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原料系统各工序应布置紧凑、简捷、流畅、工艺环节少、缩短物料运输距离,并应避免物流、人流交叉相互影响。
本条对原料系统的工艺设计原则作了规定。如原料储存、上料和称量混合三个系统的工艺流程应尽量短、环节少,避免交叉运输。
6.4.2 原料的加工和运输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密封的工艺流程。
6.4.3 纯碱、芒硝、硝酸钠仓的储存量应为1.5d~3d,其他原料的储存量不应少于3d的用量。
6.4.4 粉料仓应设置助流破拱装置。
当原料的流动性能差并易于结拱时,使用助流破拱装置,具有良好的清堵效果。
6.4.5 原料工艺流程中,应设有除铁、防铁装置。斗式提升机料斗宜采用高强度非金属材料,进、出料口应设置耐磨防铁内衬。
6.4.6 混合机筒体内衬应采用耐磨钢板或高分子聚乙烯材料;混合机下方应设缓冲钢料仓,仓壁应配置耐磨防铁内衬。
6.4.7 混合机内加水、加蒸汽应设计量装置。
6.4.8 应设有原料称错时的排出装置。
6.4.9 碎玻璃不应进入混合机。
6.4.10 原料车间大型设备应设有检修设施。
6.4.11 外露提升机头部和机身应有防雨设施。
6.4.12 车间内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0m。
6.4.13 胶带输送机通廊的净空尺寸,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6.4.14 车间内各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的有关规定。
6.4.15 纯碱、芒硝生产操作区域内不应用水冲洗设备、墙和地面,且不应设置降尘喷雾风扇。
6.4.16 原料车间内应设有更衣室、化验站、易损件库,可设淋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