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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设备基础施工

3.1.1 设备基础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硅钢生产线工程设备的基础工程,是由土建专业施工,土建专业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验收后,向设备安装专业进行中间交接,未经验收和中间交接的设备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3.1.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3.1.3 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 基础外形尺寸、地脚螺栓中心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预留孔及T形螺栓预埋件的中心线、标高及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明确了设备基础交接时强度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

3.1.5 基础表面的模板、地脚螺栓固定架、外露钢筋等应全部拆除,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孔内的浮浆、油污、碎石、泥土和积水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1.6 基础验收的资料应完整。

3.1.7 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备工艺布置图和测量控制网绘制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确定中心标板和基准点的位置。连续生产线主轴中心线和主体设备应埋设永久性中心标板和基准点。

3.1.8 需要做沉降观测的设备基础,应交接沉降观测记录和沉降观测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并形成记录。

机组的高架平台基础和部分重要设备的基础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形成观测记录。 I+Mm5BQ61FNQC5aGq2JNq3o91D2ww21sDsbcK8huCu3XCSs0uteE0V0Ss555g0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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