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会同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扬子石化分站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研,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静设备安装的基本规定;基础复测及处理、地脚螺栓、垫铁的规定;静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标准;静设备现场组焊的质量验收标准;试验要求;工程交工要求。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地址: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180号,邮政编码:300270,E-mail:pfccjsc@126.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
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扬子石化分站
主要起草人 :肖然 张瑞环 吴承均 葛春玉 陈亚新 郑祥龙 孙桂宏 郭书诠 梅宝祥