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10—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10.2.4(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小型型钢轧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10—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U8bpDbmU2tjJg5Qb6my/woagoUcGzvThVxRV6S0nFcxso29IbAV3OGfbG3tOIq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