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设计壳体结构时,风荷载、雪荷载、平台积灰荷载和平台活荷载的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在壳体结构上的各种荷载或作用,它们各自引起的效应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彼此互不相关,因此荷载分为恒荷载(例如壳体自重、内衬、设备荷载等)、活荷载(例如炉料荷载、壳体内压力、砌体膨胀压力、风荷载及雪荷载等)和偶然荷载(例如高炉炉内坐料、炉内气体爆炸压力等)。
平台活荷载(不含堆放设备)和平台积灰荷载,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第4.2.2条和参照表4.4.1-2的规定采用。各类荷载或作用,除风荷载、雪荷载、平台积灰荷载和平台活荷载外,都属于炼铁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荷载,其值大小和作用方向,主要根据入炉原料、燃料、不同容积高炉的设计压力等和实践经验确定。考虑到炉内各种荷载效应重叠在一起,很难分清,目前国内尚无完整的测试资料,国外这方面的文献也较少,以及炼铁冶炼炉的重要性,荷载组合值系数对高炉和热风炉的壳体结构偏安全取1.0。对除尘器、五通球或三通管和下降管遇风时取0.9。
高炉坐料或炉内爆炸在一代炉役内发生的概率极小,特别是爆炸事件,因此,荷载效应组合值系数取0.8。坐料时荷载标准值与爆炸事件的标准值不能同时考虑。
4.1.2 壳体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恒荷载、活荷载、偶然荷载三类。
4.1.3 设计壳体结构和连接时,应根据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作用的荷载按下式进行荷载效应组合计算,并按最不利者验算其强度。
式中: S ——荷载效应组合值;
S Gk ——按恒荷载标准值 G 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 Qlk ——按活荷载标准值 Q l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 S Qlk 为诸活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ψ cl ——活荷载 Q 1 的组合值系数,对高炉和热风炉的壳体结构取1.0;其他壳体结构,无风时取1.0,有风时取0.9;
n ——参与组合的活荷载数。
4.1.4 偶然组合,除恒荷载效应值外,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其他荷载效应组合值系数应取0.8。气体爆炸压力不宜与炉料压力同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