φ表示焊缝系数(焊接接头系数),各规范取值有所不同,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本次修订对该部分进行了修改;
[σ]表示许用应力,各规范取法不尽相同,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本次修订对该部分进行了修改。
(6)说明。
焊接接头系数的大小与焊缝类型、焊接工艺及焊缝无损检测的严格程度有关。合适的焊缝形式和焊接工艺是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焊缝无损检测是保证焊缝质量的必要手段。近年来,国内油罐施工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GB 50128进行检验和验收,其探伤要求与API 650和JIS B 8501中B级基本相同。考虑到底圈壁板受力复杂,本规范规定:底圈罐壁取0.85,其余各圈取0.9。
6.3.3 罐壁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试水条件或设计条件下的计算厚度加各自厚度附加量的较大值。
6.3.4 罐壁板的最小名义厚度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罐壁板的最小名义厚度
各国油罐规范罐壁板最小厚度的规定见表21~表24。
表21 API 650规定的罐壁板最小名义厚度
表22 JIS B 8501规定的罐壁板最小名义厚度
表23 BS EN 14015规定的罐壁板最小名义厚度
表24 原规范规定的罐壁板最小公称厚度
本次修订参照已建油罐的实际情况,增加了D>75m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